叔生前咒「永世不得翻身」 侄掘墳丟棺材板落河:怕刻有自己名字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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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廣安發生荒唐事件,一名男子挖掘親叔叔的墳墓,並將棺材底板取出棄置河中,因對方生前揚言要將他的名字刻在棺材底板上,咒他「永世不得翻身」。
事後,涉事男子被警方行政拘留15日、罰款1000元(人民幣,下同)。當地法院還判決他賠償叔叔親屬精神損失費、喪葬費等侵權損害賠償費用4萬多元。

一名男子挖掘親叔叔的墳墓,並將棺材底板取出棄置河中,因對方生前揚言要將他的名字刻在棺材底板上,咒他「永世不得翻身」。(紅星新聞)

據《紅星新聞》報道,楊某甲農曆新年期間發現父親楊某乙的墓地有被人破壞的痕迹,於是向警方報案。經過調查,警方鎖定疑犯為楊某乙的侄子楊某丙。

事發前,楊某丙以為其叔叔遷墳為由,召集多人到叔叔墳前,指示眾人將棺材掘出、翻轉,將棺材底板取出後重新壘土覆蓋棺木。最後,他將叔叔的棺材底板帶走並棄置河中。

經調查核實,楊某丙與楊某乙生前曾多次發生爭吵,且雙方每次都爭吵到面紅耳赤。一次爭吵中,楊某乙在憤怒之下說出,自己死後要把楊某丙的名字刻在棺材底板上,讓其永世不得翻身。

楊某乙去世後,楊某丙對叔叔的話耿耿於懷,認為叔叔若真在棺材底板刻上他的名字,自己會倒霉,所以才做出挖掘墳墓的荒唐舉動。事後,楊某丙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5日,併處1000元罰款。

事發後,楊某甲將楊某丙起訴至當地法院,要求其賠償喪葬費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等。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楊某丙惡意挖掘、破壞原告親屬的墳墓,顯然違背社會公序良俗,也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應予以強烈譴責,故依法判決楊某丙支付楊某甲精神損失費、喪葬費等侵權損害賠償費用合共47353.8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