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共享3宗申請獲原則性同意 共8100伙 南豐、會地等過關
發展局今日(19日)公布多3宗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先導計劃)申請獲政府原則性同意,以展開下階段的詳細設計和技術評估。經考慮不同業界代表組成的「先導計劃顧問小組」(顧問小組)的意見,由財政司司長主持的「土地及房屋供應統籌組」按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授權,通過給予三個項目原則性同意。
該三宗申請分別在大埔及葵青區,擬提供共約8,100個房屋單位,包括約6,100個公營房屋單位。經初步評估,當局現階段認為三宗申請未有不可克服的技術問題,而項目所需的基礎設施工程與項目的建屋規模相稱。此外,三宗申請所納入的政府土地面積恰當,除增加公營房屋單位數目外,更有助完善發展布局,從而提升土地使用效率。
在獲得原則性同意後,申請人下階段會進行詳細技術評估,敲定發展參數,並確認發展計劃在交通、環境、基建等方面均無不可接受的影響,預計最早於二○二四年進行所需的法定及行政程序(如城市規劃、道路工程刊憲及土地契約修訂程序),相關工程亦會於其後開展。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先導計劃旨在釋放政府規劃研究及保育範圍以外私人土地的發展潛力,在政府主導的土地供應項目以外發揮補足作用。在先導計劃下,用地因整體基建提升而新增的住用總樓面面積,將按70:30的比例撥作公營及私營房屋發展。一如其他土地契約修訂,申請人需向政府補足地價。先導計劃於二○二○年五月推出,申請期至二○二四年五月五日。目前接獲的六宗申請(連同此新聞公告的三個項目),均已取得原則性同意。
其中一宗申請由金鹿置業有限公司(母公司:南豐發展有限公司)提交。申請地點位於新界大埔露輝路及汀角路,擬議由現時「綠化地帶」及「道路」改劃作住宅和輔助設施用途。擬議計劃下新增的住用總樓面面積約為77 000平方米,當中百分之七十(約54 000平方米)將撥作公營房屋/「首置」用途,餘下百分之三十(約23 000平方米)撥作私人住宅發展。撥作公營房屋/「首置」的54 000平方米總樓面面積,連同申請人建議併入更多政府土地所產生約11 000平方米住用總樓面面積,預計提供約1 200個公營房屋/「首置」單位;撥作私人住宅發展的總樓面面積預計提供約500個私營房屋單位。
另一宗則由申請由亞光發展有限公司、Clover Success Limited及Gettenwood Company Limited(母公司:會德豐地產有限公司)聯合提交。申請地點位於大埔林村田禾路及社山路以南,擬議由現時「農業」地帶改劃作住宅和輔助設施用途。擬議計劃下新增的住用總樓面面積約為206 000平方米,當中百分之七十(約144 000平方米)將撥作公營房屋/「首置」用途,餘下百分之三十(約62 000平方米)將撥作私人住宅發展。撥作公營房屋/「首置」的144 000平方米總樓面面積,連同建議併入更多政府土地及政府收回土地所產生約79 000平方米住用總樓面面積,預計提供約4,100個公營房屋/「首置」單位;撥作私人住宅發展的總樓面面積預計提供約1,200個私營房屋單位。
餘下一宗由天運豐香港有限公司(母公司:華信地產財務有限公司)提交申請。申請地點位於葵涌梨木道,擬議由現時「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具歷史和建築價值的建築物保存作社會福利設施用途」及「休憩用地」改劃作住宅和輔助設施用途。擬議計劃下新增的住用總樓面面積約為50 000平方米,當中百分之七十(約35 000平方米)將撥作公營房屋/「首置」用途,餘下百分之三十(約15 000平方米)將撥作私人住宅發展。撥作公營房屋/「首置」的35 000平方米總樓面面積,連同申請人建議併入更多政府土地所產生約11 000平方米住用總樓面面積,預計提供約800個公營房屋/「首置」單位;撥作私人住宅發展的總樓面面積預計提供約300個私營房屋單位。在公共房屋部分以外的現存二級歷史建築亦會被保留及活化作私人安老院用途,以服務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