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例實施10年來首宗代理判囚 推銷青衣明翹匯涉誤導

撰文:蔡偉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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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銷監局)表示,一名地產代理今日(14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下稱《條例》),兩項控罪各被判監禁兩個月,同期執行,即時監禁。

該名地產代理分別於2019年12月6日及8日傳布一則,相當可能會誘使另一人購買指明住宅物業的虛假或具有誤導性的資料,因而違反《條例》第78條而被銷監局檢控。相關樓盤為青衣明翹匯。

銷監局發言人表示,自《條例》於2013年4月29日實施以來,首次有地產代理被定罪。銷監局提醒地產代理不應使用不良手法銷售一手住宅物業,地產代理應多了解《條例》及向準買家提供正確資料,並遵從良好的銷售作業方式,以防誤墮法網。

銷監局亦建議準買家不應盡信推銷資料,要細閱銷售文件。如對其他人提供的資料有懷疑,應直接向賣方查詢。

地監局:會作出嚴肅跟進

對於有地產代理因觸犯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而被判處入獄,地產代理監管局(地監局)指,會作出嚴肅跟進,根據政策,但凡有持牌人被刑事定罪,局方會考慮其是否作為持牌人的適當人選,如地監局牌照委員會認為該人士並非持牌人的適當人選,便會撤銷其牌照。

地監局指,過去一直提醒持牌人,不可作出任何具誤導性陳述,而今次的個案正是對所有持牌人一個極嚴正提醒,持牌人在參與銷售一手住宅物業時,絕不可以罔顧事實而不盡責地發放失實的陳述,否則便有可能像今次個案中的地產代理被判處監禁。

地監局表示,不希望再見到有持牌人因觸犯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而被判處入獄,各持牌人必須謹慎行事,以專業態度從事地產代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