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土地|政府收回粉嶺19幅私人土地 擬建4000伙公營房屋

撰文:黃祐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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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總署今日(16日)公布,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第4條及《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第370章)第14條張貼收回土地公告,涉及19幅私人土地,總面積約1.8公頃。

內容指,政府將收回土地以進行粉嶺第48區公營房屋發展,以及興建一所學校。當中第48區公營房屋發展預計可提供約4,000伙,首批住戶可於2029年入伙。

土地將於公告張貼後三個月(即2022年9月17日)歸還政府所有,亦會與相關土地業權人和受影響人士保持緊密溝通,妥善處理他們的補償及安置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