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發展北部都會區 料可提供92.6萬個住宅單位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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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6日)公布新一份《施政報告》指,提及發展面積達300平方公里的北部都會區,預料整個北部都會區可以最多提供92.6萬個住宅單位,足以容納250萬人居住。
報告指出,目前在北部都會區內的多個已規劃或規劃中的發展項目,預計可提供約35萬個住宅單位;北部都會區可額外開拓約600公頃用地作住宅和產業用途,估計可提供的住宅單位為約16.5至18.68萬個,連同元朗區和北區現有的39萬個住宅單位,整個北部都會區發展完成後,總住宅單位數目將達90.5至92.6萬個,一共可容納約250萬人居住。
而都會區內的職位數目亦將由現在的11.6萬個,大幅增加至約65萬個,包括15萬個為創科產業的相關職位。
長遠而言,在《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下建議升格為新界北現代服務業中心的洪水橋╱厦村會擴大範圍至流浮山,可考慮在與深圳前海一灣之隔的地方建立規模媲美數碼港的地標性創科設施。
她又指,要有效落實《發展策略》,建設北部都會區,特區政府須提升高層督導,強化跨局跨部門協作,制訂成效指標方便監察,並與深圳市政府緊密聯繫,共同推進相關項目。政府下一步會詳細研究有關這個執行機制的細節。其中一個可能性是下一屆政府設立副司長職位,負責領導包括「北部都會區」、「明日大嶼願景」等大型區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