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地郭基煇﹕冀政府多管齊下解決問題 發展商起樓更快

新地郭基煇﹕冀政府多管齊下解決問題 發展商起樓更快
撰文:張偉倫
出版:更新:

政府昨日宣布收回3幅分別位於粉嶺及元朗的私人土地,總面積達1.2公頃,連同政府的0.35公頃土地,日後可以提供1,600伙住宅單位。被收回土地中的1幅,鄰近新地(0016)發展的元朗項目YOHO midtown第三期。新地執行董事郭基煇今日在港大出席論壇時指出,只要是收地用作公營房屋用途,,符合法律的公共用途,新地樂意配合公司樂意配合政府,惟政府亦需要多管齊下,讓新界農地及濕地鬆綁,讓每年香港公﹑私營房屋供應達5萬伙,方可以解決房屋問題。

他亦指出不應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於已規劃和正在更換土地用途的私營房屋和商業土地,遵循基本法對私有產權的保障,以及公共用途在法例上的定義。

他指出部份長時間未有發展的土地,可透過政府收回;若是已有規劃的土地,則應由私人發展商負責。他又表示私人發展會較政府,能提供單位數目亦會較多;亦指出在過去5年,公司已轉換了900萬呎農地,提供1.16萬個單位。

解決問題不可固步自封

他進一步指出目前全港1,100平方公里土地面積中,被規劃作住宅用途面積只有7%,比例不及其他地區。目前新界能供開發的土地面積為8,300公頃,當中5,000公頃為農地,棕地為1,700公頃。他問及若固步自封,又何以解決問題。

他表示新地連同其他本港發展商,持有的農地面積為整體農地12%或1,000公頃。他亦指出在新界,屬於祖堂地面積為2,400公頃,則需要政府與其他持份者處理。

他指出以往不少新界土地地積比介乎0.2至0.4倍,過往的發展模式較落後,認為要增加地積比率。

政府擬收回近粉嶺高球場1.2公頃私人土地 反對書須6月4日前提交

撰文:柳英傑
出版:更新:

地政總署今日(5日)宣布,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擬議收回位於上水大頭嶺的土地,以進行公營房屋發展。擬議收回的私人土地合共33幅,涉及面積約1.2公頃。

該土地的業主或佔用人,又或就該土地擁有權利的人,可於本公告在2024年4月5日刊登後的60日內,藉送交反對書予地政總署署長,反對本公告所述明收回該土地的建議(「該項建議」),反對書須不遲於2024年6月4日提交。

上述大頭嶺公營房屋項目位於粉嶺高爾夫球場對面,整個項目佔地約2.44公頃,即大約一半土地涉及收地,將以地積比率6.8倍興建5幢住宅,提供約3,100伙,預計2028年可以開始建屋,並在2032年入伙。

正在加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