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樂陶女兒甩名 內部轉讓海詩別墅單位予父親

撰文:黃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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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少人以「甩名」的形式把物業轉給近親,重回首置客的身分,從而以低稅入市。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的丈夫﹑安樂工程(1977)主席潘樂陶的女兒潘穎欣,在今天把持有的屯門小欖樂翠街海詩別墅單位,以「甩名」方式轉讓潘樂陶,單位價值為2,400萬元。

在2012年,潘樂陶以個人名義以約2,700萬元購入海詩別墅3號屋,同年年底轉為與女兒潘穎欣聯名持有。但在今年5月,物業以2,400萬元轉讓至潘樂陶個人名義持有,價錢較當年買入價約低一成。

有關單位曾發生僭建。潘樂陶早前涉嫌在名下物業僭建水池和排水系統,被控違反《建築物條例》,裁判官於去年4月23日,裁定他罪成,判罰款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