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稅】仲量聯行︰若稅率與差餉相若 發展商投地或較不進取
撰文:黃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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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量聯行公布《住宅銷售市場》報告,預期若政府引入的空置稅所徵收的稅率與差餉相若,發展商投地將不會如以往般進取,然而,整體樓價於短期內下跌的機會不大。
市場普遍預期政府將於6月底前推出住宅空置稅,透過現時的徵收稅務渠道向新建住宅單位徵收有關稅項。
政府數據顯示,截至去年底為止,空置的42,942 個住宅單位中,佔有約21%為新建單位,較2013年錄得的8%顯著上升,原因是部分發展商採取善價而沽的銷售策略。不過,數字仍遠低於2006年錄得的30%,當時空置的新建單位達19,000個。1990年後香港住宅空置高峰期為2002年所錄得的74,200伙。
料發展商出價不會如以往進取
仲量聯行資本市場部區域董事莫凱傑表示,空置稅將令發展商添上要把存貨於短期內出售的壓力,為達到收入最大化及減低空置稅成本,發展商新盤開價策略將因而有改變。發展商日後投地時,因預計持有項目的成本會增加,為確保最低利潤,出價不會如以往進取,長遠而言,地價將有所調整。不過,影響仍要視乎稅率的高低。
該行研究部副董事則車永筠表示,根據政府向出租物業徵收的稅率作估計,按物業的應課差餉租值徵收5%空置稅尚不屬懲罰性稅率。此稅率相等於在現時普遍的租金回報率﹙約2.3%﹚扣減0.1%,儘管如此,發展商會因而放棄住宅物業的潛在升值空間,自1990年起住宅樓價平均每年的增長率為7.2%。與此同時,發展商或會趁市場對住宅需求大時,把額外的成本轉嫁買家。
莫補充又預料實施空置稅將衍生不公平的問題,財力較雄厚的發展商受空置稅的影響較小,發展商出售存貨的能力將視乎項目本身的固有特點,以及批出預售樓花同意書等外在時間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