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敢出軌?】印尼漢犯婚外情判鞭刑昏倒 救醒後繼續鞭
撰文:歐敬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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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一名男子因婚外情被判鞭刑22下,在鞭至第8下期間突然昏倒,但救醒後被指健康良好,需返回執行台繼續補鞭餘下14下。
印尼亞齊省一名27歲已婚男子,因被揭發與另一名女子共處親熱被抓。根據亞齊省的伊斯蘭法律,已婚男女若與非夫婦的異性親密接觸需遭懲罰,因此被判22下鞭刑。
鞭刑在亞齊省首府班達亞齊(Banda Aceh)的一座清真寺公開執行,同日另有7人需要受鞭刑。該男子被帶到執行台,由身穿長袍蒙頭的執行者行刑。但男子在被鞭至第8下突然不支暈倒,被工作人員抬離執行台。
男子被救醒後接受醫生檢查,因被指健康良好,需返回執行台,繼續接受餘下14下鞭刑。
祼身鞭至皮開肉綻 馬來西亞鞭刑更重
根據伊斯蘭法例,除婚外情外,犯上賭博、喝酒、同性戀等都可以被判處鞭刑。不過一般情況下因先接受檢查,確定是否合適行刑,且公開鞭刑目的以羞辱大於肉體懲罰,甚少發生鞭打期間暈倒的情況。
除印尼外,馬來西亞和新加坡亦會採用鞭刑,不過相比伊斯蘭鞭刑,後者的司法鞭刑重得多。馬來西亞的受刑者需被綁在行刑架上,祼身從背後接受鞭打。受刑者通常會被鞭至皮開肉綻,在極度痛苦中昏倒,傷癒後一般會留下鞭痕。有人權組織曾批評大馬的鞭刑為酷刑和虐待,侵犯人權。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