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直接DQ加泰獨派領袖不果 法院最後把關:獨派可否參政?
加泰羅尼亞新一屆議會1月30日選出自治政府新主席。西班牙政府最擔心的是,獨派領袖普伊格蒙特會用不知怎樣的方法當選。
由西班牙北部邊境到加泰羅尼亞首府巴塞羅那,距離最近只得100公里。對西班牙政府來說,他們最擔心的是加泰羅尼亞自治政府前主席普伊格蒙特(Carles Puigdemont)會暗渡陳倉,靜悄悄返回巴塞羅那,然後在1月30日的議會主席投票上現身。
內政部部長索伊多(Juan Ignacio Zoido)上星期說,已經加派人手日以繼夜、夜以繼日把守邊境,絕對不會讓普伊格蒙特有機可乘。
雖然內政部部長說得堅定,但或許首相拉霍伊(Mariano Rajoy)仍然未能放心。他希望可以直接剝奪普伊格蒙特的主席資格,令到即使他用不知怎樣的手段現身議會,亦無法如願以償。
諮詢報告:不能基建假設直接DQ
為了直接「DQ」普伊格蒙特,拉霍伊政府在上星期尋求國務會議法律意見,希望可以成員包括前首相、司法部部長、央行行長等的最高諮詢組織,可以支持政府決定。大概始料不及的是,國務會議竟然唱反調。
國務會議在上星期四(1月25日)發表諮詢意見報告,認為普伊格蒙特雖然被政府通緝,沒辦法參加1月30日的議會投票,但亦不能夠基於假設,推斷他當天不能現身,就直接提前剝奪其候選主席資格。即使可能性再大也好,推斷是一回事,現實怎樣發生又是另一回事,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但國務會議同時認為,如果普伊格蒙特未能親身出席議會,不論透過委託人或視像通話等方式「參加」也好,都是違反議會規則,這樣不能當選新一任主席。
雖然國務會議反對直接DQ,但拉霍伊政府仍然心未息,直接入稟西班牙憲法法院,要求裁定普伊格蒙特喪失候選主席資格。
憲法法院:由法官決定是否批准參加議會
審案通常需時,而主席選舉在1月30日就會舉行,看似趕不及。但只要法院受理案件,普伊格蒙特的候選資格會即時暫緩,換言之不論結果如何,他都會先暫時失去資格。
除了一名法官告病假外,憲法法院11名法官在星期六(1月27日)商議七小時,仍然未能對是否受理案件達成共識。例如來自巴塞羅那的法官里奧斯(Juan Antonio Xiol Rios)認為,拉霍伊政府的要求不成立,不應該受理申請。
最終憲法法院採取了一個折衷辦法,先不決定是否受理DQ申請,但卻明言加泰議會的主席候選人不能以視像通話或找委託人出席投票辯論,必須親自現身。而由於普伊格蒙特仍然被政府通緝,有煽動叛亂等罪名在身,他即使返回西班牙,亦先向主審的利亞雷納(Pablo Llarena)報到,由他決定是否批准普伊格蒙特返回加泰參加議會選主席。
在這樣的裁決之下,普伊格蒙特到底有沒有機會當選主席,再次以獨派領袖的身份帶領加泰人走前路呢?
法官勢不批准 前主席形勢堪虞
最高法院法官利亞雷納對普伊格蒙特向來不客氣,認為他逃到比利時,對其他同樣獨立公投的領袖並不公平。上星期普伊格蒙特前往丹麥一間大學發表演說時,利亞雷納亦批評他這樣做,其實刻意想被拘捕,然後有藉口給自己未能出席1月30日會議開脫。
再者,目前在西班牙囚人候審的另一名獨派領袖洪克拉斯(Oriol Junqueras)亦曾向利亞雷納申請,要求可轉到加泰羅尼亞拘留,並讓他在1月30日保釋外出,先到加泰議會行使其政治權利,投票選出新主席。但洪克拉斯的要求亦一直未獲批准。由此可以推斷,即使普伊格蒙特遵照憲法法院的指示回國,亦很可能無法現身議會。
反對加泰獨立的西班牙《國家報》稱讚憲法法院的決定明智,並認為獨派議員必須另覓人選,不要再只推舉普伊格蒙特。
從被捕的獨派領袖角度來說,普伊格蒙特早已逃到比利時,的確難以執政。但洪克拉斯等人卻不同,他們留在西班牙,願意接受起訴。但在案件一直未有結果之前,他們仍然為無罪之身,亦因此他們能夠在上個月參加加泰議會選舉,行使與一般人無異的被選權。
正如洪克拉斯及其代表律師一再強調,他們雖然因為獨立公投而被檢控,但目前亦應該享有個人及政治權利,包括出席議會及參加主席投票。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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