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氣球︱從技術面談中國氣球現身北美事件
北京必須牢記「止謗莫若自修」,要讓外交對手不能找碴,趁機無限上綱政治操作,絕不能在作業程序與國際規範上有所疏漏,否則絕對是百口莫辯,無法獲得國際社會接受與認同。
作者:張競,台灣中華戰略學會資深研究員
2月初由美國民間人士發現,出現在北美地區上空,引發北京與華盛頓外交對抗,更顯現美國朝野政黨矛盾之氣球事件,儘管中國堅稱那是民用科學研究無人飛艇,但在美國將其擊落後,是否仍有餘波,尚待觀察。
解讀本次事件,許多人都從政治外交較勁角度切入;但衡情論理,由於藉由氣體浮航空中,並在相當程度上亦能具備操控其運動之飛航載台,不論是以飛船、飛艇抑或氣球稱之,確實是能夠承載各類感測器,執行對地與對空情報蒐集任務,以便獲得影像情報、信號情報與通信情報,甚至是裝設雷達與光學偵搜器,執行區域監控掌握目標動態。
再加上這種飛航載台亦可攜帶通信收發機,成為擴大指揮管制的無人飛行載具,低空突穿滲透涵蓋範圍之中繼站,或是運用其有限之運動能力,偵測敵方對空偵搜雷達的盲區,以便藉由雷達脈波信號強弱變化,描繪出隱空圖。甚至刻意藉此突破進入特定監偵區域,測試敵方空防體系應對目標處理措施與反應速度,或是運用空中飄流速度變化,試探對空監視雷達系統活動目標顯示(Moving Target Indicator,MTI)功能,所設定之速度濾除位準(filtering threshold)。此外,甚至蒐集氣象參數,或是掌握對流層頂或平流層高空噴射氣流(jet stream),其實都可將其視為情報蒐集載台。
若要真正判斷這類飛航載台作業能量,基本上必須要從它的飛航軌跡、高度變化、發射信號參數、對外通聯狀況,以及實際檢視它承載的各項裝備加以認定。假若在飛航過程中,飛航載台並未與地面控制站台保持密切通聯,積極透過通信鏈路傳送資料,事後必然要將其回收,才能獲得所承載感測器所蒐集的資料。
不過,載台若要能執行長途飛航任務,原則上都要仰賴高空噴射氣流的助力,但那就猶如在激流中泛舟,對於轉向與調整速度及高度,掌握運動飛航軌跡來說,其實會受到相當的限制,僅能順勢而為,隨着氣流飛航,不可能自行掌控顯著地自主運動。
但是由於目前氣象科技已經能夠相當精準預估高空噴射氣流的變化狀況,因此經過事先詳細估算,讓飛航載台順着高空噴射氣流,儘量接近預定偵搜或是其他任務的目標區,然後再借由調整感測器指向角度,彌補誤差,在技術層面上並非絕無可能,但確實存在相當風險。若採料敵從寬、禦敵從嚴的態度,做出最壞打算,以防人之心不可無的思維,應對不明飛航載台入侵領空,在情理上確實說得過去。
美國國防部面對社會激烈反應與強大政治壓力,仍能堅稱該不明飛航載台活動高度,遠高於民用飛航航線,亦未對地面構成安全威脅,同時強調美國已採取措施,確保其無法獲得敏感資訊,並且在最初階段,基於考量地面人員安全,拒絕斷然將其擊落,必然是經過嚴肅考慮與審慎研析。這一立場必有所本。
特別要在此指出,儘管依據1947年《芝加哥國際民用航空公約》附件15「國際民航公約之飛航資訊服務」,在施放與回收這種飛航載台時,都應當發布「飛航安全通報」(Notice to Airmen或Notice to Air Missions,NOTAM);但各國經常都有所輕忽,並未完全遵從規範。
同時,中國在回覆美方查詢時,雖然堅稱為進行科學研究之民用無人飛艇,但口說無憑,若不能提出在發布「飛航安全通報」時所應詳述之飛航計劃,恐怕確實難以讓美國採信。同時若依北京外交部說法,這一飛航載台是因受到「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影響才進入北美上空,但平心而論,也應發布「飛航安全通報」,提醒民用航空活動從業人士,因此確實存在影響飛航安全威脅的因素。
如今美國軍方在國內政治壓力下,採取行動擊落氣球,讓中國社會相當不滿。但若回顧歷史,1974年5月,當中共解放軍派機擊落美軍偵察氣球時,執行任務的飛行員曾被視為英雄。其實此時應當冷靜下來,若雙方位置調換並設身處地思考,北京不也是會寧可錯殺,也不輕易放過入侵領空之飛航載台嗎?
當然在資訊如此發達的時代,整個事件的處理判斷必然會受到民間輿情、民粹情緒、政客炒作以及主政者政治算計影響。但若雙方要繼續援引國際法條,透過外交陣線來打法律戰,最後還是要靠科學理性的客觀證據來決定何方佔上風。
但北京必須牢記「止謗莫若自修」,要讓外交對手不能找碴,趁機無限上綱政治操作,絕不能在作業程序與國際規範上有所疏漏,否則絕對是百口莫辯,無法獲得國際社會接受與認同。
北京與華盛頓外交過招,希望雙方關係不能和緩,趁機炒作讓外交協商破局,刻意要將關係搞成對立者,大有人在。不論是在美國政壇或是中國決策體系內,總會有人對雙方應對存有異見。但儘量透過技術面切入,講究理性,壓制情緒,讓真相具體浮現,才能讓中國飛航載台現身北美事件順利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