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與中美博奕・上|從特朗普到拜登的變局
9月25日的晚上10時左右,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經過十多個小時的飛行,航班終於降落到深圳寶安國際機場,正式為其在加拿大溫哥華近三年的軟禁生活劃上句號。孟晚舟的遭遇感動全中國人心,截至25日晚上11時,央視新聞新媒體的《總台獨家直播|晚舟,歡迎回家!》直播總觀看量達至接近4.3億,網上留言洋溢愛國情懷,寶安機場人頭攢動,「歡迎回家」的紅色標語像一簇簇火苗。
孟晚舟在中國政府的包機上感慨「沒有強大的祖國,就沒有我今天的自由」,抵達寶安機場後,她更動容地說,「作為一名普通的中國公民,遭遇這樣的困境,滯留異國他鄉三年,我無時無刻不感受到黨、祖國,還有人民的關愛與溫暖。」期間在場人士時有歡呼,士氣激昂,可見孟晚舟回國對於中國普羅大眾的標誌性意義。
不過,如果我們將孟晚舟事件放到中美博奕的大格局裏觀看,這樣的一個個人的遭遇無論如何也不是一件可以撼動兩國競爭勢頭的事件。當人們激動的心情平服下來後,更可能發現觸目全球的孟晚舟案只是國際大事邊緣上的小插曲。然而,這一段插曲卻反映出了中美博奕的主旋律。
特朗普戰略不明
在孟晚舟過境溫哥華被加拿大當局應美國要求逮捕的2018年12月1日,特朗普政府正在開展針對華為通訊設備世界領先地位,以及中國對美貿易優勢的外交戰和貿易戰。此前通過的2019年《國防授權法》就正式禁止美國聯邦政府使用華為,而源於美國情報部門對於華為通訊設備的國家安全威脅論也開始透過國務院的外交渠道散佈至美國傳統盟國之中,為此後以時任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為代表的棄用華為遊說活動和從無證據支持的設備後門安全風險宣傳打開序幕。
同時,中美貿易戰也在迅速升級,美國對中國商品加徵關稅和中國對等回應的來回往復已漸成常態。而特朗普在孟晚舟被捕前一天簽下的《美墨加協定》(USMCA)也明確地加入了美方官員所稱的「毒丸條款」,設下機制阻礙協議內國家與所謂的「非市場國家」簽訂貿易協議,也明顯沖着中國而來。
雖然美方至今都堅持孟晚舟案是司法事件,可是特朗普卻親口表明如果對美國國家安全有利,或者有助與中國達成「史上最大的貿易協議」,他將會介入孟晚舟案。於是,被困加拿大的孟晚舟作為中美博奕棋子的事實已變成了公開秘密。問題是,這隻棋子在美國對華戰略之中究竟扮演了什麼角色?
當時,有陰謀論曾猜測,作為任正非的女兒,孟晚舟必定知道美國部份人想像中「華為是解放軍相關組織而非表面上的民企」的來龍去脈,把她以欺詐銀行違反美國對伊朗制裁等指控引渡到美國之後,就能對她施加壓力揭露華為真面目。然而,從口沒遮攔的特朗普言論可見,美方實際上是把孟晚舟當作是一種對華談判的交換條件,甚至可算是人質。這個人質要換取的是什麼,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美國手上有這樣的一張牌。
從當初到今天,大概沒有人會認為中國在美國的人質威脅之下出賣自身的國家利益,而美國針對中國最強的牌就是對華關稅,針對華為最強的牌就是在2019年打出「實體清單」,禁止美國製造和設計或以美國技術製造和設計的產品(諸如晶片)在未經美國當局批准之下賣予華為。因此,孟晚舟,從來也是美國針對中國行動的歧路,只能說是特朗普時代毫無章法的對華政策中只顧無端展現美國實力的一環。
加拿大無選擇被迫站隊美國
可是,這種無端之為卻把原本事不關己的加拿大拖進了中美對抗的渾水中,使中加關係至今也難以修補。在孟晚舟被捕後,中方隨即就以間謀指控逮捕了前外交官康明凱(Michael Kovrig)同商人斯帕弗(Michael Spavor)兩位加拿大人,被加拿大指為人質外交。儘管中方堅稱事件不涉政治性質,大家心中都明白到孟晚舟與這兩位加拿大人的牢獄之災,即使背後各有法律理據,皆是一種可以被形容作人質外交的政治行為。今天,孟晚舟回國與兩位加拿人保外就醫回到加拿大的「巧合」也說明了這一點。
其實,在孟案之前,加拿大總理杜魯多(Justin Trudeau)本來一直積極推進中加貿易協議,他在孟晚舟被捕前一個月還稱《美墨加協定》中隱然針對中國的「毒丸條款」不會阻擋中加自貿協議的推進。但杜魯多最初以為可以將美方的引渡要求定性為單純法律問題的政治幼稚改變了一切。
孟晚舟及兩位加拿大公民先後在加拿大和中國被捕,致使中加自貿協議的可能性迅速蒸發,加拿大與中國的貿易及政治關係也隨之墜入低谷:一方面加拿大人不滿在獄加人的待遇不公,另一方面中國也對加拿大的商品實施了各種於法有據的行動;其後加拿大也對中國興起了價值觀外交的趨向,作出了制裁行動。至今,加拿人民眾對於中國的觀感跌至史上最低點,過半人認為中國是加拿大的最大安全威脅。即使在兩位加拿大人回國後,中加兩國代表依然在上周的聯合國大會上就人質外交與否的問題隔空交火。
在地緣上脫離不了美國勢力範圍的加拿大,在孟案後就只能不斷遊說各方為兩為被囚加拿大人說情,特別是針對美國。對於與杜魯多關係極差的特朗普,此舉當然無效,但拜登上台卻為事情帶來了轉機。
拜登收拾殘局
雖然拜登將中美競爭定位成「民主vs威權主義」的歷史格局,但其對華戰略往往更具針對性,且以國務卿布林肯(Antony Blinken)合作、競爭與對抗的三分格局作統合,自然與特朗普時代逢中必反有區別。一方面,保留着孟晚舟這樣的一個明顯的政治人質,持續讓美國聲名掃地,實際上卻不能為美國在對華競爭上帶來任何利益;另一方面,既然加拿大無論如何也不可能脫離美國勢力範圍、突然變成了中國盟友,解決孟案、換取兩位加拿大人回國,對於美加關係有一定好處,也算是給加拿大一個「順水人情」。
事實上,在拜登當選後的2020年12月,《華爾街日報》已引述消息指美國司法部正與孟晚舟協商,希望達成如今果然成為事實的延遲起訴協議(DPA),意圖以孟晚舟承認美方指控中的不法行為,換取其離加歸國。當時司法部領導層不願配合特朗普的選舉舞弊陰謀論,正處於半叛逆狀態,在孟案上的轉向就不足為奇。
另一方面,此刻拜登的國內外形勢嚴峻,藉孟案之機緩和中美衝突亦有實際需要。在內,拜登民望大挫,特別是在民主黨的傳統支持者群姐之中,包括女性、年輕人和少數族裔等,而美國債務違約風險本月下旬將臨,關係到拜登大部份內政主張的萬億基建和社會環保開支法案則深陷黨內溫和、進步兩派爭鬥之中。同時,冬季將臨而疫情未平,美國經濟也面臨通脹壓力,以及隨之而來緊縮貨幣政策的威脅。在外,阿富汗撤軍與澳英美聯盟(AUKUZ)兩大行動都傷及了美國與傳統盟友的關係。在此等逆風之下,拜登的對華政策也不得不暫時採取守勢。
無罪回國之中的妥協
這種守勢可見於司法部與孟晚舟達成的DPA之中。要知道,美國向來擅長以DPA換得企業認罪、提交高額罰款和後續合作,事實上,孟案的關鍵證據就是由滙豐提供。而滙豐恰是於2012年與美國達成了DPA,以躲避替墨西哥毒販洗錢的相關檢控,為此它付出了19.2億美元的高昂罰款,並需要在其後五年處處配合美方調查。甚至在孟案中,因其種種行徑,而被質疑扮演「污點證人」的角色,出賣華為和孟晚舟,從而得以在「合規仍有很大缺陷」的情況下,無需續簽DPA。
但美國此次罕見地與孟晚舟簽訂的DPA,既無天價罰款,孟晚舟也無需認罪,而美國則只換來孟晚舟承認一紙事實聲明(Statement of Facts)。
聲明中涵蓋了幾個檢方的敘述,包括孟晚舟在知道與伊朗做生意的Skycom為華為實控的情況下,向匯豐將Skycom形容為「華為商業夥伴」、「與華為合作的第三方」,也包括孟晚舟在知道華為此前只是將Skycom的股份售予一家華為擁有的公司的情況下,簡單地向匯豐表示華為已將Skycom的股份賣掉,而此事實對匯豐有其實質重要性。同時,聲明也指出孟曾向匯豐指出華為及其第三方夥伴在伊朗都沒有違反(美國的)出口管制等。DPA文件亦指明,孟晚舟同意她是知情和自願地承認這份事實聲明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在孟晚舟回國後,外界特別關注各方對於孟晚舟承認DPA中的事實聲明是否已能算作「認罪」的討論。對北京和孟晚舟而言,孟是沒有認罪而獲釋,而美國司法部的新聞稿則指孟晚舟承認「誤導」了匯豐。
從DPA小心的法律語言可見,孟晚舟明顯沒有認罪,而事實聲明中對於案情的陳述也只停留於孟向匯豐知情地作出了一些不實的陳述,沒有點明孟晚舟的意圖,沒有提到孟晚舟知道其不實陳述會誤導匯豐,沒有提到孟晚舟知情地聲稱華為及其第三方夥伴沒有在伊朗違反美國制裁,也沒有提到孟晚舟知道其不符合事實的陳述所可能隱藏的事實對於匯豐具有實質重要性。因此,承認這樣的事實描述除了不等同於認罪之外,甚至未必能算得上承認「誤導」的過失。
如此溫和的事實陳述,可見美國確實有意儘快調解孟案,因此才罕見地容許孟晚舟不帶罪名的回國。當然,孟晚舟為了其個人自由也作出了妥協,承諾了不會做出與事實聲明有矛盾的陳述,或以任何方式暗示DPA出於非自願、不知情或被迫作出。如果孟在2022年12月1日的延遲起訴期前遵守協議,美國司法部將會撤銷針對她的原有指控,不過其他不受協議時限規管的起訴依然可能出現。
但無論如何,類似過去三年的局面不會再次上演。畢竟即便美國檢方的論述屬實,孟和華為也僅是涉嫌違背美國法律,只要不再發生於第三方國家或在美國被拘的情況,美方也沒有途徑實施長臂管轄。雖然孟晚舟與美國的司法風波理論上仍然存在,但是孟晚舟回國後已經獲得實際上的自由。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