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茨離婚震撼慈善界 超級富豪善舉果真是「善」?
5月4日,微軟創辦人比爾蓋茨(Bill Gates)與其妻子梅琳達(Melinda Gates)一同在社交媒體上宣布兩人將結束27年婚姻,震驚全球。在人們對其離婚決定背後原因尚茫無頭緒之際,這一則「驚聞」也使外界對其全球最大慈善基金組織「比爾與梅琳達蓋茨基金會」(Bill & Melinda Gates Foundation)的前途生出疑慮。
在兩人的「分手聲明」之上,蓋茨與梅琳達都表明兩人此後會繼續在基金會中共同工作。不過,有見如今尚在世界頭五位巨富之列的蓋茨,將會把其約1,300億美元身家與梅琳達瓜分,使後者馬上成為全球最有錢的女性之一,人們就關注同樣有志慈善活動的梅琳達(以至蓋茨自己)會否繼續將資金投入到以兩人名字和「蓋茨」夫姓命名的蓋茨基金會中,還是會自立門戶,搞起原蓋茨基金會以外的慈善基金,削弱原基金會的影響力。
人們之所以會關注對蓋茨基金會的前景,其中一大原因在於,蓋茨本人自放下微軟的經營事務之後,其全球影響力幾乎都來自其資產接近500億美元的蓋茨基金會。
疫情突顯蓋茨地位
這在疫情之中特別明顯可見。在疫情之初,蓋茨基金會已大花數億美元支援新冠藥物和疫苗的開發。蓋茨本人的抗疫主張也普遍得到各國政府接受。例如他在去年4月初高調主張各方高額投入研發疫苗,指「我們可能會浪費數十億在生產(有其他更好選擇)的疫苗之上」,但他堅持這是「值得的」;到4月29日,美國政府投入百億美元研製疫苗的「曲速行動」(Operation Warp Speed)才首次得到媒體報道,並在半個月後正式公布。
於國際衛生圈子更為人關注的是:當世界衛生組織(WHO)去年5月成立「新冠肺炎科技准入池」(Covid-19 Technology Access Pool,簡稱「C-TAP」),希望各方能分享疫苗研究結果之際,當時在新冠疫苗研發已走在前線的牛津大學曾挺身而出,指其研究成果將在疫苗期間以「非排他」(non-exclusive)、「零版稅」(royalty-free)的方式供全球生產;然而,其時蓋茨卻出面遊說牛津與大型藥廠合作,最終牛津改變立場,與英國兩大藥廠之一阿斯利康(AstraZeneca)達成「排他性」的授權合約。
蓋茨在國際衛生政策上之所以會有如此巨大的影響力,主要是來自其能與世界大國匹敵的巨額慈善捐款,以及他本人對於衛生政策的堅實主張。根據世衛2018/2019年度的數字,蓋茨基金會當時已是世衛的第三大捐款者,排名僅次於美國和英國。
全球衛生圈子的「蓋茨之寒」
同時,在今天主導全球疫苗公平分配的新冠肺炎疫苗實施計劃(COVAX)的三個領導組織當中,除了世衛之外,全球疫苗免疫聯盟(GAVI)和流行病預防創新聯盟(CEPI)這兩個組織都是由蓋茨基金會分別於2000年與2017年力主創辦,前者的目標是加大貧窮國家的疫苗接種,後者則以投資對抗新興病毒疫苗為目標。
今天COVAX集中貧窮國家對新冠疫苗需求、再統一向藥廠採購的營運方法,本來就是蓋茨主導的GAVI模式——此模式普遍被認為是重大成功,奠定了蓋茨的國際衛生政策領袖地位。
不過,這種靠着市場機制運作的GAVI模式,在新冠疫情之下,也被廣泛批評為全球疫苗分配不均的原因之一。至今,蓋茨也沒有放棄傳統與藥業巨企交易的模式,明言反對各國放棄執行世貿的疫苗知識產權保護。
根據《紐約時報》報道,早在2007年,有見蓋茨基金會在瘧疾研究愈佔主導地位,世衛官員已曾抱怨蓋茨正在打壓在瘧疾問題上的不同意見。而衛生專業人士對自身與蓋茨不同意見的「自我審查」更有其專名——稱作「比爾之寒」(bill chill)。
這種現象的發生也是預期之內。畢竟蓋茨是一個能夠各國國家領袖,而且其關係也遍布高位——例如新任世界貿易組織(WTO)總幹事奧孔喬─伊韋阿拉﹙Ngozi Okonjo-Iweala﹚就曾是GAVI董事局的主席,後者至今也未有支持各國放棄執行世貿疫苗知識產權保護的主張。
如今,美國漸有重新「領導」全球抗疫之勢,其貿易代表戴琦(Katherine Tai)上周就曾與蓋茨見面談及疫苗知識產權事宜。由此可見,蓋茨地位之高。
慈善資本主義或成潮流?
雖然蓋茨的地位少有其他樂於慈善的巨富能夠企及,但由他所創下的資本家領導慈善模式,未來很可能會成為巨富之間的潮流。早在2010年,蓋茨夫婦就與「股神」巴菲特(Warren Buffett)啟動了「捐助承諾」運動(Giving Pledge),要求承諾人將其一半身家用作慈善——目前,Facebook創辦人朱克伯格(Mark Zuckerburg)、前紐約市長彭博(Michael Bloomberg)、亞馬遜創辦人貝索斯(Jeff Bezos)前妻肯齊(MacKenzie Scott)等已作出了各自的捐助承諾。
《經濟學人》早在2006年就注意到蓋茨基金會掀起的巨富慈善現象,稱之為「慈善資本主義」(philanthrocapitalism),認為新一代的慈善家視自己為「社會投資者」,因此在其善事之中要求取像資本回報一般的社會效益。可以預見,即使蓋茨去後,諸如朱克伯格等如果退出了其巨企經營,恐怕也會走上前者透過巨額捐款影響政策的路。
這就帶來了一個問題:「做善事」聽起來當然是好事,但當巨富以其大部份資產投入到各類醫療、教育、脫貧等項目之時,好事會否成為了壞事?
慈善資本的弊端
在不少民主國家當中,這就引伸出非經民意授權的慈善家對國家政策有「反民主」影響的討論。這些資本家是資本主義體系下的贏家,縱然他們有「濟世救人」之志,卻往往不願脫離資本主義精神,傾向支持原有架構,即使在逆民意而行之時亦如此——今天蓋茨對疫苗知識產權保護的堅持便是一例。
出於好意的巨額資本,也會造成「好心做壞事」的情況。例如蓋茨基金會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國家針對愛滋病、結核病、瘧疾等國際關注病患的大額投入,就曾被批評將這些國家本就缺乏的前線醫療人員吸引到這些極具針對性的計劃之中,反而導致其一般醫療服務出現「人才流失」的現象。
問題在於:如果推行這些政策的是國家政府,政府將要為其政策成敗負上責任;然而,當推行這些政策的只是類似蓋茨一般的慈善家,無論政策成效如何,他們都不必要負責——有時候,這些慈善活動就好像這資本家的娛樂活動一般,蓋茨力推的高科技「自結自足」廁所項目就是當中一個較為受人注目的例子。
當然,蓋茨基金會2000年成立以來,對全球衛生貢獻良多——例如全球的小兒麻痺症已幾乎滅絕;不少國家的兒童疫苗接種比率都在其支持下大幅上升。此等成功絕對不可抹殺。
我們要反思的是,蓋茨的善舉本來應該是國家政府,以及由各國政府支持的國際組織負責的政策項目,蓋茨的成功當然令人鼓舞,但這是偶然之事,我們絕不應因為這些個別的成功案例,而放大了資本家在公共政策上面的角色,也不應因此忽略了政府和國際組織的應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