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狀告賓州:最高法院首遇挫 特朗普絕不言敗終點在何?

撰文:葉德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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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少特朗普支持者而言,有3位特朗普任命大法官、保守派以6對3佔優的美國最高法院,一直是特朗普在「選舉舞弊」之中的反勝希望。然而,對於一宗要求法院判令賓夕法尼亞州(Pennsylvania)取消所有郵寄選票或命令該州共和黨控制的參議院推舉選舉人的官司,美國最高法院周二(12月8日)以只得一句的命令方式拒絕受理,讓此前在網絡上期待着「賓州反勝」的「特粉」們大為失望。

這一句的命令,只提到申訴人的禁制令請求由保守派大法官阿利托(Samuel Alito)交送法院,並沒有提到拒絕受理是全體共識,也沒有提到有沒有任何大法官提出過異議,可謂極其「政治中立」。

難以超越的「安全港」

12月8日是這次大選的所謂「安全港」(safe harbor)截止日子——根據1887年的《選舉計算法》(Electoral Count Act),任何州份在此日或之前作出的選舉結果確認,將是結論性的,不容任何爭議。主流法律觀點認為,這代表任何州法院的選舉爭議都必須在此前解決。

雖然「安全港」理論上不影響聯邦法院的訴訟,然而美國最高法院選擇在此日作出拒絕受理賓州官司上訴的做法,也顯示出法院也有意尊重「安全港後無選舉異議」的原則——2000年小布殊(George W. Bush)與戈爾(Al Gore)的最高法院選舉訴訟中,當時的保守派法官也以「安全港」截止日期前未能以符合「公平保護條款」的方法重新點算佛羅里達州選票為由,中止點票,將總統之位交到小布殊手中。

左為小布殊,右為戈爾。在最高法院判決之下,前者以500多票之差獲勝。在全國普選票中,戈爾則明顯領先。(Getty)

目前的最高法院有3位大法官當年也曾在小布殊的法律團隊工作。如果今天他們決定推翻當年最高法院的法律邏輯,將完全揭破最高法院的政治中立面紗,使之威名掃地。

德州共和黨人奮身一博

不過,共和黨內不少人也依然堅決用盡一切方法去尋找為特朗普翻盤的途徑。在最高法院拒絕受理賓州上訴案的同一日,德州(Texas)的共和黨籍總檢察長——後來亦得共和黨控制的密蘇里州(Missouri)加入——決定直接向美國最高法院狀告賓夕法尼亞、密歇根(Michigan)、威斯康星(Wisconsin)、喬治亞(Georgia)四州,指它們在疫情中擴充郵寄投票的決定不合法,要求法院阻止它們以郵寄選票的結果去選出其選舉人,並將訂於12月14日舉行的選舉人投票日押後。

此舉的新聞報道獲得特朗普多次在Twitter上轉發,相信將為這些州份的共和黨主政者未來政途增加不少分數。然而,此等訴訟的成功機會,卻跟特朗普超過40宗選舉官司挫敗一般地低。

除了上述的「安全港」截止日期問題外,德州的官司也還要面臨三重法律難題。首先,德州要說服法院德州是受損一方。

在特朗普不斷爭議選舉結果之際,拜登已陸續公布下屆內閣的人選。(美聯社)

其次,雖然最高法院有「原訟權」,不過主要是用作處理州與州之間的邊界、水利、稅務之爭,而法院在1968年的一宗案件中已表明此權須「謹慎地」(sparingly)使用,因此法院很可能不會受理德州這宗史無前例的案件。

同時,上述各州因疫情修改郵寄投票規則一事早在數月前發生,當時反對改例的各方都未有興訟「討回公道」,如今選舉結束超過一個月,申訴人才入稟,這不止違反了臨近選舉不改選舉規則的法律精神,更有利用法律途徑在選後阻礙甚至推翻選民投票結果之嫌——下級法院就曾有法官以類似言詞評論特朗普一方的訴訟。

既然成功機會甚微,特朗普方面為何要堅持絕不言敗?

一說是其性格使言;另一說指它藉官司為由籌款,至今已獲超過兩億美元,說特朗普是為圖利;又有一說指這是要毀壞拜登白宮的合法性,使之更難施政;且有說指這是為特朗普下台後繼續控制共和黨選民民心、甚至2024年再戰總統寶座所作的準備。

然而,四年過去,我們得出的經驗是,要猜測特朗普的確切動機,是幾乎白費功夫之舉。有見及此,我們不如探究一下特朗普到底能堅持到什麼時候。

假設12月14日各州選舉人如常投票,拜登自然得勝。可是,根據美國的制度,結果須由明年1月6日新一屆聯邦參眾兩院聯合點票後才能作準。

2020年12月2日,特朗普到喬治亞州為該州共和黨參議院候選人投票、出席集會,吸引大批支持者到場。(美聯社)

如果特朗普期間不斷以定將失敗的官司將期望推翻選舉的共和黨民情點燃到此時,至今大多仍不敢承認拜登勝利的國會共和黨人仍有可能在此對選舉人票提出質疑——只要有一位參議員聯同一個眾議員共同提出即可,不過其質疑之成立仍需兩院分別通過,這在民主黨繼續控制眾議院的情況下,絕無可能發生。

到了這個時候,特朗普似乎就無可避免要接受敗選的事實,並好好規劃自己未來何去何從,要如何用在野身份繼續發揮可撼動半個美國的政治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