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官方文件解析美軍洲際超高音速核武器
8月17日前後,全球的軍事觀察家們在美國政府的「下一代聯邦採購數據系統」(FPDS-NG)中發現了一份特別的供應商意見書(RFI)。
這份由美國空軍核武器中心在8月12日出具,內含七項需求,並明確標註「FOUO」(僅供官方使用)的文件中,談及了美軍正在尋求可以用於升級其下一代洲際彈道導彈,即陸基戰略威懾(GBSD)系統的技術,其中有關「可支持超高音速滑翔器達到洲際彈道導彈射程的高温防護技術」的採購需求令外界頗感驚訝。
美國《航空周刊》率先在8月17日郵件採訪了軍方,並在18日報道了此節。同日,美國空軍也撤回了這份RFI。由於這份文檔雖非機密,但仍屬於「僅供官方使用」的內容,因此,它也成了美軍「官泄」其超高音速武器研發進展的重要一環。隨着美國《空軍雜誌》在19日的報道中也稱陸基戰略威懾「可容納可操縱的超高音速戰鬥部」,美方在這一領域的進展便再次值得外界留意。
美軍重拾超高音速核武
美軍近期的洲際彈道導彈演練中很少體現超高音速武器的特徵。譬如在8月上旬例行的民兵-3型(Minuteman III)洲際彈道導彈發射試驗中,美方只是試驗了三枚沒有裝配彈頭的「再入飛行器」,其射程為4,200英里(約為6,759公里)。在國防分析人士看來,由於當前的超高音速武器尚無法以多彈頭方式投送,因此美方此舉是規避《新削減戰略武器條約》(New START),在減少核彈頭數量同時提升導彈的數量的手段。
但總的來說,美軍終究難以滿足於現狀。
截至2020年3月,美國陸軍和海軍固然已成功使用「北極星-3A」火箭發射了「通用-超高音速滑翔體」(C-HGB)概念驗證彈,以5馬赫(即5倍音速)以上的速度成功擊中了3,200公里外的預定目標。這一裝備的指標只與中國火箭軍已經進入服役若干年的DF-26C相仿,與解放軍2019年披露的,最大射程12,000公里的DF-31B型導彈仍有差距。
至今,美國國防部仍沒有公開過任何射程超過4,500公里的超高音速導彈研發計劃,從2020年3月2日以來,美軍也多次強調其超高音速武器「適用於常規打擊」。直到8月18日,美軍負責戰略威懾和核武器發展的副參謀長克拉克(Richard M.Clark)將軍被問及12日的RFI時,他仍強調陸基戰略威懾在2030年列裝前暫不會具備超高音速版本。
美軍「官泄」並刪除其超高音速導彈的採購需求的行為還是留下了痕迹,外界也恍然大悟:美軍果然要嘗試在洲際導彈射程範圍內做些文章。來自於美軍核武器中心的需求也證明了美方對發展超高音速核導彈的迫切。
頗具戲劇性的事還發生在8月19日。當天,克拉克等美國空軍負責核武器的一線主官出席了米切爾航空航天研究所(Mitchell Institute)主持的網絡研討會,克拉克即席提出了「常規武器與核武器之間的界線更加模糊」的主張。
克拉克認為,俄羅斯正在將戰術核武器作為面對美國先發制人的手段,中國也在充實其核武庫,因此,美軍也應在「威懾」的前提下,將使用戰略或非戰略性核武器的門檻設置到相應的水平。而諾思羅普格魯曼公司(Northrop Grumman)負責研發的陸基戰略威懾就肩負起了類似責任。在此前官方情報的相互印證之下,美軍對洲際超高音速核武器的需求就越發明朗。
先進武器的研發困境
當然,從當前外界公布的各種情況來看,美軍的洲際超高音速武器的研發進程可能並不樂觀。美方目前最接近實用化的超高音速項目就是3月剛剛發射成功的C-HGB項目,其飛行速度為17馬赫,但C-HGB導彈為錐體外形,這一結果導致其在多項指標上不及滑翔體(即飛行器外觀)外形的俄羅斯的「先鋒」(Avangard)以及中國的東風26-C等超高音速導彈,後者飛行速度最高可達27馬赫;C-HGB的滑翔速度為5至7馬赫,也只與東風-26C導彈指標相近。
就美國空軍來說,他們的研究方案與之也有距離。美國空軍此前曾與美國國防高級研究計劃局(DARPA)在2008年到2011年間展開過HTV-2「獵鷹」滑翔飛行器試驗,但是由於熱防護技術不過關,飛行器蒙皮在攝氏1,930度的高温下剝落,導致其在太平洋上空兩次燒燬。此後又曾與陸、海軍一度聯合研究C-HGB項目,但最終與之分道揚鑣。
直到2018年,美國空軍才通過與洛歇馬丁(Lockheed Martin)公司合作,以4.8億美元的開發費用,在2020年3月宣布研究出了第一種具備「滑翔體外形」的AGM-183A導彈,美國《大眾機械師》(Popular Mechanics)雜誌隨後在4月指出,該型導彈理論上可能有最高20馬赫的飛行速度。但這種戰鬥部只有22公斤的小型武器只能在大氣層內使用,不具備洲際打擊能力,其實戰效果有限,恐只具備驗證價值。
此外,美方在高温防護領域的進展仍不明朗。首先,洛歇馬丁公司並未在C-HGB彈頭的基礎上採取進一步研究,其次,美國軍工企業也暫未在2018年後轉向高温防護的研究,導致其飛行器防護塗料仍只能滿足5至8馬赫超高音速滑翔的要求,距離10至20馬赫速度級仍有較大差距。
但總的來說,美軍在常規超高音速武器上仍具備相當的衝擊力。從2018年起,為了快速追平中俄的「超高音速優勢」,美軍三個軍種先後立項8個超高音速項目。在2021年國防預算中,美國空軍砍掉了「常規超高音速武器打擊計劃」(HCSW)和C-HGB項目,但美國海軍新增了一種基於「標準-6」彈體的反艦彈道導彈項目,因此美軍仍保留有8種超高音速項目。考慮到部署在東亞和東歐的美國超高音速導彈仍可以打擊到中、俄的政治、經濟目標,美方在「超高音速核武器」上戰略的調整就顯出了其不容忽視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