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人的命也是命」:更多的身份政治能否解決種族問題?
非裔美國人弗洛伊德(George Floyd)之死引爆美國種族問題的計時爆炸,有論者指出如果再有一段非裔被警察無理殺死的影片出現,美國將會陷入萬劫不復之地。這一段影片在周六(6月13日)就出現了,惹起事發的喬治亞州(Georgia)亞特蘭大(Atlanta)進一步激化的示威騷動,涉事的連鎖快餐店Wendy’s隨後也遭放火焚燒。
事件發生在周五(12日)晚上。根據喬治亞州調查局的說法,遇害非裔男子布魯克斯(Rayshard Brooks)在快餐店外免下車點餐區停車並在車內睡覺,迫使其他顧客繞道而行,於是警方派員查探。隨後兩名白人警員到場,為布魯克斯進行酒精測試,後者未有通過測試,兩名警員試圖將他拘捕。
從網上影片可見,布魯克斯與兩名警員在地上掙扎。布魯克斯從其中一名警員身上取得電槍逃走。尚有電槍的另外一名警員向他開槍未中,在追逐期間,警員羅爾夫(Garrett Rolfe)開槍將布魯克斯擊倒在地。從另一段由Wendy's公開的閉路電視片段可見,布魯克斯在羅爾夫開槍前,曾轉身將電槍指向警員。
期後,布魯克斯送院搶救不治,而一位警員也曾因傷接受治療後出院。羅爾夫已被解僱,另一位警員也被調文職。
案情是非未明下的武斷
在實情尚未清晰之際,亞特蘭大白人警察首長希爾茲(Erika Shields)已馬上請辭,其非裔市長博頓斯(Keisha Lance Bottoms)則表示:「雖然這是否合適使用致命武力或有爭論,不過我堅信『你可以做』和『你應該做』是有明顯區別的,而我不認為這是有正當理由支持的致命武力使用。」
讀過上述描述之後,相信大家也會同意,布魯克斯之死比弗洛伊德之死顯得更為複雜。弗洛伊德因疑使用20美元假鈔被捕,被壓頸在地上毫無還擊之力,且連番呼號「不能呼吸」,甚至呼喊母親,而警員卻置之不顧,當中的對錯非常明顯。
相較之下,布魯克斯之死卻依然是迷團重重。代表布魯克斯家人的律師已聲稱有在地證人表示警員並沒有為布魯克斯進行酒精測試。到底布魯克斯當時是否因酒精影響而疑似拒捕、取電槍、逃走?到底布魯克斯當時是否只在車內睡覺?到底警員因當時沒有在駕駛的布魯克斯酒精含量超標而拘捕他是否合理?到底電槍是否布魯克斯主動從警員身上搶走,還是掙扎之間電槍掉落而讓他取走?到底警員能否合理相信布魯克斯會對他人構成危險?到底當時警員有沒有其他非致命武力可將布魯克斯制服?到底警員開槍時有否刻意避開致命部位?到底布魯克斯是否曾以電槍意圖射向警員?
在這一連串問題未得到清晰答案之前便說「這不是有正當理由支持的致命武力使用」,似乎本身就沒有正當理由支持——除非這個理由是政治理由:在弗洛伊德遇害之後,博頓斯多次就事件發言,深得民主黨政界歡心,也讓她有了全國政治的舞台;在一封由超過200位非裔女性名人聯署的公開信中,博頓斯的名字也出現在她們建議特朗普對手拜登(Joe Biden)揀選為副總統人選的名單之上。
有色眼鏡所看到的「事實」
無論博頓斯的「迅速回應」是出於這種政治理由,還是她個人的真誠信念,此等回應其實展現出「黑人的命也是命」(Black Lives Matter)運動背後身份政治(Identity Politics)的「有色眼鏡」。在這副有色眼鏡的視角之下,所有警察殺害非裔的個案,也是種族歧視的結果,是出於警隊系統性的種族歧視問題,而這種判斷更不必經過對事實的理性審視。
這從因布魯克斯之死而走上街頭的示威者表態當中明顯可見。根據《今日美國》(USA TODAY)的訪問,有示威者表示「我們在街頭已經幾個禮拜,可是你們還在殺人」,仿佛布魯克斯之死的是非對錯是與弗洛伊德之死一般明顯——如果我們知道更多事實之後,兩者的是非確有可能真的是一樣明顯,然而我們此刻卻沒有足夠的事實在手。
另有一名示威者則表示「不論你做什麼,你沒有武器,你不是威脅,你在地上被戴上手銬,他們還是感覺有需要將用滕頭壓你的脖子,或者對你開槍」。如果這位示威者有看過布魯克斯之死的報道的話,也許他至少會知道布魯克斯被槍擊之時手上拿着警察的電槍。而這個事實連代表布魯克斯家人的律師也沒有否認,後者只說「在喬治亞州,電槍不是致命武器」。
從這些示威者,以至博頓斯的表態可見,一件事的是非對錯判斷,很大程度上是出於涉案人身份的問題。如果布魯克斯是個白人的話,他的死根本不會是美國各大媒體的頭條,希爾茲不會為此辭職,博頓斯甚至不會以市長身份為此表態,街頭上的示威也會跟原來一樣逐漸緩和下去。
有色眼鏡之外:非裔有否不合比例被警員殺害?
有人可能會說,這種情況在白人身上根本不會,或者極少出現,因此人們可在未知詳細案情之下斷然將事件歸咎於種族歧視。然而,事實卻未必如此。根據《華盛頓郵報》的統計,自2015年至今,共有2,471名白人死於警員之手,而非裔的數字只得1,295。
當然,非裔人口只得4200萬,而白人則接近兩億。以人口比例計算的話,非裔每100萬人同期有31人被警員殺害,而白人每100萬人同期只有13人被警員殺害。因此,非裔被警員殺害的數量根本不符人口比例,是白人的約2.4倍。
然而,單以人口比例作量度未必能反映現實情況。根據聯邦調查局(FBI)的數據,2017年共有236,590宗美國白人犯下的暴力刑事案,而非裔所犯的同類案件則有151,744宗,因此非裔暴力刑事案的宗數是白人宗數的64%左右,這個數字比非裔被警員殺害佔白人數字比例(52%)為高,而單計2017年的話,同樣比例只為48%。
從這個角度而言,美國警方殺死白人與非裔的比例,其實與白人及非裔暴力刑事案件的比例相當,甚至可以說他們是不合比例地多殺了白人。
有色眼鏡之外:是否只有非裔被警方無理殺害?
有人也可以指出,雖然美國警方按暴力刑事案件比例而言,並沒有不合比例地針對非裔使用致命武力,可是他們卻不合比例地向「明顯無威脅」的非裔使用致命武力。
正如布魯克斯的案情一般,「明顯無威脅」的界線本身其實並不明顯,因此也難有斷言式的數據可作支撐。不過,正如一篇2016年發表在《時代雜誌》的文章就留意到,當各界對非裔被白人警察無理殺害的案情與受害人耳熟能詳之時,大家對白人被警方無理殺害的案件和受害人卻是少有聽聞。
文章作者在文中列舉了一連串被殺白人的簡單案情和受害人姓名,目的就是讓讀者親身體驗到,他們對非裔案件是如何熟悉、對這些白人名字又是如何陌生。這,也許是媒體本身也戴着有色眼鏡去差別對待兩種案件的結果。
除了從個別事例去尋找事實真相之外,哈佛大學的經濟學非裔教授弗瑞爾(Roland G. Fryer Jr.)也曾在2017年發表論文,採集來自美國多個城市的數據,以數據本身和經過模型換算的解讀,引證除了警方在非致命武力使用上有種族歧視外,兩種解讀都未能在致命武力使用上看到有種族差異。
看過上述數據之後,我們可以得出一點結論:整體上,美國警方並沒有對非裔不合比例地有理或無理使用致命武力。如果這一點成立的話,任何看到布魯克斯之死的已知事實,就馬上跳到警方針對黑人或不合理使用致命武力的結論的人,只可以上述身份政治的「有色眼鏡」去解釋——因為他們除了明顯對案件詳情未有確切理解之外,也不能在現實的或然率上去證明他們的結論。
身份政治只是有時限的工具
到了這裏,有人可能認為,即使示威者和博頓斯的結論不合理,可是他們之所以會得出這個結論的原因是可以理解的。也就是說,由於美國主流社會在歷史上,以至在今天的社會地位和經濟分配上,也無庸置疑的對非裔不公,故此他們身份政治的「有色眼鏡」,以至用這個角度看待一切的做法,也是可以理解的。
首先,可以理解的不一定是合理的。如果非裔身份政治的主張是要超越已有的證據去先入為主認知「事實」,甚至罔顧證據的話,這跟納粹猶太人大層殺的否認者一樣可笑。
其次,如果街頭上的示威者與支持他們的自由派政客,將任何警察殺死黑人的事件也簡單以「種族歧視」的框架作單一解讀的話,他們將不只會激化保守派的反感,甚至讓中立人士離心離德。在現實政治的考量看來,這是不智的。
最後,在理想層面而言,解決種族問題的最終目標就是一個大家都不會把種族當作一回事的狀態——正如沒有人會研究有深色頭髮的人在標準普爾500公司董事局的比例有沒有反映他們在整體人口的比例,一個人的種族特徵也應當變成髮色一般。
然而,高舉「黑人的命也是命」、視所有反稱「任何人命也是命」的人是種族歧視的身份政治運動,只會將種族的區分愈來愈深入社會各個層面之中,對解決種族問題只是有害而無益。
當然,在種族歧視確實存在的當下,我們不能要求人們即時放棄所有帶有身份政活色彩的政治或抗議運動,可是任何參與在這些運動之中的人也必須理解到,身份政治是在我們這個時間和空間之下的政治工具之一,它並非唯一,不是永恆,不能取代事實,也不應該是政治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