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貿易戰】拒送華為的FedEx控告華府:勿令我們「躺着中槍」

撰文:葉德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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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上月將華為文件誤送美國後,被中國立案調查、又有傳會被列入不可靠實體清單的聯邦快遞(FedEx),現已成為大國貿易爭端的風眼。
上周五(21日),科技雜誌《PCMag》的一位英國撰稿人在倫敦以聯邦快遞寄送華為P30手機到紐約被退回,退件上更寫明退回原因是「美國政府與華為及中國政府的事宜」,掀起中國以及西方國家關注科技新聞的網民言誅筆伐。
本周一(24日),聯邦快遞更因美國實體清單的規限,提告美國商務部,指有關規定讓其企業負上「不可能的法律責任」,直指「我們只是一家運輸公司,並非執法部門」。

聯邦快遞周二(25日)公布業績,本年第二季虧損近20億美元(相較於去年同期的超過11億美元盈利),未來更會取消對網路零售巨企亞馬遜(Amazon)的速遞合約,相信是要回應後者企圖殺進物流市場的新競爭。此時此刻,聯邦快遞可算是禍不單行。

外界普遍認為,聯邦快遞一方面要符合美國政府的要求,另一方面又不能得失中國,才會導致近月誤送和拒送事件的醜事。

的確這些事件與中美貿易爭端有關連,不過其關連卻非如外界認為般簡單。

亞馬遜近年大搞縱向擴充,不斷發展自己的物流送運業務。(路透社)

禁華為致亂 前線人員不知所措

這一次拒送華為手機事件,幾乎可以肯定是「純屬意外」,不過卻是跟貿易爭端有關的意外。

美國目前的華為的封殺有兩個層面。一是將華為置於「實體清單」(Entity List)之中,禁止美國企業在未經准許下向華為出口產品或服務;二是美國企業被禁止使用華為的通訊設備。

由於將一部華為手機送進美國境內,既非美國出口,而手機也非聯邦快遞使用的通訊設備,因此聯邦快遞將手機送到美國,是不受美國封殺管制的。

問題是,今日美國禁絕華為的新聞不絕於耳,造成美國要與華為完全斷絕來往的刻板印象,聯邦快遞前線人員若得悉寄送美國包裹內含華為產品,也未必知道該如何處理。而最安全的做法,就是拒絕處理,所以才會導致這次拒送問題。

聯邦快遞的歐洲營運主管就指,其前線人員收到華為手機包裹後,頓時驚慌失措(panic attack,馬上就把包裹退件。這位前線人員當然是為免把關不力,讓公司負上法律責任,而害及自己的工作,因而用上「不做不錯」的對策,卻不知在此事中,其實聯邦快遞並沒有甚麼關要把

《PCMag》撰稿人的華為手機包裹被退回,包裹上所貼上的拒送原因,指是出於「美國政府與華為及中國政府的事宜」。(Twitter)

狀告華府的來龍去脈

拒送華為之誤公開三天後,聯邦快遞就控告美國商務部,雖然行政總裁史密夫(Frederick Smith)澄清「兩件事完全無關」,外界也皆認定兩件事有關。

史密夫指出這次拒送事件反映出美國封禁華為為聯邦快遞帶來的問題。第一個問題,當然是前線員工誤解法規而出錯。更重要的第二個問題,更是「實體清單」將使聯邦快遞冒上極大的法律風險,因此才導致他們不得不在周一提告美國商務部。

「實體清單」所根據的《出口管制條例》(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將類似聯邦快遞的企業定義為「轉送人」(Forwarding Agent)。而有關條例則明文禁止轉送人在「知情」的情況下,進行有關轉送,其罰則按每件案件屬刑事或民事之不同,有可能高達百萬美元。

在其法律文件中,聯邦快遞稱他們已有系統去檢查寄件人和收件人的姓名、地址,去確定他們是否在美國的「實體清單」上。然而,每日處理近1,500萬宗郵遞的聯邦快遞,難以將所有包裹逐件檢查——除了營運和成本的考慮之外,這種檢查甚至會讓聯邦快遞冒上「侵犯私隱」的額外法律風險

聯邦快遞前線人員,要應付新增的規管,也非易事。(路透社)

雖然美國商務部的回應是,條例只要求聯邦快遞不在「知情」的情況下轉送有關包裹,沒有要求聯邦快遞知道每件包裹所寄之物為何,可是聯邦快遞卻曾被控在20112012年間違反出口管制,其中判決指出聯邦快遞「知悉或應該知悉」有關包裹違反管制的狀況,而案件終於去年以50萬美元作庭外和解。

如果美國政府繼續擴展「實體清單」,以作為對各國貿易戰的工具,又不修例收窄轉送人的法律責任的話,聯邦快遞未來只會遇上愈來愈大的法律風險。其法律文件更指出,為避風險,聯邦快遞或許只能中止任何「可想像」或「有可能」會讓它負上相關法律責任的業務

處於風眼之中的聯邦快遞,此刻也不怕「槍打出頭鳥」而提告華府,可知道其憂慮有多嚴重。

對商人的無奈 該寬容體諒

中美貿易爭端中,最顯而易見的是雙方的關稅戰。其直接影響的當然是雙方的進口商。如果一家從中國進口家電的廠商,因成本考量而中止與中國企業的訂單,我們絕不會認為這是這家企業「有意針對中國」的做法——這全是商家營商考量的問題。

然而,面對實際上受貿易爭端間接影響的企業,諸如聯邦快遞等,不少人在沒有清楚理解企業背後難處的情況下,就貿然對這些美國企業作出情緒反彈,其實是不必要,也不應該的。

它們要面對的法律風險、前線員工出錯頻率、營運開支等等,實際上與一個進口商要面對的額外關稅一樣,是美國貿易政策強加於其上的附加成本。如果政府要強推政策,在商言商的企業,也只能逆來順受。這一次聯邦快遞控告華府,也是一場商家的反彈。

除了法庭申訴之外,商人實在難以抗衡政府法規的公權力,這些只望安穩求利的商家,在貿易戰火槍林彈雨之下,可說是「躺着也中槍」。對於手無寸鐵、躺着中槍的人,我們不只應該寬容,更是要體諒,甚至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