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議會通過「版權指令」 互聯網生態或將迎來大震盪

撰文:葉德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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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議會周三(12日)以438對226票大比數通過「版權指令」(Copyright Directive),為歐盟「數碼單一市場」的版權管制訂下框架。「版權指令」的第11及13條,將會為不同網站帶來所謂的「超連結收費」(Link Tax)及「上傳內容過濾」(Upload Filter)要求,一直惹來重大爭議,連互聯網發明者伯納斯李(Tim Berners-Lee)也出言反對。雖然指令只在歐盟國家有效,但互聯網貫通世界,指令將對全球互聯網生態帶來重大影響。

第11條:「超連結收費」

「版權指令」第11條要求歐盟成員國「保障新聞媒體出版的電子用途」,即一網站如果引述新聞媒體出版的內容,將須向該媒體出版人取得授權。

新聞媒體的內容,通常會以超連結的方式出現在如Facebook等社交媒體,或Google News等新聞整合網站上,而超連結的旁邊通常會引述一小段文章內容,讓瀏覽者大概知道超連結的新聞是甚麼。

第11條若能落實,新聞媒體將可以向社交媒體或新聞整合網等,收取版權費,俗稱為「超連結收費」。此條款背後的理據,是因為不少讀者在網上讀完超連結旁的那一段內容後,就不再點擊連結去瀏覽原文;如此,對該段內容本身毫無貢獻的社交媒體或新聞整合網,能因為該段文字而獲得廣告收入,但撰寫該段內容的新聞媒體卻一分錢的收獲也沒有,因而造成不公。

不少讀者讀過Google News上的引述文句,就不會再點進去,令新聞媒體未能從其內容獲得收入。 (葉德豪/HK01)

過去經驗:媒體、讀者皆受損

其受爭議之處,在於現今網上新聞內容極多,讀者不經社交媒體或新聞整合網,根本難以接受新聞資訊,而「超連結收費」很有可能會迫使這些整合網站關閉,或不再提供有關服務,最後使消費者受害。

例如西班牙在2014年曾通過相同法例,令Google News直接關閉其西班牙服務。而西班牙出版界在2015年委託進行的一項研究指出,「超連結收費」讓讀者更難接觸到新聞媒體的內容,最終使新聞媒體亦蒙受損失;而最受影響的是名氣不大的小媒體,因為讀者要找新聞時根本不會主動到他們的網站。

西班牙版Google News曾被迫關閉 (視覺中國)

第13條:「上傳內容過濾」 將損害創新

「版權指令」第13條爭議更大。條款要求「儲存及提供大量作品」的網站以「有效的內容識別技術」(effective content recognition technologies),去就其使用者上載的內容作檢查,以避免侵犯版權。

影片分享網站YouTube,一直都有使用「上傳內容過濾」程式,去主動封鎖疑似有違版權的使用者上傳影片,過去就發生不少誤判。例如含有「生日快樂」音樂的直播被中斷,或美國太空總署的登陸火星影片被除下等等。

第13條實施後,類似的「上傳內容過濾」將會廣泛運用到大部份網站之上,而且其過濾亦會加倍嚴緊──網站將會盡力避免因使用者自由上載的內容而捲入版權訴訟中,所以他們將以「有殺錯,無放過」的方法進行過濾。到時,「惡搞」、「二次創作」等獨立作品的傳播渠道將會大大收窄。

「版權指令」以上的兩大條款,更會阻礙新創或非牟利網站的發展。指令實施後,版權訴訟將大大增加,而且「上傳內容過濾」成本高昂,新創或非牟利網站,根本沒有足夠財力去應付。

本年7月,「維基百科」亦在網站上宣傳反對「版權指令」的訊息。(維基百科)

反對聲中獲通過 歐盟指令影響全球

「維基百科」的創辦人威爾斯(Jimmy Wales)在本年7月,就曾將其西班牙文、意大利文及波蘭文網站轉成黑幕,抗議歐盟的「版權指令」。互聯網發明者伯納斯李(Tim Berners-Lee)亦曾去信歐盟議會主席,反對指令第13條。

雖然「版權指令」只會在歐盟國家生效。然而,不少網站全球通用,除非YouTube等巨頭專為歐盟國家另設網站,否則歐盟的規定將變成全球通用的限制。例如早前歐盟規管網站用戶資料的《通用資料保護法規》(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就使全球不少網站修改其私隱條款。

部份輿論認為,「版權指令」用以針對壟斷歐盟市場的美國大企業,如Google、Facebook等。但亦有評論指,美國企業有足夠財力、技術應付改變;相反「版權指令」只會使歐盟更難發展類似的服務,與美國企業競爭。

歐盟議會在12日投票通過「版權指令」 (視覺中國)

「版權指令」在7月時曾遭挫折,無法通過歐盟議會。今次闖關通過,亦未能立即實施。指令將會交由歐盟各國的議會審議,審議之後仍須再次通過歐盟議會。如一切順利,指令預計會在本年底或明年初生效。由於「版權指令」並非詳細法例,歐盟成員國將會按其各自狀況,具體落實其指令內容。

歐盟建制複雜,審議過程緩慢,很容易為人忽略。但此種對全球極具影響的法令,實值得審慎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