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任期削權力 韓國修憲可脫離「帝王跛腳式總統」嗎?
韓國政府周四(22日)公布修憲案,重點提出將總統任期改為4年兩任制。但除了修改總統任期以外,還有更多的其他內容嗎?若把這次韓國修憲定下主題,目的就是為了「削權」。
總統既帝王又跛腳 韓國修憲的理由
韓國自1987年以來再度修憲,重點提出將總統現時單任5年制改為4年兩任制。當年定立單任5年制是為了防止總統獨裁,但單任僅5年很難推動有意義的長遠社會政策。韓國政制亦缺乏政黨政治,國會無法有效制衡總統關係,以致政黨僅成為權力工具,總統大於一切的弊病。
因此韓國總統在韓國國內往往被稱為「帝王式總統」,卻又因任期太短以致國會不合作關係淪為「跛腳鴨政府」。再加上社會實質由企業財閥支撐,政府推行政策離不開與大企合作,歷屆總統往往被指政商勾結,貪污醜聞不斷。因此改革政治架構,下放總統權力及建立制衡機制是箇中關鍵。
總統下放權力 減少攬權機會
細看這次的修憲內容,確實加入了不少分散總統權力項目。其中包括解除總統作為國家元首的地位,總統在行使特別赦免權時需經委員會審批,過去由總統直接任名的憲法法院院長及法官改為互相投票選出等等。
同時過去由總統直接任命的監察院亦會成為獨立機構,由國會選出監察委員;在憲法中「奉總統之命」等的文言亦將刪除,增加總理及國會的權力。其他還包括縮小大法院院長人事任命權,廢除普通法官任期,廢除軍事審判制度等,均可被視為減少總統攬權機會的改變。
在野黨批評仍不足夠 或不夠票在國會通過
不過有關削權的力度被批評仍不足夠,韓國《東亞日報》社論指出,要有效分散總統權力,需進一步把國家四大權力機關,包括國家情報院長、國稅廳長、檢察總長及警察總長均改由國會選舉產生,接受國會監察。情況有如現時美國的中情局、聯邦調查局等,需於參議院通過才可就任。
同時修憲案仍未得到在野黨普遍贊成。除了上述的檢察總長、國家情報院長等外,包括自由韓國黨等在野黨均要求進一步賦予國會選舉總理的權力,讓總統與總理相互制衡,不過青瓦台以「這不過是用總統制包裝的內閣制方案」為由拒絕。
如此造成了在野黨不滿,因執政共同民主黨在國會僅佔四成議席,若最大在野黨自由韓國黨全員否決,修憲案將難以通過。總統文在寅表示反對黨可在下周一(26日)前提出自己的修憲建議案,否則將自行提交此修憲案。不過分析認為文在寅仍容許國會至5月初前制定新的修憲案,外界認為文在寅正計劃在今年6月舉行地方選舉期間,連同修憲公投同時舉行。
根據韓國憲法規定,修憲案必需由總統自行或過半數國會議員提出,並獲國會三分之二議員贊成才可通過。經表決的修憲案最後需進行公投,獲得過半數擁有選舉權的國民投票,並獲得過半數支持後才正式生效。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