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的倫理
假如哲學是為了激發思考,而不是讓思考簡化為日常夫妻間規律的節奏,那麼哲學界也許需要更多情人。
美國評論家桑塔格( Susan Sontag )曾把文人分為兩種:丈夫和情人。 哲人也是如此。 丈夫式的哲人說話有理有據,條目清晰,每一個詞句都走得踏實;情人式的哲人充滿情緒,總能觸碰到思考的敏感之處,使人著迷。 情人式寫法也許有些主觀的論斷和邏輯的跳躍,無法給人丈夫般的體面,但著迷的讀者仍不得不一遍遍重讀,回味其細節。 康德也許可以算丈夫的典範,而尼采及德勒茲( Gilles Deleuze )更像情人。在生活中,丈夫為主導,而情人為其次,兩者總不能兼得。 就如日常生活一樣,穩健的邏輯節奏和清晰的定義占第一位,而引人浮想的發散式思考是排其次的,少有兩種特點都很突出的思維方法。
正如丈夫和情人是由道德來區分的,寫作也有其倫理。 語言就如在腦中展開的絲網,把劃過的思緒黏住,定型。 每一次我們用言語定義一個問題,都是一個將無形的思緒轉化為絲網的過程。思考由混雜開始,沒有與生俱來的條理和目的性。而寫作則將思考具體化。清晰的語言如何從腦中產生,這個問題常被劃入神經學及心理學範疇,然而少有從思考的倫理角度的哲學論述。 有時哲學反而著重於規範思考和寫作的關係。當然,維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的哲學體系認為思考和溝通是同一個過程,不必區分,從而不存在兩者間的辯證關係。以後我們有機會再細看維根斯坦,這裡暫不談論。
假設思考和溝通是兩種行為,而思考的過程比起規整的寫作更像潮水一般時起時伏,沒有固定的格式,那麼丈夫式的寫作像一個禁錮,將思考納入道德看管的範疇。這個結論看似荒謬,在哲學上也少有人談起,但卻觸及了思考的根本倫理。問題是,體面的、丈夫式的、規整的寫作是不是哲學思考的首要條件呢?
在六十年代,從納粹政權下逃出的學者開始對集權反思,其中也包括了思考的倫理。二戰時期移民美國的德國評論家阿多諾(Theodor Adorno)希望哲學界把思考的位置擺在寫作之上,認為丈夫式的寫法只會讓哲學流入陳腐的道德話語中,更可能促使集權的產生。的確,假如評判真理的條件在於規範的溝通,那麼效率和溝通方式就已經取代了真理,而哲學更成為了溝通機制的傀儡。
作為讀者,我們都依賴寫作的清晰,定義的明確,及結構的規整來建立思考框架。讀者常常對條理清晰的表述和目的性明確的溝通產生信任感,似乎溝通越有效,內容就越接近真理。假若一個道理在表述上不夠明瞭則不成為道理。這明顯是不合理的,因為這個假設忽略了思考和溝通是兩個截然不同的過程。
阿多諾對「清晰」這個概念很懷疑。 「清晰」的哲學被讓讀者可以安穩地、甚至腐敗地去享受所謂真理,但卻讓思考變得簡單、不再吃力。而清晰的溝通是把讀者的需求置於思考之上,用讀者耳熟能詳的表達來淡化思考過程中敏感的、背離常識的新思維。思考本身和每一位聽眾是有距離的,通過溝通來縮短這個距離固然重要,但本末倒置地將清晰作為思考的先決條件只能讓聽眾變得懶惰。有些清晰的哲學體系甚至把其規範的框架擺在目錄裡,讓人只需流覽,不需一字一句斟酌著品味,結果每個文字變得不再重要,讓讀者失去了細讀的興趣,也讓哲學思考喪失創造力。
的確,在當下資訊負荷的社會,我們多久才會真正細讀一篇文章,而又有多少文章激發我們仔細品味的興趣呢?大眾思考的深度受社交平台溝通方式的局限。在資訊傳遞中,我們大部分時間都只用于溝通,而非思考。奧巴馬和特朗普都深知思考空間早已在繁複的資訊社會中被壓縮,從而假借丈夫式的清晰邏輯,以溝通效率取代思考。同時,哲學更難以介入大眾的思考空間,讓思考喪失基本倫理。假如哲學是為了激發思考,而不是讓思考簡化為日常夫妻間規律的節奏,那麼哲學界也許需要更多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