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家與焊接工誰更有用?
事物的工具價值應當立足於它所服務的內在價值。同樣是建造一棟樓宇,如果是用來作為醫院的話,那麼它的價值是積極的。而如果用來作為虐待囚犯的場所,那麼它的價值是消極的。那麼,如果要比較科學與人文之間哪個更有用,則應該立足於他們各自所服務的目的。
美國議員盧比奧(Marco Rubio)在2015年的一次共和黨辯論會上宣稱社會需要更多的焊接工,更少的哲學家。可以說,盧比奧的論斷蘊含了一種對哲學的偏見。通俗而言,就是認為哲學沒有用,哲學不能用來果腹,哲學不能用來漂洋過海,哲學不能用來焊接,那麼哲學到底有什麼用?我還很清楚記得當年考上研究生去向上司提交辭呈時的情景。當上司得知我要去學哲學時,既驚訝又擔心地感歎:「學哲學將來能幹什麼呀!」哲學無用論是人文無用論的一個典型。而另一方面,我們發現不太有人會去質疑自然科學是否有用。這背後隱藏著文學文化與科學文化的張力。1959年5月,斯諾(C. P. Snow)於劍橋大學作了「兩種文化與科學革命」的講演。這次報告中,文學文化與科學文化的斷裂被彰顯了出來。自此之後,這方面的討論不絕如縷。有趣的是,斯諾在報告中批評當時重文學輕科學的風氣。然而在當下的社會,天平顯然是偏向科學文化的。
人文學者顯然不會滿意當下的這種論調。哲學家納斯邦(Martha Nussbaum)為普特南(Hilary Putnam)所撰悼文標題便是醒目的「為哲學而辯」。一種比較流行的觀點主張人文學科的重心在於「人的養成」,人文的薰陶可以涵養心智,活潑性情。也有學者指出,哲學的作用是為了給人提供一種理解方式(維根斯坦式的思路)。還有些哲學家甚至承認哲學就應該是無用的。比如馮友蘭說:「哲學對現實問題並不試圖去具體解決。舉例來說,哲學不能幫助人長生不老,也不能幫助人發財致富。」英國形上學研究者芒福德(Stephen Mumford)提到過,有時形上學的問題更像是稚童的提問。長大後,我們似乎不太會繼續追問諸如「什麼是圓」或「時間是否流逝」這樣的問題。就「什麼是圓」這樣一個問題,形上學學者可以給出一個極其繁細的說法。但普通人會說,這又有什麼用呢?芒福德最後承認形上學也許真的沒有什麼用。但他仍然強調我們不應僅通過工具價值來衡量事物。他認為形上學的真正價值在於它的內在價值。
英國哲學家梅勒(D. H. Mellor)對這個問題有過更為值得借鑒的思考。本文嘗試重新勾勒梅勒的想法,透過梅勒的視角,來回答哲學是否有用這個問題。
英國哲學家梅勒對哲學以及人文教育有著獨特的看法。(資料圖片)
能力之知
為何我們會覺得科學比較有用?一個拍腦袋的答案:因為科學為我們提供了各種技術。電腦科學為我們提供了人工智慧的技術,醫學為我們提供了治療頑疾的技術。據我所知,現在美式橄欖球頭盔的設計都有著很強的科學支持。首先,有必要簡要澄清一下「技術」這個概念。英語日常語言中,「technology」,「know-how」,「skill」,「ability」等都是同屬於一個家族的語詞。即:技術往往與能力、技能這些概念相互勾連。比如,在美劇《閃電俠》(The Flash)中,威爾斯(Wells)說過這樣一句話:「Well, let me take that technology, let me take that know-how into ensuring that your son actually does have a future.」我們選擇「know-how」來切入問題。近年來,學院哲學對「know-how」的討論絡繹不絕。對「know-how」的哲學考察,可以追溯到牛津學者賴爾(Gibert Ryle)的工作。賴爾提醒我們注意有兩類不可互相還原的知識,命題性的知識(know-that)與能力之知(know-how)。大致來說,這對區分類似於我們平日所說的理論知識與實踐知識的對立。比如,哲學家提供的關於真理的理論就是典型的理論知識,而焊接工的技術則是典型的實踐知識。
基本上,我們認為這兩類知識不能互相還原。比如,一個坦克設計專家,即便他對坦克內部每一個細小零件的作用都瞭若指掌,也並不意味著他會駕駛坦克。同樣的,一個玩耍雜技的行家,他未必知道這些雜耍背後蘊藏的物理知識。雖然兩者有種類差異,但現實中,兩者往往相互依賴。對科學知識(know-that)的求索需要科學方法與技術(know-how)的支援。而一個醫生要施展醫術(know-how),也勢必要瞭解病人的一些情況(know-that)。梅勒指出,這種理論與實踐的依賴不限於科學。比如,對色彩知識(know-that)的掌握會影響繪畫的技能(know-how)。而對於作畫的物件(know-that)的選擇又離不開經年累月所習得的色彩感知力(know-how)。鑒於此,可以說「know-how」與「know-that」的區分不僅適用科學,也適用人文。海德格爾曾指明,希臘語詞「techne」(相當於know-how)不僅指涉工匠的技術,也指涉藝術才能。既然所有的學科都蘊含了「know-that」與「know-how」的區分。那麼,我們不能僅僅訴諸科學能夠提供「know-how」(技術)來判定科學更為有用。
工具價值與內在價值
另一種理解有用性的方式是通過「手段」與「目的」這組概念。說一個事物有用往往是因為它能夠作為達到某個目的的手段。那麼,只有當技術(know-how)可以作為手段的時候,它的有用性才會得以體現。只有當科學知識能夠轉化為應用技術時,科學的有用性才會得到彰顯。但是,人文知識也能充當手段,比如,寫小說是為了被閱讀。既然如此,在何種意義上,我們還能堅持說科學更有用?一種回答是:科學提供的技術是人類所有需求的基礎,也就是說科學提供的「know-how」更為有用。
梅勒認為下這個論斷為時尚早。判斷某物是否有用應該立足它作為手段如何服務它的目的。因為我們知道用途也有好壞之分。用途的價值取決於手段所指向的目的。有句老話叫:「好鋼用在刀刃上」。如果用一塊好鋼來墊桌角,雖然也發揮了一定作用,但我們可能更傾向於說這塊鋼沒有物盡其用。又如,用一把刀來砍柴,可以說刀發揮了它應有的價值。但如果用刀來傷人,那麼顯然只是發揮了負面的價值。因此,當我們判斷一樣事物是否有用時,應該著眼於它作為手段所服務的目的。印刷技術為了書的出版服務,那麼可以說印刷技術作為手段,它的價值取決於最終出版物的價值。
哲學中會大致區分兩類價值:工具價值(instrumental value)與內在價值(intrinsic value)。內在價值指事物本身的價值,而某物的工具性價值須要通過它如何服務於另一個目的來體現。現實生活中,這兩類價值往往糅合於一處。比如,我去買一塊巧克力。巧克力的工具價值體現在它是滿足我味覺享受(或食欲)的手段。但在兩塊價格相同而包裝不同的巧克力之間,我會願意選擇包裝較為精緻的巧克力。甚至,有些人會更在意於巧克力的外觀(內在價值),從而可以忽略它的口感(工具價值)。
梅勒提出了一個很有意思的價值衡量概念:「淨值」(net value)。當一個事物作為手段時,它的價值應當通過計算工具價值與內在價值互相抵消影響後的正負值來衡量。這樣的話,有時一個手段的價值可能是正值,有時則可能是負值。比如,我有一件NBA籃球球衣,這件球衣尺碼太大,我無法穿著它打球,那麼這件球衣的工具價值對我來說是消極的。但另一方面,這件球衣卻是我鍾愛球員的球衣,我視如珍寶。那麼於我而言,它的內在價值的正值可能就會彌補其工具價值的負值。再如,當我們評價建築物的價值淨值時,它設計審美體現的內在價值可以抵消它在實用性層面瑕疵的負面工具價值。當然,也存在工具價值彌補內在價值的情況。一個可能有些爭議的例子:槍決一個十惡不赦的罪犯,排除他之後行兇作惡的可能性(工具價值),這也許能夠一定程度平衡殺害生命本身這個具有負值的內在價值,從而使得淨值能夠成為正值。2016年上映的美劇《善地》(The Good Place)中有一個有意思的設置。在這部劇集的世界裡,所有人的生平所作所為都會被計分(被計分者並不知情)。有些言行會被記為正分,比如幫助鄰居搬家可能會加十分,救助難民可能會加二十分。而另一些言行可能會扣分,比如陷害他人可能會扣十五分,偷盜可能會扣二十分。在離開人世後,你的下一站去處取決於你在人世間的分數。得到較高分值的人可以升入善地,而分值不理想的人,則會墮入惡土。如果引入梅勒的淨值概念,也許可以使這部劇集中的計分設定更為合理。
較之科學,人文學科並不處於劣勢。歷史上,人文思想的傳播和發展,帶動了諸多社會運動。(VCG圖片)
為哲學而辯
那麼,在什麼意義上,我們可以說哲學的價值是不容忽視的呢?我嘗試運用梅勒的三點理由來為哲學辯護。
首先,是否有用並不是價值評價的唯一途徑。很多時候,我們更關切某事物的內在價值。比如,倫勃朗(Rembrandt)的《夜巡》,羅丹(Rodin)的《思想者》,柴可夫斯基(Tchaikovsky)的《天鵝湖》,卡夫卡(Kafka)的《審判》,等等。我們欣賞、看重的是這些作品的內在價值(審美意義上的格調)。那麼哲學作品自然也是如此。柏拉圖的《理想國》,亞里斯多德的《形上學》,笛卡爾的《第一沉思錄》,哪一部不是舉世歎賞的傑作?這些作品的內在價值是不容質疑的。
其次,如前文所提,我們應該通過「淨值」來評價一個手段的價值,而衡量淨值則既須考量工具價值,又要考慮內在價值。甚至,我們可以設想一些內在價值完全取代工具價值的情況。比如,一架早期型號的飛機,如今可能已經無法再正常運行了。但它代表了當時的設計理念,因此被放入了博物館。那麼,它的內在價值完全超越了它的工具價值。如果我們完全剝離一個有用東西的有用性,它仍舊有價值的話,這意味著它的淨值並不完全取決於它是否有用。就哲學而言,即便許多思力深刻的作品未必有著很高的工具價值(顯然我們不能用哲學作品來治療疾病,畢竟維特根斯坦的哲學作為治療是一種隱喻),但在淨值層面,哲學作品的分值則是有可能會高出一些科學知識的。
最後,我們說過,事物的工具價值應當立足於它所服務目的的內在價值。同樣是建造一棟樓宇,如果是用來作為醫院的話,那麼它的價值是積極的。而如果用來作為虐待囚犯的場所,那麼它的價值是消極的。那麼,如果要比較科學與人文之間哪個更有用,則應該立足於他們各自所服務的目的。從這個角度而言,較之科學,人文學科並不處於劣勢。歷史上,人文思想的傳播和發展,帶動了諸多社會運動。比如,啟蒙運動開啟了人類理性之門,它影響了美國和法國的革命。得益於啟蒙運動,黑奴被廢止了,女性地位也得到了提高。再如,辛格(Peter Singer)等哲學家對動物權利的討論引起了人們對動物保護的關注。這樣的例子不一而足。鑒於上述三個理由,我們可以說哲學無用論的論斷並不經得起仔細推敲。哲學工作者應當得到世人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