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分析哲學家知道什麼? | 黎子元
對於讀者來說,一本哲學著作自然最好讀起來清晰流暢,同時又能關懷到自己最切身的問題。不過一種至今仍然被廣泛接受的、將哲學劃分為「分析」(analytic)與「歐陸」(continental)的觀念(這種觀念的流行要到20世紀之後才成為可能)或許會使得讀者的期待無法被滿足。大家通常會認為:分析哲學清晰流暢,卻不太關心「邏輯檢證」之外的事情;歐陸哲學討論的課題引人入勝,讀起來卻艱深晦澀。難道就沒有兩全其美的法子嗎?分析哲學與歐陸哲學的對立真的無法調解?
其實閱讀分析哲學著作也要求讀者受過相當的邏輯訓練才能體會到它的「清晰流暢」,而歐陸哲學著作的「艱澀難懂」興許是受它探討的課題本身的複雜性所決定。倘若我是一位分析哲學家,我最想質問歐陸哲學家:哪怕歐陸哲學探討的課題森羅萬象、巨細無遺,你如何確保你的思考和討論清晰、準確、有效?而如果作為歐陸哲學家,我則反倒要問:儘管你能夠將概念分析、邏輯檢證做到極致,但分析哲學家究竟知道什麼呢?
提問分析哲學家「知道什麼」,也就是提問分析哲學的「知識邊界」(the limits of knowledge)是什麼。向「知識的邊界」發問則引導我們的思維馬上發生翻轉,要去建立起關於「邊界的知識」(the knowledge of limits)。既然我們提出分析哲學的知識邊界的問題,要建立起關於分析哲學的邊界的知識,那麼「分析哲學家知道什麼?」的發問也就沒有冒犯的意思了。而本文的寫作只能算是這項考察工作的準備階段。
分析哲學在20世紀早期發展達至一個高峰無疑在思想史上具有關鍵意義。
費雷格早期的著名作品是1879年出版的《概念文字 —— 一種模仿算術語言構造的純思維形式語言》,被認為是亞里士多德之後,西方邏輯學中最重要的作品。(連結)
回溯到1879年發表的文章「概念文字——一種模仿算數語言構造的純思維的形式語言」(Begriffsschrift),費雷格(Gottlob Frege)將邏輯學家試圖藉助數學來建構形式邏輯或者說將邏輯數學化的構想(與此同時邏輯學家也試圖藉助邏輯來為數學奠基)推進到一個新的發展階段。這項發展的關鍵在於費雷格基於函數理論而非語法來建立整套分析方法:把命題分解為函數ƒ(function)與自變量x(independent variable, or argument)而非主詞(subject)與謂詞(predicate),其中待輸入函數的自變量x可以是任何對象。於是,決定函數值ƒ(x)(或者說因變量y,dependent variable)的就是函數運算法則本身,值的真假就取決於運算所得命題的真假,而能夠將自變量/對象變換到真值的函數就被稱為「概念」。這樣一來,亞里斯多德演繹邏輯和斯多葛命題邏輯的局限就被克服了,一套與直覺徹底撇清了關係、其運作完全基於自身原則(邏輯公理與定義)的「純邏輯」便建立起來。
羅素(Bertrand Russell)與費雷格有著十分近似的「邏輯主義」理想,即建立一套理想語言來迴避自然語言的種種缺陷,根據一系列明確規定的原則來檢視命題或語句是否有意義,最終讓獲得穩妥奠基的哲學成為一門科學。數學對他建立這套形式系統而言同樣至關緊要:因應樸素集合論的悖論他便發展出類型論來為集合提供更嚴謹的定義,並以這套定義作為根本的邏輯基礎。羅素認為所有可靠的哲學必始於邏輯分析。他的思路是通過分解(decomposition)複雜事物找到最簡單的、無法再分的基本邏輯單元,當這些基本組成部分被明確定義,反過來便能推導出所有真命題,這也就是所謂的「邏輯原子論」。而這些真命題在羅素看來就是以最可靠的、有意義的形式語言對現實的轉述(paraphrase),意味著轉述與現實之間是一種同形的(isomorphic)關係。認為事實與描述事實的形式語言具有同一關係,現實的結構可以經過邏輯分析呈現出來,就是羅素採取的「化約論」立場。
路德維希.維根斯坦(Ludwing Wittgenstein)
1920年代初發表《邏輯哲學論》(Tractatus Logico-Philosophicus)時候的維根斯坦(Ludwing Wittgenstein)不同意費雷格認為邏輯實體存在於柏拉圖式的理念世界,也不同意羅素把邏輯命題看作對現實的轉述因而與現實的某些特性相關。邏輯命題是不具任何內容的重言式(tautology)。他極富洞見地指出,邏輯命題表達的是真值函數的運算/操作(the truth-functional operations)。這意味著從最基本的構成要素到基本命題再到複雜命題的生成,這整個基於簡單成分之間的複合狀態而建立起邏輯關係的過程僅僅與真值函數的操作相關。儘管藉助「圖像理論」,命題結構與現實結構被視為是同一的,但命題卻不再關涉感官經驗、物理對象,對命題真假的判斷則完全成為分析命題自身表達的問題,也就是語言的問題。於是,維根斯坦便提出「語言是思想邊界」,認為由命題、語句構成的思想只能被限制在語言內部,而哲學的唯一活動就是不斷對語言進行邏輯分析。這就是對20世紀哲學發展影響深遠的「語言轉向」(linguistic turn)。
如果世界(一切事實)必須以事實的邏輯圖像即思想來呈現,而思想必須受到語言的限制(思想是有意義的命題),那麼語言之外便沒有「世界」。「語言轉向」為思想劃出了邊界,對邊界之外,哲學家們只能緘口不語。這種激進的觀點讓維也納學派的邏輯實證主義者們醍醐灌頂,隨即將其奉為圭臬,並把先驅的一些重要理論在邏輯和數學研究中推到了極端。他們認為邏輯命題不再與現實相對照,它的真假只取決於邏輯的慣常運作。分析哲學的工作便是邏輯檢證,而檢證的對象僅僅限於在認識上有意義的命題。對他們來說,哲學的唯一目標就是對語言進行形式研究,在這個意義上哲學能夠成為一門科學。學派的代表人物卡納普(Rudolf Carnap)在其著作《語言的邏輯句法》(The Logical Syntax of Language,1934)就申明科學研究的對象不應該是現實的某個特定領域或者物理的、經驗的事實,而應該是科學語言(scientific language)的句法。經他對哲學問題和命題的重新系統化配置,哲學或者說「科學哲學」被高度形式化,不再關注研究對象的自然屬性或本質,只關心語言表達以及它們的句法和語法。
回顧分析哲學在這段時期的重要發展,無論是費雷格根據數學建立起來的、其運作完全基於自身原則的「純邏輯」,羅素試圖從明確規定的基本邏輯單元推導出所有(能夠轉述現實的)真命題的「邏輯原子論與化約論」,維根斯坦宣稱語言之外沒有世界、哲學就是語言邏輯分析的「語言轉向」,還是卡納普認定科學哲學就是對語言進行形式研究、從而必須與經驗世界割裂的極端的「邏輯檢證主義」(verificationism),一條不斷把前人理論「極端化」的脈絡可以被勾勒出來。
分析哲學起初還承認形式語言與現實世界相互對照,後來便徹底背離現實世界,對語言的形式研究之外的事情一概漠不關心。分析哲學將哲學研究限制在語言的邊界之內,既等於將思想囚困於語言的牢獄,其實又是躲在語言的壁壘內自得其樂,仿佛語言之外真的就沒有世界了。由分析哲學家自己為自己建構出來的「(形式)語言」替他們的思想提供了條件,同時卻也為他們的知識劃定出邊界。而當代人每天直面的赤裸裸的社會現實與逼到身邊的切身問題則不在界限以內,只因這些問題未必具備科學、明晰的意義,所以不足以成為哲學問題。分析哲學的這條極端化發展脈絡推演到50年代以後,便造就了維根斯坦後期思想的轉變,邏輯實證主義自身的崩塌,以及形而上學問題在分析哲學內部重新復歸等種種狀況。
分析哲學清晰流暢,卻不太關心邏輯檢證之外事情的這種流行觀念如今是否得到扭轉?分析哲學與歐陸哲學的對立真的無法調解?《什麼是分析哲學?》(What Is Analytic Philosophy,2008)的作者漢斯—約翰.格洛克(Hans-Johann Glock)就試圖以更為「歐陸」的視角來考察分析哲學:關注分析哲學的歷史背景及其在更廣義的文化與政治上的應用,關注它與其他做哲學的方式之間的矛盾如何展開。他指出以地域和語種來界定分析哲學、標識它與歐陸哲學之間的差別是不恰當的。這種刻板印象無視分析哲學的歐陸淵源。而僅僅以一種「盎格魯中心觀念」(Anglocentric conception)看待分析哲學也是站不住腳的。目前,分析哲學在歐陸日益興盛起來,而在北美地區,歐陸哲學的影響力也不容小覷。
接著,他繼續澄清以「學說和課題」、「方法和風格」來區別分析哲學與歐陸哲學同樣徒勞無益。一種常見的觀念認為,兩者之間的差別就體現在它們對於何謂哲學問題、如何研究問題上存在的根本對立。格洛克則指出分析哲學並非都以反形而上學(揭穿其「無意義」)為任務,也不都認定思想分析必須由語言分析所決定,甚至對於哲學是否等同於科學莫衷一是。因此單單以「如何界定哲學問題」無法定義分析哲學。同樣地,「分析方法」的標籤也無法涵蓋分析哲學的多樣性(早期和晚期的維根斯坦)、區別分析哲學與傳統哲學(柏拉圖就曾採用分解方法,Plato's method of division)。哪怕是「清晰風格」也只是晦澀程度的問題,涉及美觀要求和學院成規而不能成為一門哲學的本質。至於對哲學問題堅持一種「澄清與明辨態度」,難道不正是哲學這門古老學問一貫的追求嗎?於是,作者最後只好採用維根斯坦的「家族相似」概念,再加上生成的、歷史的視角來定義分析哲學。
一本哲學著作能否兩全其美,讀起來既清晰流暢、又關懷讀者切身問題呢?「分析」與「歐陸」的劃分能否被當代哲學所超越?姑且不論被劃分在歐陸哲學家陣營的德勒茲在The Logic of Sense(1968)中關於引入決定命題意義的第四維度(即「事件」)的討論是否能與分析哲學發生交集又超出分析哲學的邊界,僅以同樣位列歐陸哲學陣營的巴迪歐的第一部數學本體論巨著Being and Event(1988)為例,假定讀者能夠駕馭作者採用的那一套數學邏輯(暫不論是否準確、合理),整本著作讀起來便給人清晰明確、暢快淋漓的體驗,而同時他的思想又關懷著對於當代社會的每個個體而言最為根本/激進的問題。
超越「分析」與「歐陸」的劃分恰恰是我們這一代哲學學人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