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簡史》:自由主義的崩潰,還是自由主義的進化?(下)

撰文:微思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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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上文:《人類簡史》:自由主義的崩潰,還是自由主義的進化?(上)

 

在我看來,赫拉利的論證存在兩大方面的瑕疵。一方面他對自由主義的理解有偏誤,另一方面他對算法性質的理解也有待商榷。

 

算法的多樣性不能否認身體的單一性和整體性

 

第一,赫拉利認為,個人主義假設了自我的單一本質,但自我並非是單一的不可分割的主體,而是由許多的不同算法組成的。

 

實際上,就某個方面而言,個人主義所假設的自我單一性是指物理上的單一性。每個人都只有一個身體,而身體體現了自我在物理上的單一本質。現實生活中,如果有人砍傷了另一個人的手臂,我們不會只是指責那個人砍傷了受害者的手臂,更不會說那個人只不過砍傷了受害者由許多不同算法組成的手臂,我們會進一步指責說,那個人侵害了受害者的身體,侵害了受害者這個單一的人,甚至還會建議受害者向侵害者要求精神賠償。這也是為什麼自由主義會把人權視為是每個人基本權利,這種人權既包含了對身體的保護權,也包含了對精神的保護權。算法組合的多樣性並不能否認身體的單一性和整體性。

 

不過,赫拉利所探討的自我單一性更多是針對自我的意識層面。他認為,人的意識是由許多不同的算法組成的,並沒有單一的內在聲音或單一的自我。

 

其實,無論人的意識是否由算法構成,有一點是肯定的,意識層面的自我是一系列觀念(我把慾望、情感、信念等意識內容統稱為「觀念」)的集合,而這些觀念有幾個主要特徵,一是就個人而言,在任何一個意識瞬間,他都可能具有不同的甚至相互衝突的觀念;二是每個人的觀念都會發生變化,因而構成觀念的集合也會發生變化,故而意識層面的自我確實就如赫拉利所說,並非只有單一的內在聲音。然而,得出這個結論可以完全與算法無關,而與意識活動本身的特點有關;三是個體與個體之間的觀念也存在很大差異,甚至經常是彼此衝突的。從這個意義上講,作為觀念集合的整體,意識層面的自我也具有單一性,每個人的觀念集合都不會完全等同於另一個人的觀念集合。自由主義之所以能成為現代社會的主流敘事,與它願意承認並接納個體之間的觀念差異和衝突有關,對多元價值觀的包容正是任何一個前自由主義時代所缺乏的優點。

 

總之,在自由主義看來,自我是由單一的身體和多樣的觀念共同構成的,自我仍具有單一性,算法並不能反駁這一點。
個人主義假定的主體既沒有絕對自由,也不是完全被決定。

 

第二,赫拉利認為,個人主義假設真正的自我是完全自由的。

 

在這裡,對於「完全自由」這個概念,不同的人可以有不同的理解。每個人都希望獲得完全的自由,然而,每個有常識的人都知道,自由是有限制的,沒有絕對意義上的自由。如果「完全自由」是指「絕對自由」,顯然,赫拉利對個人主義的理解就錯得離譜了。個人主義決不追求損人利己的自由,也決不會追求現實生活中實現不了的自由,比如,要求別人把天上的星星摘下來送給自己的自由。

 

在否認自我完全自由的時候,赫拉利指出,「構成人類的算法並不『自由』,而是由基因和環境壓力塑造」。在書中,赫拉利強調,自由主義者對自我的自由意志的理解只不過是一種認知幻覺,對自我的生命意義的理解只不過一種個人敘事。由此看來,赫拉利是一個決定論者。然而,自由意志是一個爭論了幾千年的哲學命題,至今學界仍無定論。不同的人對於決定論的含義也有不同的理解。赫拉利所理解的決定論認為,個人的觀念和行為由基因和環境壓力塑造,而它們都是算法的產物。宗教信徒所理解的決定論則認為,個人的觀念和行為通通由上帝決定。當然,還有很多學者支持自由意志與決定論並不衝突的相容論。

 

不管怎麼說,自由意志的確是一個十分複雜和棘手的問題,本文無意對此展開深入討論。但有一點是很清楚的,自由意志一定與自我意識有關。完全否認自由意志的存在,否認自我可以有一定程度的選擇自由,並不符合日常經驗和直覺。我們都有過這樣的自我意識:當我想作惡的時候,有一種善的觀念提醒我不能這麼做,而我最終確實沒有選擇作惡。否認自由意志的存在,還會帶來更大的社會難題:我們如何讓違法犯罪的人承擔應該承擔的責任?畢竟,他可以說他沒有自由意志,他的所作所為都是基因和環境決定的,或者是由上帝決定的。如果個人完全沒有行為的自由,社會就沒有正當的理由將過錯歸咎於個人,混亂的社會秩序將不可避免。

 

實際上,自由主義從來沒有否認基因和環境對個人行為的影響,但也決不會把這種影響誇大到決定論的程度,並且這些影響也並非總是負面的。自由主義者欣賞不同的個人禀賦對社會帶來的價值,比如,我們感激博爾特優良的短跑基因給我們帶來的快樂,我們感激蓋茨優良的智力基因給我們帶來的便利。同時,自由主義者也警惕個人禀賦差異所帶來的非正當的不平等。比如,羅爾斯式的自由主義就堅決捍衛一種價值觀:天生殘疾的人不應該得不到基本的生存保障,富人不應該與窮人承當同等比例的稅負。至於環境的影響,自由主義者一方面承認環境會制約個人的行為選擇,但另一方面也認為個人在極端惡劣或危險的環境下仍應避免作惡,避免漢娜.鄂蘭所謂的「平庸的惡」。同時,心理學的研究成果也已經證明,後天環境雖然對個人行為的影響巨大,但這種影響可以通過個人的努力和選擇,從負面轉為正面。

 

自由主義不強調判斷標準,看莎翁並不比看瓊瑤高尚

 

第三,赫拉利認為,個人主義假設自我是以自我為中心的,自己最了解自己,自己的選擇永遠是對的。

 

這顯然又是赫拉利對個人主義和自由主義的誤解。個人主義確實假設自我意識是個人一切觀念和行為的根源,但它完全不等同於自我是絕對自私的、絕對封閉的、絕對沒有價值觀的。當自由主義的開創者霍布斯說,人類社會就是一切人對一切人的戰爭,所有行為都是為了生存的自保時,另一個開創者邊沁站出來說,不是這樣的,人類社會應該追求最大多數人的幸福;當邊沁說,莎士比亞的作品並不比任何一個通俗作家的作品更有品味和價值時,他的學生、也是自由主義者約翰·密爾站出來說,不是這樣的,華茲華斯的詩歌一定比色情文學更有品味和價值。實際上,自由主義是一個包容性極強、內涵極為豐富、譜系極為廣泛的思想體系。

 

誠然,自由主義沒有建立一套絕對正確、窮盡一切的價值觀,但這不意味著,自由主義完全沒有價值觀,或者說,自由主義的價值觀是完全相對的。自啟蒙運動以來,自由主義一直捍衛自由、平等、人權等價值觀,儘管這些價值觀的內涵也會隨著時代發生變化,但自由主義從來不會與極權主義、虛無主義糾纏在一起。無論是傳統的自由、平等、民主思想,還是現代的女權主義、全球主義思想,自由主義的發展和演變都建立在對個體權利的尊重之上。自由主義者決不會說,我有選擇成為奴隸主的自由,也決不會說,我有歧視黑人的自由,並且這些選擇還永遠是對的。

 

當然,自由主義並沒有在人類生活的所有領域都建立絕對的價值標準,這不僅是因為生活中存在著太多的道德兩難和價值衝突,因而根本就難以做到絕對的標準統一,還因為自由主義相信,在個體的基本權利之外,在正當合理的法律法規之外,對個體施加不必要的行為負擔,就將構成一種強制。雖然讓社會或國家保持團結一致、步調一致幾乎是人性中善良而美好的夢想,但自由主義者對於這種追求完美的「烏托邦」夢想保持著清醒的頭腦,非常警惕強調行為一致所帶來的社會危險。當種族歧視無處不在時,自由主義者一定會發出抗議的聲音。但當人們爭論究竟是莎士比亞更有品味,還是瓊瑤更有品味時,儘管不同的自由主義者會有不同的觀點,但真正的自由主義者決不會拿出一套現成的判斷標準,強迫(無論是語言強迫還是武力強迫)某一方接受。

 

自由主義允許不同的個體擁有不同的審美品味,也允許不同的個體擁有不同的思想觀念,這倒不是因為自由主義偏好低級趣味或者完全沒有價值判斷,而是因為自由主義者深刻認識到,人與人的觀念存在差異,不是每個個體都能理解並接受同樣的審美判斷和價值判斷。對於一個只讀過瓊瑤,從沒讀過莎士比亞的人來說,要他違心地承認莎士比亞作品的品味更高,就構成了一種意志的強制,而這種強制除了滿足強迫者的控制欲之外,對於被強迫者而言是毫無意義的。

 

事實上,在廣大自由主義者中,既有看瓊瑤小說的,也有看莎士比亞戲劇的,既有懶散墮落的,也有自律向上的,這些觀念和行為上的差異遠非憑藉意志強製或者社會強制所能統一。對於懶散墮落的自由主義者,他仍然可以選擇一種開放的心智,通過不斷學習和實踐,養成自律向上的行為習慣,同時,社會也應該為個體尋求積極向上的改變創造良好的氛圍和環境。

 

即便算法能預測未來,也不能主宰我的決定

 

基於自我選擇永遠是對的這一個人主義假設,並且基於算法比自我選擇更明智,赫拉利推出了另一個結論:算法將否證個人主義假設,取代個人的選擇,從而取代個人的權威,個人主義的大廈將就此坍塌。

 

這個結論要成立,還需要其他前提。其中一個前提是,算法將在所有方面超越人類,只有這樣,算法才有可能完全替代個人的選擇。顯然,如果這個前提成立,人類確實就失去存在的必要和價值,甚至,人類將被機器人消滅。

 

此外,還有一個更為根本的前提:算法能夠準確預知未來。

 

假設我懷上了一個寶寶,在四個月的時候,B超顯示寶寶只有一個肺。算法彙集了所有醫學數據告訴我,一個肺的寶寶有95%的概率會非常健康地生活一輩子,而且我的寶寶只有一個肺不是因為我和配偶的基因有問題。因此,算法極力建議我留下寶寶。但我只有22歲,非常年輕,我不想面對5%的負面概率。這個時候,我仍有可能會選擇放棄這個寶寶。在這種情況下,算法並沒有主宰我的選擇。

 

此外,還有另一種可能,它與算法的預測能力無關,而與我的認知、品格和價值觀有關。比如,算法可能會進一步考慮到我的年齡和身體狀況,雖然寶寶健康的概率高達95%,但鑑於我還很年輕,根據大數據顯示,在我這個年齡,遇到類似情況的孕婦有90%都選擇了放棄寶寶,因而建議我也放棄。但我認為寶寶健康的概率已經很高,我願意承受風險,哪怕寶寶生下來不健康,我也會用最大的愛來照顧他,並且決不後悔。那麼,我可能就會選擇留下寶寶。在這種情況下,算法仍然沒能主宰我的選擇。

 

一方面,如果算法不能絕對準確預知未來,人類就仍然面臨不確定性,也就仍有做出不同選擇的可能。另一方面,不論算法發展到多先進的地步,如果我的認知和價值觀與算法的認知和價值觀並非在所有方面都完全一致(正如前面所提到的第二種建議),那麼,本質上,算法的性質就與家用電腦類似,仍然是輔助人類決策和行為的一種工具,只不過這種工具遠比現有的工具先進和聰明而已。

 

如果算法只是人類使用的一種工具,那它對自由主義的顛覆就不會像赫拉利宣稱的那樣徹底。甚至,工具的改進說不定還會對自由主義的進化產生積極作用。想想看,為什麼朝鮮不准民眾用手機,不准民眾上網?若不是因為科技的進步,自由、平等、人權思想也決不會在幾十年的時間影響到如此之多的國家和人口。人類三大難題若沒有科學進步與自由主義社會的結合,想必也不會取得今天這樣的非凡成就。

 

如果算法更聰明,但又沒有聰明到可以主宰人類,或者,即便算法能夠全面超越人類,人類仍然能夠用有效的技術手段或監管手段將算法控制在工具的範圍內,那麼,我們大可以去想像,這樣的算法將如何極大地提升人類的福祉。

 

自由主義不等於資本主義市場經濟,人的價值不等於人的經濟價值

 

在赫拉利的自由主義觀中,還有一點值得提出來探討。他認為,算法的發展將加劇貧富懸殊,讓社會資源進一步集中在少數精英手中,而大多數人將失去對於社會的經濟價值,這將使得崇尚平等的自由主義瀕臨崩潰。

 

的確,信息技術的發展,使得財富集中在少數精英手中的現象越來越普遍,贏者通吃成為新的商業規律。全球富豪榜前五十名,IT精英佔了多數。然而,就通常情況而言,科技進步帶來的貧富差距並不會煽起仇富的情緒。相反,依靠制度不公而發財的官僚、金融精英和騙子才是民眾不滿的發洩對象。

 

在《與機器賽跑》一書中,作者認為當今世界所面臨的一個嚴峻問題是:技術進步太快,而民眾知識更新太慢,這一結構性問題會引發一系列的經濟和社會後果。在赫拉利看來,民眾由於知識更新太慢,就會失去經濟價值,而一旦個人沒有了經濟價值,自由主義社會就將解體。

 

顯然,赫拉利將自由主義與資本主義市場經濟錯誤地等同了起來,與此同時,也把人的價值與人的經濟價值錯誤地等同了起來。在自由主義看來,人是最根本的,經濟發展只是為人的幸福服務,而不是人的幸福的全部,經濟價值也不是人的價值的全部。

 

自由主義所捍衛的價值觀決不僅僅用某類人群的經濟價值高低來評判取捨。自由主義者決不會因為奴隸的經濟價值低於奴隸主,就不為奴隸的自由平等而奔走;也決不會因為捍衛同性戀者的平等權利並不能帶來經濟利益,就不為同性戀者鼓與呼。如果認為人沒有了經濟價值,就沒有了存在價值,也沒有了人的尊嚴,可以棄之於不顧,這種社會達爾文主義正是自由主義所要反對的。沒有哪個羅爾斯式的自由主義者會歧視殘疾人,儘管殘疾人的經濟價值很低;也沒有哪個諾齊克式的自由主義者會反對科技精英們繼續研發新的技術、生產更先進的產品,儘管科技精英們已經富可敵國。

 

要縮小貧富差距,不應該抑制科學發展,而應該減少社會制度的不公平和弊端,同時,創造良好的社會條件,幫助(非強迫地)民眾改善知識結構,儘管這並非易事,也並非短期能見成效。

 

赫拉利曾經在《人類簡史》中斷定,相比物質貧乏的狩獵社會,物質更豐富的農業社會並沒有使人類感到更幸福。當他提出這個觀點時,他不僅考慮到了人的經濟價值,還關心到人的精神價值。然而,到了《未來簡史》,赫拉利卻一味強調人的經濟價值,忽視了人在其他方面的價值和尊嚴。也許,他過於擔憂科學進步對人類經濟帶來的威脅了。

 

然而,赫拉利還可以設想另一種可能性:即便算法真的在所有領域都替代了人類的工作,人類也並非完全無所事事。馬斯克不是正在研究如何讓人類在火星上生活嗎?如果開發外太空最終能成為真正的產業,相關的工作機會,也許會遠超地球上已有的工作機會。不僅航天業會成為像航空業一樣的龐大產業,外星球上的吃穿住行,幾乎都面臨全新的商業機遇。人工智能完全可以幫助人類去探索和開拓這些機遇,而這些機遇的最大受益人仍然是人類。

 

以算法顛覆自由主義:必然失敗的嘗試

 

赫拉利意識到了自由主義敘事存在的深層次問題,他不滿於人文社科知識對自由主義的修修補補,試圖想像算法能夠顛覆自由主義。然而,正如本文所論證的,赫拉利的論證是不成功的。

 

第一,算法雖然可以給人類提供更豐富更明智的選擇方案,但它本身並不能強迫人類接受它的方案。沒有這種強迫,算法就仍然給個人的自由選擇留有餘地。這也意味著,人與人的觀念和行為仍將存在差異,以個體觀念和行為為根基、捍衛個體基本生存權利和選擇權利的自由主義就仍然會繼續存在下去。

 

第二,不管算法有多麼聰明,它仍然是服務於人類的工具。至於如何用好這種工具,人類可以從倫理和法律的角度加以審慎研究。用好了,算法將極大地造福人類;用不好,算法就像核武器,也可能摧毀人類。

 

第三,即便算法在所有方面都超越了人類,甚至具備了超越人類的意識能力,在那樣一個人工智能世界,機器人可能還是有自我意識,這意味著,機器人的世界也不得不以機器人個體的生存和利益為根基,尋求與其他機器人和諧相處,確保機器人世界和平穩定。果真如此的話,機器人世界也難逃自由主義敘事。

 

第四,即便算法可以顛覆自由主義,赫拉利所提出的數據主義是否真的可以完全替代自由主義?數據主義可以在很多方面增進人類福祉,但人類社會還面臨著文明上的衝突、宗教上的衝突、種族上的衝突、價值觀上的衝突,這些問題數據主義能比自由主義更好地應對和處理嗎?對此,赫拉利語焉不詳。

 

正如前文所說,自由主義根植於對個體權利和利益的捍衛,是一個包容性極強、內涵極豐富、譜系極廣泛的思想體系。之所以我們很難設想一種超越自由主義的敘事,是因為我們無法想像脫離了以個體權利為出發點的社會敘事何以做到邏輯自洽。極權主義、共產主義、集體主義的失敗既是事實上的失敗,也是邏輯上的失敗。它們都試圖把民族、國家集體或他人利益作為優先考慮,其必然結果就是,把很多不必要的行為負擔強加於了個體,從而違背了人性規律。

 

只要每個人都擁有自我意識,只要人類社會一直存在,或許,自由主義敘事就跟進化論一樣,都是一種元敘事,我們只能在元敘事的框架內試圖把各種子故事講得更好。這既需要我們進一步增進人文社科知識,又需要我們最大程度地利用科學發展的成果。

 

然而,又或許,那些把自由主義看成是元敘事的人,只不過是太缺乏想像力而已。我想,赫拉利心裡一定是這麼認為的。

(本文轉載自「微思客WeThinker」傳媒(微信公號wethinker2016),網站地址www.wethinker.com;標題及小標題為編輯所擬,原作者為王培 ,原文鏈接:https://wethinker.com/2017/02/16/13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