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洛—龐蒂:身體圖式 - EP66

撰文:望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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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洛—龐蒂(Maurice Merleau-Ponty, 1908-1961)的名聲或許稍遜於海德格,但他是法國現象學的代表人物。他最重要的貢獻,在於他是西方思想史上最重視身體在哲學上的位置。哲學史中尤其在笛卡兒提出主體這觀念之後,哲學家一直視人類心靈與精神為優越於身體與物質。當然唯物論者提出相反的看法,認為物質方為優先,但在梅洛—龐蒂的眼中看來,唯物論者所設想的仍然是抽象的物質,也沒有給真正有生命的、活動著的身體足夠的理論關注。梅洛—龐蒂的思想根源有胡塞爾的意識哲學、海德格的存有論與當代心理學與其他自然科學,他承繼現象學的方法,配合最新近的科學研究,發展出一套植根於身體的存有論。

 

梅洛—龐蒂於1961年因中風而猝死,享年五十三歲,屬英年早逝。他正值思想創發達至頂峰的時期,法國失去了一個的哲學家,而他死時正伏案在笛卡兒的書上,正在為一門笛卡兒的課準備。

 

《行為結構》(La structure du comportement, The structure of Behavior)

 

1935到1938年,梅洛—龐蒂於巴黎高等師範學院(École normale supérieure)進行博士後研究,研究關於現象學及知覺的問題。他於1938年提出《行為結構》這篇論文,但此論文要於1942年才能出版。

 

他認為,其時行為主義的學者,如John B. Watson,把行為當成事物來研究是不恰當的,因為除非是生理上出現問題,否則人的複雜行為並不能用機械式反射來解釋。和機械不同,人的行為和動作,會受周遭(Umwelt)影響,活生生的人的動作是與環境和處境緊扣的,沒有動作是和處境無關。

 

梅洛—龐蒂認為身體是整全的,而不是不同部分的總和。他傾向德國的完形心理學(Gestalt psychology),完形的意思為「形式」或「結構」,此學派相信,把經驗分割成不同的構成元素,借此去理解人的行為是會有問題的,因為人經驗事物有一整全的「結構」和背景,而這個整全的結構是不能還原和分割的。當然他也並非全然跟隨完形心理學,如他批判了完形心理學認為物理法則能解釋一切行為的這個想法。

 

梅洛—龐蒂相信所有生物都藉由各自的世界去認識和了解他物,此時他亦意識到自己對於完形心理學的研究和現象學中對在世存有的理解有很大關連。

 

《知覺現象學》(Phénoménologie de la perception, Phenomenology of Perception)

 

《知覺現象學》於1945年出版,也成為了梅洛—龐蒂最有名的著作。大多數人提起梅洛—龐蒂,就會立即想起《知覺現象學》以及梅洛—龐蒂對於身體哲學的貢獻。無疑,由笛卡兒心物二元論開始(甚或更前),哲學對於身體並不重視,但是,把所有對於現代身體哲學的貢獻都歸功於梅洛—龐蒂並不恰當,例如胡塞爾在《觀念二》( Ideen II: Phänomenologische Untersuchungen zur Konstitution, Ideas II: Studies in the Phenomenology of Constitution)也有對身體作出深入的描述和分析。

 

和《行為結構》研究一般動物行為不同,《知覺現象學》的重點放在人身上。他以「當下活生生的現實」中的知覺作為研究的基礎出發,去探討如語言、文化、社會中與人的關係等等的問題。「回到事物本身」是現象學一脈相承的關隘,分別在於不同現象學家對於「事物本身」的看法不同:胡塞爾認為是「意識」,海德格認為是存在,而梅洛—龐蒂則認為是「知覺」。

 

他於1946年〈知覺的優先性〉(The Primacy of Perception)的演講中講到:「知覺經驗乃我們存在於事物、真理、價值向我們形構的片刻;知覺是原生的邏各斯(logos);它教導我們、在一切的獨斷之外,客觀性自身的真實條件;它召喚我們到知識與活動的任務中。」足可見到他對知覺的重視。

 

身體圖式與病理學例子

 

在每天的日常生活中,我們都不斷在做一些極之複雜的行動,例如走路、拿起杯喝水等。讀者可能會問,這些動作複雜嗎?當然,相比起體操運動員的動作,這些日常生活會做的動作十分簡單,但其實,我們走路時需要用到不同的關節、肌肉的配合,還要同時注意路況、閃避他物、當中包括身體平衡的掌握及其他身體的協調,所以,走路並非想像中那麼簡單。

 

大多時候我們走路是不需要反思的,我們在協調這些身體不同的感覺和部位時,是不需要特定去控制、去想的。如果你每一步都去想應該用那塊肌肉,那塊肌肉應在那時收縮那時放鬆的話,反而會窒礙了你走路的動作。人的肉身有這樣的一個能力,組織和協調身體去行動,完成一個目標,同時,也為主體提供空間感和方向。梅洛—龐蒂叫這種能力作身體圖式(Body Schema)。

 

有一些時候我們也會覺得走路很困難,要重新去思考「如何走路」,最明顯的例子是當我們身體某處受傷而影響走路時,我們就會去想:原來身體這個部位會影響走路。我曾試過因腰傷,以致不能走路及站穩,此時我才發現原來走路和站立都需要到那一條肌肉。因為平常活動實在太過「自如」,走路的動作變成了隱性知識(Tacit knowledge),以致根本不能發現這些身體運作的細節。那如果要去描述身體經驗及身體運作的基礎,又應該如何入手呢?

 

梅洛—龐蒂就從具體的心理學病例中,通過這些病例遇到的問題,反顯出日常生活的身體經驗及身體運作。書中其中一個著名的例子是施奈德(Schneider),他因腦部受傷所以身體有機能障礙——他只能做出具體動作,而不能做抽象動作。例如,他可以抓癢,如果被蚊咬的話,他可以一下子拍打痕癢的地方,甚至可以在工作室用剪刀工作,但你要他指出自己的頭在那、耳朵在那,他卻指不出來。從這個案例中可以看到,習慣性的具體動作,和客觀性的抽象動作是有所不同的。同時也指出,依靠身體圖式,有明確目的、和場境有所連繫的動作,是不用抽象去反思就能做出來。

 

小結

 

《知覺現象學》是一本大作,同對海德格《存有與時間》的簡介一樣,有很多書中重要的概念都未能於《無睡意哲學》中為讀者闡釋,而書中亦有對性別、他人、時間性等等的其他哲學題目作出討論,希望未來有機會再詳談。

 

亦如很多哲學家,梅洛—龐蒂的哲學生涯也發生了一定程序的轉向,欲知後事如何,請聽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