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納德・威廉士:「好壞」、「應否」是不足以談倫理學的
伯納德・威廉士(Bernard Williams)是二十世紀英國最重要的倫理學家之一,他的最大貢獻在於結合古典哲學的思想,大力批判英美的倫理學傳統,並試圖為倫理學提出一套新的模式與問題意識。
反對整個倫理學傳統
威廉士1929年生於英國埃塞克斯(Essex),於牛津修讀古典學,因此終生都為古希臘哲學(尤其是倫理學)著迷。在點出威廉士自己的思想之前,我們可以先從他反對甚麼理論立場來了解他。他反對兩種傳統倫理學的預設:一、找尋倫理學穩固的基礎法則;二、嘗試為道德理論建立體系。
從第一點來看,威廉士的倫理學堅定地反對還原論/化約主義(reductionism),即將人在世界中的複雜處境還原或化約為某些本質或原則,並以此指導我們的行為與判斷。如此,威廉士並不認同柏拉圖認為善(good)是永恆與不可改變;他亦認為康德的道德理論空洞,因康德要求道德必定要以某些法則或黃金律令(比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為基礎,並重視施予行為者背後的動機(比如不論行善者所作之善事是甚麼,都必須出於無條件、無目的來行善,方才合乎道德)。
由第一點延伸到第二點,威廉士認為若哲學家只從普遍、抽象的理論出發,就很有可能只會在這些抽象理論與概念之間打轉,而非從人類的視點來面對我們必定會遇到的道德問題。因此,威廉士反對應用倫理學(applied ethics)的進路,他稱所有侃侃而談女性權利、墮胎與社會公義的哲學期刊論文,只將道德系統、原則或理論應用到這些問題之上,而當中很多最終都只是詭辯。
威廉士認為在啟蒙運動後我們所習慣的道德與倫理學思考,偏向一般性與框架式的思維,卻忽略細節與特定情境,只會得出沉悶、愚蠢的理論。
「薄」或「厚」的倫理概念
從威廉士以上的批評,我們大概可以設想他應該抱持相反的立場,而著重生命經驗的獨特性與個別性。威廉士特別注意到他的時代的倫理學,只談「好/善」(good)與「應該」(ought),例如甚麼道德上的好/壞?甚麼事情是應該/不應該做的?這個行為好/應該做嗎?威廉士指「好/善」與「應該」是普遍性強、但卻貧乏的字詞,根本不足以該我們思考人類極為複雜的處境,他稱這些為「薄的」(thin)的倫理概念。
倫理個案之一:干預動物捕獵有違自然?關於人與動物之間的一些倫理學問題
威廉士認為「薄的」的倫理概念總是抽離,對於世界沒有介入性,似乎能套用到任何情境之上,它是認知性的(X 是好的、對的、應該的),但也因此對於推動我們的行為意義有限。而「厚的」(thick)的倫理概念,則與我們的世界與行為都有切實的關係,例子有殘酷(brutality)、懦弱(coward)或感恩(gratitude)。以懦弱為例,只有以恐懼推動的行為才可被稱為懦弱的,而懦弱本身亦包含一個行為是不應該做的價值判斷;同時,在怎樣的情況、怎樣的條件之下一個行為才算是懦弱,都有其文化背景,對同一文化體系之中的成員有指導行為的作用。相較之下,威廉士指「懦弱」這種厚概念在真實的道德情境之中,比自命普遍的「好」一類的薄概念對於我們更有意義。
倫理個案之二:「N號房」犯人的「無知」:為惡者對惡行的推搪之辭
關於道德的語言
正是對於往往只談論薄概念的、過於單一的倫理學提問方式,威廉士作了這樣的疑問:如果我們不會認為每時每地所有的道德語言,都會有著完全相同的預設、社會脈絡與文化意義,那麼我們有甚麼理由會假設,每時每地的道德語言都會有著完全相同的意義?威廉士要我們好好注意「關於道德的語言」,「厚的」的倫理概念實然是一種倫理學知識(ethical knowledge),它在一文化體系之中會如遺產一樣傳承下去,若倫理概念與其社會脈絡消失了,這種知識亦會隨之散失或失傳。
或許某些人在一聽到道德相對主義時,就聯想到它將會使人類導向道德淪陷,而極力拒斥。但威廉士的倫理學跟我們一般的認知不同,倫理概念不是內嵌於人類的某些本質,亦不是共通於全人類的一些如數學般的客觀原則,而是有歷史、文化與社會背景的概念與知識。正是在這方面,我們在威廉士身上不單看出一種反對柏拉圖的傾向,還可察覺到談論各種德性的亞里士多德倫理學的影子,而威廉士的確認為我們在生活中奉行的道德信念,其實更接近古希臘的古典倫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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