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冠天下》:人類文明是一部「雞,全部都是雞」的歷史
本文為《雞冠天下:一部自然史,雞如何壯闊世界,和人類共創文明》的〈前言〉,本書作者為安德魯・勞勒(Andrew Lawler)。雞是現時地球上數量最多的飼養動物,牠不算是學術研究的寵兒,我們一般對雞似乎過於熟悉,亦沒有多加留意牠。本書是關於雞這平凡而常見的動物的一部自然史與文化史,勞勒追溯了世界各時各地之中雞扮演的各種角色,向我們展示不論是人類文明的歷史,以至當代的經濟政治局勢,我們都不可能想像雞的缺席。
跟隨著雞,發現世界。
把全世界的貓、狗、豬、牛加在一起,數量都不如雞來得多。就算再把整個地球的老鼠加上去,雞仍然略勝一籌。家雞是世界上分布最廣泛的鳥,也是最常見的農場動物,在當代的任何時刻,都有超過兩百億隻雞住在這地球上,算起來啊,每一個人可以分到三隻呢。而數量排第二的鳥類,是非洲的一種小型雀,叫做「紅嘴奎利亞雀」,也才二十億隻左右。
目前全球只有一個國家跟一片大陸找不到雞。教宗方濟各常吃的去皮雞胸肉,並非梵蒂岡自己養的,而是從羅馬的市場上買來的,因為這個迷你小國沒有空地可建造雞舍。而在南極大陸,雞的存在是種忌諱。雖然每年慶祝新年時,坐落於南極點上的阿蒙森—斯科特科學考察站(Amundsen-Scott Station)都會準備烤雞翅,但為了保護企鵝免於罹患疾病,管理這片南方大陸的國際條約規定,生禽及未經處理的禽肉禁止輸入到南極。即便如此,大多數的皇帝企鵝雛鳥還是暴露在常見的雞源病毒之下。
上述例外正好顯示出一項通則。從西伯利亞到南大西洋上的南桑威奇群島,雞隻幾乎無處不在,美國國家航空暨太空總署(NASA)還曾研究過牠們是否能在前往火星的旅途上存活。這種從南亞叢林進入人類生活的鳥類,現在成了我們最重要的蛋白質來源,如果我們要移民外星球的話,八成也得帶上牠們。隨著我們的口腹之慾和城市建設日益擴張,雞的數量以及人類對牠們的依賴也與日俱增。「紋腹鷹吃雞,人也吃雞」,美國經濟學者亨利.喬治於一八七九年寫道,「但紋腹鷹增加,雞就變少,可是人越多,雞卻跟著變多。」
亨利・喬治:將土地的價值還予所有人
在此之前,我從未想要探究為何雞會在一萬五千種鳥獸之中一枝獨秀,成為人類最重要的夥伴。之前為了寫報導,我走訪了中東、中亞和東亞的考古遺址,追尋著一個問題的答案:人類這物種,到底是為何以及如何放棄平靜的狩獵採集生活,轉而汲汲營營於繁忙熱鬧的都市、全球性的帝國、世界大戰,還有社群媒體?「城市生活」這項匪夷所思且徹底根本的改變,始於六千年前的中東地區,之後就持續改造地球樣貌至今。直到最近十年,都市人口超過了非都市人口,這是史上頭一遭。
根據挖掘人員在阿拉伯一處海灘所發現的證據顯示,印度商人在四千多年前就善於利用季風越洋航行。我聽到這消息,就替一本雜誌寫了篇報導。這些在青銅器時代冒險犯難的水手們不僅開創了國際貿易,還觸發了第一波的全球經濟,他們將喜瑪拉雅山區的木材和阿富汗的青金岩(lapis lazuli,又稱天青石)帶到美索不達米亞的大城市,而此時埃及的石匠才對吉薩金字塔群進行了最後的裝飾。我交稿時跟總編輯提到,除了那堆古印度貿易商品遺跡外,考古學家們還找到一根雞骨頭,那有可能是這種鳥類進入西方的標誌。
「這倒有意思,」總編說道,「你去追追看,看牠是打哪兒來的?為什麼我們吃這麼多雞肉?反正去搞清楚,到底雞是怎樣的一種鳥?」我心不甘情不願地答應了。幾個星期後,我來到中東國家阿曼的某個海濱村莊,在那處沙灘遺址工作的義大利考古團隊正好回來,他們剛結束午後的阿拉伯海游泳時光。雞骨呢?「喔,」挖掘隊長一邊擦著溼漉漉的頭髮,一邊說著,「我們覺得認錯了啦。那骨頭八成是來自我們隊上某個工人的午餐。」
由於雞既無法拉動古巴比倫的馬戰車,也不是把蠶絲從中國帶到西方的推手,因此考古學家和歷史學家對雞並未有太多著墨,而人類學家向來喜歡觀看人們獵野豬勝於餵小雞。家禽學者則是醉心於如何盡可能有效率地把榖物轉換成禽肉,至於雞是如何散布到全世界,這件事對他們而言並不是重點。即便是充分理解動物對於人類社會建構之重要性的科學家,也不免忽視了雞。暢銷書《槍炮、病菌與鋼鐵》的作者賈德.戴蒙,把雞放在「小型家畜、家禽和昆蟲」這一群,如此分類固然有道理,但卻不像牛一樣得到足夠的重視。
弱勢群體跟無名英雄都是新聞工作者熱衷報導的題材,但我們實在是太低估雞了,連在法律上都無視牠們。儘管雞肉跟雞蛋提供我們都市工業生活的動力,但根據美國的法規,如果雞是被養來吃的話,那麼牠們根本不被當做牲畜看,連隻「動物」都不是。懷特曾表示,「對都市長大的人來說,雞並非總是占有一席光榮之地」,他們如果想到雞,腦中浮現的只能像是「直接從歌舞雜耍劇跑出來的滑稽道具。」雖然蘇珊.奧爾琳在一篇二○○九年的《紐約客》雜誌文章裡,大力鼓吹頗受歡迎的「庭院養雞運動」,但貓狗還是占據最受歡迎寵物排行榜的榜首。
假如明天醒來,所有貓狗連同那些奇奇怪怪的鸚鵡、沙鼠什麼的全都消失了,人們大概會如喪考妣、哀痛不已,但對全球經濟或國際政治而言,卻沒啥衝擊。然而這世界要是突然失去了雞,馬上就會面臨災難。二○一二年時,由於數百萬隻雞因病被撲殺,導致墨西哥城的雞蛋價格飆漲,示威群眾走上街頭,震驚了剛上台的新政府。墨西哥的人均消費雞蛋數高居世界之冠,所以該次事件被稱為「『巨』蛋危機」,也就不足為奇了。同一年,在開羅,價格高昂的雞肉則是助長了埃及革命,當時反對者聚集高呼「他們吃鴿跟雞肉,我們每天只吞豆!」而當最近雞肉價格在伊朗上漲三倍後,該國警政首長警告電視節目製作人,不要播放吃雞肉的畫面,以免造成買不起烤雞肉串的民眾心生不滿,進而引發暴力衝突。
雞就這麼悄然無聲、沛然莫禦地成為人類社會的必需品。牠們雖然飛不太起來,但藉由國際貿易,倒成了世界上最會遷徙的鳥類。一隻雞身上五花八門的部位,最終可能分別落腳在地球的兩端──中國人買雞腳、俄國人要雞腿、西班牙人啃雞翅、土耳其人愛雞腸、荷蘭人拿雞骨熬湯,然後雞胸肉都賣到美國跟英國去了。這項全球化的生意牽連甚廣,比如堪薩斯州的榖物養胖了巴西的雞,歐洲的抗生素避免美國的雞群染病,而南非家禽場用的是印度製籠舍等等。
商品背後的秘密:馬克思講的「商品拜物教」到底是什麼?|方川明
「初看起來,商品是種再明顯簡單不過的東西,」馬克思如此寫道,但分析之後,商品卻變成「很古怪的東西,充滿形上學的微妙和神學的怪誕。」當我跟著雞繞著地球跑時,發現牠們也充滿出人意料的形上學及神學意涵。這種神奇的動物出自亞洲叢林,如今廣布全球,牠們被當做王室苑囿的明星,扮演過指引未來的要角,也曾化身為光明和復活的神聖使者。牠們在鬥雞場裡打得你死我活,我們以此作樂;被人類當做萬用醫藥箱;激勵鼓舞了戰士、情人以及母親。傳統上,從峇里島到紐約布魯克林,雞仍舊承擔著我們的罪孽,就跟牠們數千年來所做的事一樣。沒有其他動物能夠在跨越不同社會及不同時期的情況下,還能引起這麼多的傳說、迷信和信念。
雞之所以能夠跨越世界,是因為我們帶著牠們行動。這趟旅程始於數千年前的東南亞,旅途中的每段進程,都需要人類幫上一把。牠們被裝進竹籠內歇息,放在獨木舟上,順著寬闊的湄公河而下,在一陣刺耳嘎叫聲中被搬上拉車,然後踏著沉重步伐的牛隻緩緩將其拉向中國的市集,再放進商人斜掛背後的藤編籃裡,一路左推右擠越過喜瑪拉雅山地。水手們則會帶著雞橫越三大洋,到十七世紀時,幾乎有人定居的各大陸,四處都能看到雞的蹤影了。一路走來,牠們填飽了波里尼西亞殖民者,促成非洲社會的都市化,甚至避免了工業革命初期的饑荒。
達爾文以雞來鞏固其演化論,巴斯德用雞製造出第一支現代疫苗。而即便已經被研究了兩千五百年以上,雞蛋至今仍是科學的首要模式生物,也是我們每年用來製造流感疫苗的「容器」。家雞也是所有已馴化的動物中,最先完成基因體定序的物種。雞骨能緩解我們的關節炎,雞冠可撫平臉上的皺紋,也許不久之後,就能利用基因轉殖的雞來合成多種人類用藥。養雞可提供鄉村地區婦孺不可或缺的卡路里及維生素,使其免於營養不良的命運,同時還能增加收入,幫助困苦的家庭擺脫貧窮。
這種動物還像是長了羽毛的瑞士刀,是種用途廣泛的牲畜,在不同的時間地點任由我們取求。這樣的可塑性,使其成為所有馴化動物中最有用處的一種,也因此有利於我們經由牠們來追尋自身的歷史。雞可稱得上是鳥界的變色龍,且因牠們如魔鏡一般,映照出我們變化多端的慾望、目標和意圖,像是被當作有威望的物品、說真話的人、靈丹妙藥、魔鬼的工具、驅魔師,或是巨富的來源等,所以牠們也就成了人類探勘、擴張、娛樂以及信仰的標記。當代考古學家用簡易的網篩收集雞骨頭,便能看出人類在何時何地過著怎樣的生活;複雜的演算法及電腦的強大運算能力,則使生物學家有機會從基因的層次追蹤雞的過去,而這也跟我們的過去密切相關。神經科學家研究長期受虐雞隻的腦部,發現讓人不安的跡象──雞的智力很高,這也激發我們進一步理解自己行為的興趣。
在現今的都會叢林裡,幾乎已經看不到活生生的雞了,牠們絕大部分都待在羅列成群、巨大幽閉的養雞場和屠宰場裡,外圍則以柵欄封鎖起來,將民眾拒於門外。現代的雞隻是科技的一大勝利,亦象徵我們悲哀、可怕的工業化農業。牠是史上最被精巧規劃生產的生物,也是世上最常被虐待的動物。不管怎樣,我們總是選了雞當做全球都市未來發展的能量來源,卻又往往對其視而不見、無動於衷。
由於都市生活已經跟每日在農場裡真實上演的生死存亡太過脫節,因此有了橫掃歐美的庭院養雞運動,而且雞還能提供一種方便且價廉的管道,讓我們跟已然消失的鄉村傳統重新搭上線。這個趨勢或許無法改善數十億隻工業化農場雞隻的命運,但有機會幫我們恢復記憶,想起自古以來雞和人類之間豐富且複雜的關係,正是這種關係使得雞成了人類最重要的夥伴。我們可能會開始注視著雞,然後,了解牠們,改變對待牠們的態度。
在我們對雞的依賴與日俱增、距離卻日益疏遠之際,用來描述勇氣和懦弱、堅韌及無私,以及種種人類特質與情緒的方式,卻依舊跟這種鳥類緊密相連。「所有事物都會被遺忘,」文學批評家喬治.史坦納說道,「唯有語言不然。」
英文裡頭有這些字詞: cocky(趾高氣昂)、chicken out(臨陣退縮)、 henpecked(妻管嚴)、walk on eggshells(謹言慎行)、hatch an idea(運籌策劃)、 get one’s hackles up(怒髮衝冠)、rule the roost(當家作主)、brood(冥思苦想)、crow(自鳴得意)。從這些用法看來,我們對雞的喜愛,可是遠大於鷲鷹或鳩鴿,而且喜愛的方式比我們願意承認的還要多。就像庭院裡的雞一樣,我們既溫和又粗暴,冷靜亦激動,優雅且笨拙,有飛天之志,卻無翱翔之能。
《雞冠天下:一部自然史,雞如何壯闊世界,和人類共創文明》
作者|安德魯・勞勒(Andrew Lawler)
譯者|吳建龍
出版社|左岸文化
出版日期|2020年3月25日
【本書內容獲「左岸文化」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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