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分析哲學的正路與歧途——以蓋提爾的論文為例

撰文:王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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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哲學和歐陸哲學已經沒有五六十年前那麼壁壘分明,而分析哲學亦早已不再以概念分析或語理分析為主要方法;當今的分析哲學家中,也很難找到有誰還維護邏輯實證論的反形上學立場,事實上,分析形上學 (analytic metaphysics) 正大行其道,以分析哲學的方法處理形上學的大問題。然而,相信有不少歐陸哲學愛好者,或對哲學有興趣、卻對分析哲學認識不深的人,仍然認為分析哲學過份注重分析和論證,而且大多著力於零碎的問題,往往只見樹木不見森林,甚至是根本沒有森林,以致繁瑣乏味,可以弄得很複雜難懂,卻沒有哲學深度。

 

無可否認,有些分析哲學著作有上述的缺點,但這些可說是入了歧途的分析哲學;以下我會以蓋提爾 (Edmund Gettier) 的著名論文 "Is Justified True Belief Knowledge?" (Analysis 23: 121-23,以下簡稱「蓋文」) 為例,試論分析哲學的正路與歧途。我選擇蓋文做例子,正是因為這篇論文看似零碎地處理哲學問題,也容易令讀者覺得繁瑣乏味,但事實上它是十分重要的分析哲學論文,雖然本身成不了一個哲學森林,卻是知識論森林裏有主要路標作用的一棵大樹。另一方面,由所謂「蓋提爾問題」(the Gettier Problem) 衍生的大量分析哲學著作裏,卻有不少是跟風之作,複雜而無當,走入了歧途。

 

蓋文只有兩頁半,是蓋提爾的唯一著作,但他就是憑這篇極短的論文在麻省大學 (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 Amherst) 取得終身教席,後來更升為正教授,可見蓋文受重視的程度。可是,初讀蓋文的人可能看不出它有何重要,因為全文基本上只是兩個反例,可以說是兩個小故事,而且不容易想像會在現實世界發生——好像純粹是為了討論問題而構作出來的牽強故事。

 

兩個反例所反的,是西方哲學傳統裏一直被廣為接受(或至少沒有哲學家反對)的對「知識」這個概念的分析(也算是定義,可以追溯到柏拉圖的對話錄《美諾篇》);根據這個分析,「S 知道 P」之為真,有三個條件,每一個都是必要條件,合起來則是充分條件:

 

(1) P 為真。

(2) S 相信 P。

(3) S 有理據相信 P 。

 

蓋提爾的兩個例子都符合 (1) - (3),但例子裏的 S 並不知道 P,因此是以上分析的反例;其實一個反例已足夠,蓋提爾提出兩個,也許只是藉以表示反例不難找。絕大部份討論蓋文的學者都用第一個反例來說明,但以下我用的是第二個反例,不是要故作特別,而是因為第二個例子較簡單,卻比第一個反例更容易令讀者覺得「脫離現實」,也因此更方便用來說明為何這樣的「脫離現實」並不影響蓋提爾論證的重要性。

 

我會略為簡化這個反例,並將其中的名字「本土化」,但不會改動主要的內容。在這個反例裏,星仔有很強的理據相信:

 

(a) 達哥擁有一輛豐田。

 

他的證據包括經常見到達哥駕駛同一輛豐田、記得達哥以往擁有的汽車都是豐田、達哥親口說那輛豐田是他的等等。星仔另有一位朋友綺夢,正在外地旅遊,但星仔不知道她身在何處。由於星仔相信 (a) ,也知道 (a) 蘊涵以下命題,於是相信以下命題為真:

 

(b) 達哥擁有一輛豐田,或綺夢身在東京。

 

星仔並不相信綺夢身在東京,這只是他隨便想像出來的;湊巧綺夢真的在東京,但達哥卻不是那輛豐田的車主!然而,(b) 仍然為真,因為「達哥擁有一輛豐田」和「綺夢身在東京」兩者,只要其一為真,(b) 便為真。

 

星仔有沒有理據相信 (b)?蓋提爾提出了一個原則:

 

(JC)  如果 S 有理據相信 P,而 P 蘊涵 Q,S 根據這個了解從 P 推演出 Q,並因此而相信 Q,那麼,S 便有理據相信 Q。

 

這是一個十分合理的原則。星仔有理據相信 (a),而 (a) 蘊涵 (b),星仔根據這個了解從 (a)  推演出 (b),並因此而相信 (b),所以星仔有理據相信 (b) 。

 

(b) 為真,星仔相信 (b),也有理據相信 (b),傳統分析裏知識的三個條件都符合了,但星仔並不知道 (b) [為甚麼星仔不知道 (b)?這個問題我留給讀者思考]。結論:(1) - (3) 不是知識的充分條件。

 

那些覺得這個反例「脫離現實」的讀者,大概是因為認為現實世界不會有人相信 (b) 這樣湊合出來的命題。即使他們這個看法是對的,也完全不影響蓋提爾的論點。不過,要照顧這些讀者的感受也不難,只須將故事說得豐富一點便成了,例如說星仔正在修「邏輯學」,學到 "P ⊢ (P V Q) " (disjunction introduction) 這個推論原則,做練習時應用到自己相信的 (a) ,推演出 (b) ,因而也相信 (b)。這不算牽強吧?

 

蓋文的重要,不只在於它有力地質疑了哲學傳統裏對「知識」的分析,還因為這短短的兩頁半能刺激哲學家進一步思考不少知識論的重要課題,從而有所創發;這些課題是哲學傳統裏少有討論的,包括:

 

.除了 (1)-(3),知識還有沒有其他條件?如果有,是甚麼條件?

.「有理據相信 P」真是「知道 P」的必要條件嗎?

.「有理據相信 P」和 「P 為真」有甚麼關係?

.S 是否須要明白他的理據是甚麼,才算是有理據相信 P?

.即使有理據相信 P,如果 P 為假,P 可以成為 Q 的理據嗎?

.理據有程度之分,怎樣才是充分的理據?

.如果 P 為假,P 的理據有可能到達充分的程度嗎?

.「知識」這個概念真的可以透過列出必要而充分的條件來分析嗎?

 

換句話說,雖然蓋文篇幅短小,看似零碎的分析,例子令人覺得牽強,但事實上在知識論有重大的「挑前啓後」作用。

 

蓋文發表後,引發了眾多分析哲學家前仆後繼嘗試解決蓋提爾問題,發表的論文不計其數,可是,其中很多不過是挑戰或修正某個反例,或提出反例的反例、反例的反例的反例 ......,結果越弄越複雜,隨波逐流,當局者迷,沉迷於小節而沒有大方向,走入歧途。英國哲學家史鐸金 (Scott Sturgeon) 在蓋文發表三十年後對這個分析哲學的歧途有一個很恰切的形容,我就引述他以收結此文吧(我的中譯):

 

一個家庭手工業由此誕生。[......] 這個工業的產量驚人,其中的文獻變得複雜無比,思想實驗怪異離奇, 完全脫離常識。由此而產生的重重雜音,掩蓋了蓋提爾論文的深刻重要性。("The Gettier Problem", Analysis 53: 15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