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小姐競選:一場審美訓誡的展演

撰文:胡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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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已知美醜不僅僅關乎視覺,更帶有價值評判,而個體的美醜更是如此,一個人的美可以是超越視覺的多向度的美。當社會包容、認可多元化審美,讓個體有機會自主決定自己的美並且不因沒有符合統一的標準而付出代價時,亦是對個體自由與價值的充分體認與肯定。

上週(7月19日)「2018香港小姐競選」召開記者會,公佈了20位進入決賽的佳麗,在接下來的一段時間,我們又可以看到社會對女性「孜孜不倦」的品評,隨手翻閱往屆「爭議」:不能代表香港形象、被疑整容、教育程度低等質疑比比皆是。若將「香港小姐競選」與近來一系列有關女性審美的話題放在一起看,例如一個多月前內地女團選秀節目《創造101》中,被冠以「黑、醜、胖」的女生王菊依然不改其自信張揚而走紅的事件,大抵可一窺其中「訓誡」與「反叛」的意味(雖然「王菊事件」是否真有顛覆大眾審美,或許也未必)。但更多時候,女性仍被當下單一化的主流審美所困擾和挾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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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看20位佳麗的照片,幾乎每一位都符合「長腿、大眼、膚白」的主流審美,將此種樣貌稱之為美或許無可厚非,但在製造這種理想之美同時,抹去的是美的個體化與多樣化價值。遊戲規則背後暗含了一套對於女性的訓誡,即女性的外貌、舉止、學歷等要達到一定所謂的標準,才能夠被看見並因此獲得榮譽及更多資源,否則便可能在台上或是社會中付出代價,例如不能獲得認可或平等的機會、待遇。對於「身體與美」,尤其是這種理想化的審美——實際生活中的男性與女性形象或許都不是、也未必需要是那樣——內地著名社會學家、性學家李銀河早在2004年一次題為《女性主義與性》的演講中就做過較為完整的論述。

 

那次演講中她首先梳理了女性主義三個階段對於身體與美的觀點,令我們看到其中的發展變化。女性主義由第一階段(20世紀60-70年代)反對選美與「時尚美女」情節,到第三階段提出每個人對美都有自主的選擇權和決定權,實質上經歷了一個美的民主化過程。在隨後論及學界對於「身體」的看法時,她援引傅柯對於權利與身體的批判尤值得注意。傅柯認為,與傳統社會對於身體公開化、殘酷的懲罰不同,現代社會中權力對於身體的規訓更加隱蔽,但卻滲透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對於這一點,飽受減肥或增肥困擾的女性或被評價「不夠man」的男性應該都深有體會。

 

她同時指出,社會對女性身體的統治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對身體規範的訓練,二是對身材和容貌的要求。通過觀察,我們可以發現,兩種規訓中運用的主要手段都包含了嘲笑與羞辱;尤其當大眾傳媒加入後,塑造不真實的性別想像實際上帶來了很多問題:女性將傳媒呈現出的「標準化」樣貌作為理所應當,當達不到該種要求時,一些女性輕則為外型所苦惱,重則發展為厭食症等疾病;而男性也將此作為品評女性的標準,對不符合這種白幼美「少女人設」的女性嗤之以鼻。久而久之,在這種審美範式的慫恿下,我們都忘了真實生活中「男性並非全都那麼堅強、勇敢、成功;女性也並非全都那麼苗條、漂亮、時髦」。

 

對於女性主義在此問題上所給出的三個應對方案——堅決反對選美,倡導注重內在精神之美而非外在肉體之美;反對單方面選擇的美;倡導美的個體化、多元化及民主化——都有其不同時代背景下的合理性,但最後一種或許更值得我們關注。一方面,提出反對選美的自由女性主義者佛里登(Betty Friedan),在後期也改變了最初的觀點,認為當女人被當作人看待並進入社會之後,也一樣可以按照喜歡追求美麗;另一方面,我們已知美醜不僅僅關乎視覺,更帶有價值評判,而個體的美醜更是如此,一個人的美可以是超越視覺的多向度的美。當社會包容、認可多元化審美,讓個體有機會自主決定自己的美並且不因沒有符合統一的標準而付出代價時,亦是對個體自由與價值的充分體認與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