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eutopia(美好之地),還是outopia(烏有之地)?(上)
作者:魯思·列維塔斯
譯者: 李廣益 / 範軼倫
點擊圖片了解更多 《烏托邦之概念》作者Ruth Levitas資料:
愛人啊!倘若你我能與命運串通,
將這糊塗世界盡握手中,
我們難道不會把它砸個粉碎——
依吾心所願,再造蒼穹!【註1】
烏托邦探討我們如何生活,以及如此生活將使我們置身於怎樣的世界。想像世界的構建,並不受現實中桎梏我們的種種困難所束縛,因而在許許多多的文化中百花齊放。在關於起源和歸宿的神話中,鑲嵌著理想的圖景,也就是我們在此世無法企及,僅僅存在於失落的黃金時代或來世的美好生活。而在宗教信仰、世俗觀念、文學創作或政治規劃當中,同樣可以找到這樣的圖景。儘管在形式、內容和方位上各有不同,這些圖景的常見程度已經足以讓批評家推測,追求烏托邦乃人之天性。有時,烏托邦超越了對美好生活會是如何的憧憬,成為主張美好生活能夠如何、應當如何的訴求:萬物或可不同的希望,變成了現狀並非必然的信念。烏托邦因而不只是歡愉人心的幻夢,也是值得追逐的願景。然而,對大多數人而言,「烏托邦」一詞意味著這個關於美好生活的夢想是一個不可能實現的迷夢——一個逃避現實的幻想,或可娛人,卻無意義。那些試圖實現夢想的烏托邦主義者被視為不可救藥的空想家,甚至是蠢蠢欲動的危險分子。
正在擴張的烏托邦研究領域有一個基本假定,即烏托邦並非逃避現實的無稽之談,而是人類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烏托邦表現形式富於變化,這意味著可以從多個學科的角度對其進行考察:歷史、文學、神學、文化人類學、社會學、政治理論、心理學都有可能關注對我們樂於棲身之世界的描繪。但儘管烏托邦吸引了越來越多的注意,關於究竟是甚麼造就了烏托邦,依然迷霧重重,至於烏托邦有何意義,為何重要,更是眾說紛紜。所有展現美好生活的圖景都是烏托邦嗎?還是說,只有那些設定在未來、意在付諸實踐的才算?應該納入烏托邦範疇的是對精神完善的追求,還是死後的天堂,抑或烏托邦僅僅指的是我們度過一生的社會世界的變體?烏托邦與宗教或烏托邦與「現實」政治能區分嗎?烏托邦的意義是甚麼?它有助於改變世界,還是穩固現存社會?儘管我們一開始可能以為自己知道烏托邦是甚麼,但當我們試圖定義烏托邦時,其邊界就模糊起來,整個概念也在我們眼前化為烏有。
本書旨在釐清烏托邦一詞的含義,並重新定義。這項工作可以從多個角度著手:定義乃是工具,本身並不是目的。本書的目標是擇要處理烏托邦研究領域因缺乏清晰明確、廣受認可的定義而出現的問題。這一目標首先是澄清,是展示烏托邦這一概念基於甚麼在用法上變化多端。批評家在運用概念時不夠嚴密,僅僅是造成多樣性的原因之一,更為根本的原因是牽涉到的問題和進路非常寬泛。因此,對任何一個被提議的通用定義來說,將這種多樣性納入考慮都是非常重要的。我的目的並不是樹立正統,而是鼓勵就已經在處理的問題開展交流,並提出新的問題。首要的是在關於烏托邦的討論中鼓勵使用更為清晰的概念。
許多困擾烏托邦研究者的問題之所以產生,原因是沒有一個清晰的烏托邦定義來區分專業人士的學術用法與通行於日常用語的含義。因此,不妨先考慮一下這個詞語通常是怎麼使用的。在街談巷議中,烏托邦有兩層意思:一個美好的,但並不存在因而不可能的社會。該詞中的省音源自1516年首先以拉丁文版本刊行的湯瑪斯·摩爾著作《烏托邦》(Utopia)。像這本書中的很多名字一樣,標題是一個玩笑,故意弄得模棱兩可:是eutopia(美好之地),還是outopia(烏有之地)?二者說的一定是同一個東西嗎?這個雙關語留下了始終籠罩在烏托邦一詞上的迷霧。對這層陰魂不散的迷霧,人們即便習以為常,仍然感到煩惱。摩爾經常被認為是烏托邦文類之慈父,因此也被視為烏托邦研究領域的開創者;然而,在概念方面,他所留下的並不全是恩惠。
當代辭書中的定義延續了這種模糊性。《錢伯斯二十世紀詞典》給出的釋義,既有評價性的,也有非評價性的。烏托邦是「湯瑪斯·摩爾爵士以拉丁文撰寫的政治傳奇或諷刺作品《烏托邦》所描述的一個想像國度」或「任何完美、理想的想像國度」。【註2】而utopian除了「烏托邦的居民」之外,還可以指「一個想像或相信烏托邦的人」或「一個贊同不可實踐之改革或期待不可實現之完美社會的人」。《牛津簡明英語詞典》反映了同樣的問題,既有指向摩爾的出處,也有如下定義:「一個在法律、風俗和環境等方面完美到極致的地方、國家或狀態」或「一個過於理想,在社會改良方面尤其如此,從而不可實現的規劃」。【註3】作為形容詞的utopian,其明確的貶損意味又一次超過了名詞。除了與摩爾筆下的烏托邦島的直接關聯之外,釋義還有「過於理想而不可實踐;不可能的、空想般的完美……」和「沉溺在過於理想而不可實踐的社會福利規劃中」,以及增補的、較少評價性的「相信或致力於政體或社會狀況的完美」。
因此,口頭用法傾向於將對美好社會的推測斥為不切實際。這種拒斥可以是善意的包容,視烏托邦為有趣然而小眾的文化分支,而把烏托邦主義者看作用意良善的夢想家。另一方面,建立烏托邦的努力也可能遭遇視之為高度危險、走向極權主義的滔天敵意。卡爾·波普爾和弗裡德裡希·哈耶克是這種反烏托邦立場的代表。【註4】關於烏托邦的敵人,喬治·凱伯(George Kateb)有詳細論述,【註5】而本書只是約略提及。這並不是因為他們不重要,而是因為他們與本書主旨基本無關。本書要探討的是越來越多希望嚴肅對待烏托邦的學者們對烏托邦一詞的運用。考察烏托邦思想的歷史和種類或論證烏托邦的價值和必要性的次級文獻在不斷增長,而本書的主題就是烏托邦之概念在這些著作中的用法。
口頭定義和反對烏托邦的立場都說明了一個事實,即這個概念本身就是意識形態的戰場。利用介於「完美」和「不可能」之間的省音,可以讓所有旨在變革的努力淪為徒勞,從而強化「我們別無選擇」這一斷言並維持現狀。或許,像海亞姆(Omar Khayyam)【註6】建議的那樣,我們最好忘卻未來,借酒澆愁。但即便是致力於改變的不同群體,也大都將烏托邦作為貶義詞使用。人們很少聲稱自己的熱望是烏托邦,但即便是夢想家也把這盆污水潑向別人。將其他人的規劃斥為烏托邦、不現實,乃是宣揚自家計劃優越之處的妙招,因而成為政治進程固有的一部分。
烏托邦研究中相關定義的變化與上述狀況恰成反對。在這個領域,烏托邦並不是一個向他人的研究胡亂套用的術語。相反,對研究者的誘惑是將烏托邦的範疇局限於自己的興趣所在,並劃定疆界,排除大批不那麼烏托邦的材料。的確,若沒有定義,很難準確樹立我們所要追尋的目標。如果烏托邦就是指美好的/不可能的社會,該詞可以涵蓋文學虛構、諷刺、幻想、科幻、宗教或世俗天堂、政治理論、政治綱領或宣言、創造理想社群的小規模嘗試和創造美好社會的舉國努力等許多領域。如果要把所有這些不同的領域納入其中,我們需要弄清它們的共同點是甚麼。事實上,大部分批評家都對他們心目中真正的烏托邦進行了限定。但由於在有無邊界、邊界何在的問題上並無共識,烏托邦的研究者們有武斷取材、師心自用之虞;或者,每個人在使用烏托邦一詞時都清晰明瞭、有條不紊,但卻各說各話,拘泥門戶;再或者,浪費過多的時間爭論甚麼是、甚麼不是烏托邦。
註釋:
【註1】Edward Fitzgerald (1859), The Rubáiyát of Omar Khayyám, 1st edn, quatrain 73 (Collins: London, 1953) p. 81.
【註2】E.M. Kirkpatrick (ed.) (1983), Chambers Twentieth Century Dictionary (Chambers: Edinburgh) p. 1433.
【註3】C. T. Onions (ed.) (1983), Shorter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Book Club Associates an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Oxford), vol. II, p. 2444.
【註4】Karl Popper (1961), The Open Society and its Enemies (Routledge & Kegan Paul: London) (first published 1945); Friedrich Hayek (1944) The Road to Serfdom (Routledge & Kegan Paul: London).
【註5】George Kateb (1972), Utopia and its Enemies (Schocken Books: New York) (first published 1963).
【註6】譯者註:奧馬爾·海亞姆(Omar Khayyám,1048-1131),波斯學者、詩人。導論開篇所引詩作即出自其名著《魯拜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