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普藝術:對大眾文化的嘲諷、恥笑

撰文:潘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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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普藝術是我們最容易接觸到的藝術流派,彩色的瑪莉蓮夢露、重複的金寶雞湯、色彩繽紛的毛澤東等等的作品觀眾耳熟能詳,普普教父安迪·沃荷(Andy Warhol)的名字更加廣為人知,身為藝術家但知名度毫不比歌星、影星遜色。從沃荷的作品中可見普普藝術與大眾文化的關係密不可分,大部份普普藝術取材於大眾文化。大眾文化是工業革命後的產物,以批量生產的商品作為主導,加上以大量廣告推廣刺激消費慾望。

普普藝術被認為是對抽象表現主義(Abstract Expressionism)的挑戰,以一些符號意象做創作主軸,並利用非個人化的處理手法。普普藝術再次揭露藝術世界問題並支持以複制的方式進行創作,因此也被視為達達主義的延伸。但這股藝潮初冒起時並不獲好評,抽象表現主義的藝評家羅森柏格苛刻地批評這股藝潮:

「與抽象表現主義比較,它唯一的好處,就是因為這種虛像藝術較容易做出來。直到用盡為止,他們只是反覆地使用它的修辭而已。」

普普藝術縱使在藝術界受到嚴苛的批評,但這個藝術運動卻在大眾媒體上獲得民眾歡迎。



有別於早期的藝術流派與思潮,普普藝術擁抱大眾文化,作品取材於大眾化、低成本、批量生產的商品,以及傳播性極高的影像,如歷史人物頭像。普普藝術把焦點聚落於大眾文化所衍生的消費文化和都市文明。藉著高度重複的圖像諷刺消費主義下的現實生活。

 

Turquoise Marilyn by Andy Warhol, 1964

若我們追溯普普藝術的起源,普普藝術一詞其實源自於1950年代中期由倫敦藝評家勞倫斯.艾洛威 (Lawrence Allowey)所創用,並由英國藝術家理察·哈密爾頓(Richard Hamilton)所定義。理察·哈密爾頓在1956年已經把「POP」的字樣加入「是什麼使今日的家庭變成如此的不同、如此的有魅力?」作品當中,並把「普普」定義為面向大眾而設計的,轉瞬即逝的,可隨意消耗的、廉價的、批量生產的、年輕人的、詼諧風趣的、性感的、惡搞的、魅惑人的、以及大企業的。

Just What is it That Makes Today's Homes So Different, So Appealing? by Richard Hamilton, 1956

普普藝術作品並沒有一定的表現方式,重點是刻畫或反照大眾文化內涵。如繪畫商業插畫出生的安迪·沃荷喜歡運用絹印技法及大膽顏色製造出貓王、瑪莉蓮夢露等的肖像。畫家羅伊.李奇登則喜歡把現成影像如單格漫畫放大。

Girl with Hair Ribbon by Roy Lichtenstein, 1965

於同時期,在其他國家也有類似於普普藝術的藝潮,同樣運用大眾文化形象展開創作及諷刺資本主義,如法國的新寫實主義、德國的資本寫實主義、前蘇聯的蘇聯普普藝術等等,普普藝術熱潮隨社會變化而衰退,但在運用大眾文化手法進行創作的藝術仍然以不同形式持續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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