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念藝術:是否藝術家簽個名,任何物件就自動變成藝術?
Art Express:
觀念藝術現在已經滲入到不同的藝術作品中,泛指不能被分類的藝術。觀念藝術被視為最明顯地分隔開現代與當代藝術的藝術種類,在於它不再拘泥於視覺性以及藝術家的手藝。觀念藝術依賴語言以及其他媒介的介入,重塑了往後藝術市場的生態。
觀念藝術(Conceptual Art)大概是最常被人咎病「咁都係藝術?」的種類。這一半是因為「觀念藝術」這詞被廣泛用作形容很多未能分類的藝術品,使這詞缺乏明顯的內容。另一半是因為觀念藝術這仍然是少數觸碰到「這究竟還算不算藝術?」,又或「藝術是否與美感完全脫勾?」這些大哉問的藝術類型。
早在「觀念藝術」這個名字正式興起之前,就有人在挑戰「藝術」這觀念。可能讀者也知道,一九一七年,杜尚(Marcel Duchamp)最初為了挑釁獨立藝術家協會,在他們的展覽上發表的《噴泉》(Fountain)。《噴泉》是杜尚在工坊連鎖店買的尿兜(小便斗),然後簽上「R. Mutt 1917」的字樣。最後協會拒絕展出《噴泉》,但這個舉動被視為20世紀藝術發展的重要里程碑,亦是「觀念藝術」的先驅。《噴泉》有別於過往的藝術品,成品毫不重要,視覺衝擊亦不再是藝術不可或缺的部分。「藝術」在於策劃的這個行動,以及由它所衍生的對不同現有觀念的衝擊,如:是否藝術家簽個名,任何物件就自動變成藝術?
六十年代間,「觀念藝術」這流派稱呼開始興起。這流派的出現不單為反對「視覺性」的作品,還將觀眾邀請到作品的構成之中。最早期的作品包括一九六五年約瑟夫.科蘇斯(Joseph Kosuth)發表的《一張與三張椅子》(One and Three Chairs,如封面圖)。作品擺放了一張木製的,買回來的摺椅,一張摺椅黑白照,以及把椅子的字典定義印在一張紙上,作為第三張「椅子」。科蘇斯在這裡提供了三個不同表現「椅子」的方式,質問觀眾何者該為最準確、最真實——這個問題變成了「藝術」,也在這過程中讓觀眾反思對藝術的成見。換句話說,「觀念藝術」要求觀賞者不止停留在感官欣賞的層次,還要進一步分析、反思,甚至解謎。
一九六七年,索爾.勒維特(Sol LeWitt)發表的《關於觀念藝術的段落》(Paragraphs on Conceptual Art)更鞏固了觀念在此藝術流派的關鍵地位。文中指出:「觀念是觀念藝術中最重要的部分,所有計劃已事先完成,實際執行只是微不足道……觀念藝術通常不受藝術家作為工匠的技藝所限。」此宣言所提倡的觀念藝術與純熟工藝(craftsmanship)脫勾,預示了往後藝術發展的方向:包括使用現成物,或者索性脫離物質性;並將藝術的表達從視覺拓展至語言及其他媒介。
跟同年代很多藝術流派相似,觀念藝術同樣帶有反藝術商品化的傾向,然而這並不成功。為了逃逸當時藝術商品化,藝術從物件轉移到觀念,以防被資本主義所捕捉。但現實中則如反商品化的其他流派般,觀念藝術的攝影記錄、文檔等成為了新的商品。當中激進的作品有例如羅拔.巴里(Robert Barry)的《惰性氣體》系列(1969),攝影作品中無法目測惰性氣體是否被釋出到大氣,整個記錄需要觀眾信任與想像,是個特例。
觀念藝術成功將藝術重新定向,將它的力量從不斷製作(可商品化的)物件的循環,調回到改變觀感的嘗試。觀念藝術亦被視為最明確地分開現代及當代藝術的藝術類型。與此同時,觀念藝術亦改變了藝術市場的組成。能夠有效論述此類作品的藝評人,以及與藝術相關的哲學、文化研究等理論變得舉足輕重。
觀念藝術作品一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