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翟志成的《唐君毅先生對民主政治的反思》
作者:羅永康
民主政治,為當今世上全球人類所追求的普遍價值,當無異議。而從美國獨立戰爭和法國大革命以後,民主如星火燎原,從歐到非,自美到亞,幾乎每洲都是,遍地開花,即使素被稱為獨裁專制之中共,其領導人也不時說出要民主改革。而國學大儒,第二代新儒家唐君毅先生的民主觀究竟是怎麼樣的呢? 相信很多人想知道。今讀其弟子翟先生之文章,令余有一粗淺之了解。為免行文混亂,我會分開各部分敘述。
一.引言部分
在引言中,翟先生闡述了鴉片戰爭至五四運動期間的救國改革,指出新文化運動的各主要人物反傳統的原因是民主科學未能進入中國。對此,在下有一點懷疑時人之論據。在民國建立之初,便有選舉(1)。當然,那非一人一票,然反觀歐美,從法國大革命和美國獨立至第一次世界大戰,都不是全民直選(2)。而即使在今天,全世界任何一個國家之選舉,也有規定要達某一個年齡,才有資格投票。我不明白那些攻擊傳統的舵手們所持的論調是以什麼作基礎?
接著,作者簡述陳獨秀、胡適和錢玄同等對儒家和民主科學是水火不容的一些言論。再而指出,摧毀儒學是「破」,繼而為民主科學打造基礎是「立」,而作者指出「破」不一定帶來「立」,兩者無必然之因果關係。對此,我深感認同。
民主是泰西之產物,在法國大革命以先,專制君主反民主之主要根據為「君權神授論」,教廷對彼等的支持,不言可知。即使是宗教改革的偉人,新教創始人馬丁路德也是反對民主。然而,洋鬼子並無捨棄天主,背叛上帝。在今日西方,基督教和天主教與民主制度,依然並存。由此觀之,作者所言不假。
接著,翟先生把新儒家學者為傳統文化辯護的萬言千語,精簡內容為五點。其為:我國文化並非民主科學之障礙,而是他們不能缺乏的精神資源,此其一。我國文化除有永恆之普世價值,也有非常重要的現代意義,此其二。中西文化互有長短,兩者宜互補優劣,此其三。要令我國現代化得到實現,建立比西方更高層次的世界文化,離不開中西兩文化的融合會通,此其四。綜合上述四點,我國文化不但不可被遺棄,更應繼往開來,發揚光大,此為最後一點。
二.唐先生眼中我國文化的民主基因
進入正題,作者指出民主制度沒有在中國歷史上出現過的客觀事實這一點上,反傳統陣營與新儒家學者的看法如出一轍,一色無二。然民主不能出現之原因是否它和我國文化互為水火而不相容? 兩大派系的答案立刻差之千里,南轅北轍。反傳統人士會肯定,新儒家會否定。而進而詰問我國文化有否民主之根苗?捍衛傳統者也眾說紛紜。熊十力先生說「有」,梁漱溟先生則說「沒有」,唐君毅先生也說「有」。但熊「有」又不同於唐「有」,兩者雖然皆云有,然仔細化分,大不相同。熊先生認為秦皇以先,民主思想已在我中華。更甚者,他認為西方民主之根源是來自神州大地。當然,此說被反傳統者打個落花流水,片甲不留。
那唐先生的「有」是以什麼為論證而立足學界呢? 不外乎是我這個國學幼稚生也懂的人性本善,人人皆可成聖的淺白道理。他的論點謂,西方民主思想是追求保障人格尊嚴和平等,由此指出中西之間的會通之處。
接著,作者指西方的民主制度的形成是出於人性本惡之論,出於對人的極度不信任,而想出要把當權者加以制約之制度,這和儒家的性善有顯而易見之不同。
作者指,用辯證法,通過正反過程,把性善走向反面性惡進到合,便是唐先生指民主精神暗合於性善論的最後根據,經此辯證過程,可成為民主政治,但我國先哲沒有明白這一轉折,最終民主制度沒有在我國開花結果。
那唐先生的「有」是以什麼為論證而立足學界呢? 不外乎是我這個國學幼稚生也懂的人性本善,人人皆可成聖的淺白道理。他的論點謂,西方民主思想是追求保障人格尊嚴和平等,由此指出中西之間的會通之處。(資料圖片)
三.唐先生肯定民主和其不能在我國生根的社會原因
接著翟先生講出傳統儒者的政治思想為道德教化,內聖外王,先成聖賢再成君。利用道德把統治者打造成聖君賢相,從而達到政通人和。至於防止濫權,只在政府內部建立御史和言官等制度,不知以人民的力量監察制衡政府。禮樂教化亦並未使人擁有公民意識,令人民覺得自己有利用行政、立法、司法等可更換和制衡政府之權利和方法。相對而言,西方人是對統治者極不信任,深信絕對權力會帶來腐敗,故想出三權分立來約制政府權力。
實踐是驗證真理的唯一標準。觀乎我國歷史,昏君多而賢主少,內聖外王者,萬中無一。而聖者如孔孟,皆沒為王。反而是惡行滔天的無道之君,在位時有堯舜之名。我們看到的,是權力控制道德,而非道德控制權力,內聖外王事實上是空話一句!
唐先生的見解為道德不能根絕政治的惡,而只能實現政治的善。而要除惡,唯靠民主選舉之制約權力和立法保障人權。
除思想外,唐先生也指出我國不能產生民主政治的社會原因。彼謂我國地大民多,不像希臘城邦和近代泰西之工業國般易於進行選舉。然我國文化對於外來事物,如宗教、經濟、民族等,兼容並蓄。社會方面,階級自由流動。我國也缺乏像西方的各色各樣社會文化組織,使人民得以利用來爭取政權和監督政府。西方則是多元文化,階級對峙,衝突對立之激烈,遠超過我國。而成就民主政治的因素之一,便是社會上各勢力的競爭抗衡,最終達成妥協,用法律規範。
社會學創始人Herbert Spencer 認為影響人的思想最大的原因是社會。此學科雖不是我主修,但我深信唐先生受其影響。
四.唐先生對民主政治的批評
唐先生也不是把民主政治視為普世之最高價值,他認為民主政治只是眾多人文價值之一,並且為引申的第二義以下和間接及消極的,並非凌駕於一切的最高價值。民主政治在其眼中只能如前述的令統治者不能為所欲為,消極地保障人文世界的存在。
對於當時的民主人士,唐先生對他們也沒有甚麼好感。他認為彼等只是把追求民主作為爭權奪利之工具,總是說別人的不是之處,把自己說成如何的優秀,不懂自省吾身,只知高談自由、人權和平等。勇於私鬥而近乎一人一派系。
前文已述,民主之根為性惡,即認為人生而有罪,所以要作出規範限制,以人民的選舉進行制約。但既然人為惡是成立的,則也可以反過來以此作為必須要對人民作出專政的根據。在西方史上,對異教徒的屠殺,「異端」的逼害,聖女貞德被活活燒死等,令人膽戰心驚。這些都是唐先生認為民主根源的「不乾淨」。
至於民主基本的普遍和特殊,差別與平等。唐先生也認為人必會著重自己的觀點和利益,以此先行,必然難以做到平等與普遍,而偏重於差別與特殊。這又是民主根源內顯而易見的內在矛盾。而唐先生認為要解決上述兩點,必定要向我國文化著重的謙讓、和諧求救,並以性善平衡性惡。
對於一人一票的選舉制度,唐先生亦不能認同。他認為人是不可能沒有等差。向使孔子在世,只得一票,而凡人如我,也有一票,則至聖之人,與吾等鄙賤之輩,權力豈非相等乎?
那麼,唐先生既認為要民主制衡統治者,又不認同一人一票的選舉制度,豈不是自相矛盾,互相衝突? 非也,唐先生的思想,只是複雜,並非矛盾。他是絕對支持平等的,他不認同的,只是選舉制度而已。
那如何才能達成平等? 唐先生認為我國文化中,學生對老師的學習與尊敬,老師對學生的愛護和教育,都在在能縮小等差,達致平等,這比起泰西的不理三七二十一便把互有高低的人給予權利上之平等,更勝一籌。
至於制度,唐先生認為,既然一人一票不平等,而選舉時選民又大多數以己身利益作選擇,不以候選人的道德人品為先,那倒不如實踐堯舜時,選賢與能之推選,讓而不爭,那和上段的縮小等差結合,既是由下而上,又不失平等,真的理想之極!
而在唐先生看來,民主社會也會造成社會的過度組織性,失去人格的獨立性,令人的精神受桎梏,此又與民主自由原本希望解放思想的初衷,背道而馳了。
在唐先生看來,民主社會也會造成社會的過度組織性,失去人格的獨立性,令人的精神受桎梏,此又與民主自由原本希望解放思想的初衷,背道而馳了。(資料圖片)
五.結語部分
翟先生雖為唐先生的弟子,然也不是依師直說,依樣畫葫蘆,在肯定和尊敬己師觀點之餘,也指出唐先生的部分論點失諸過嚴和求之過苛,而批評民主人士和政治的一些觀點,也有值得商榷之處。
最後,作者簡單論及上述中西文化引致難以化解的衝突,最終因牟宗三先生的「良知的自我坎陷」新觀念而得到消解,水乳交融,相互相即,而體現於《文化宣言》之中。
我的淺陋之見
誠如作者所言,唐先生的言論是針對西方的性惡論,針鋒相對,理固宜然。然我自小學至中學都受教會學校的教育,有些對基督教的見解,與唐先生必然不同。而其他方面,也非一色無二。姑略說愚見。
1.原罪論的不同見解
我國文化之「罪」,與基督教之「罪」,深淺之間,有所區別。孔夫子要七十才從心所欲不逾矩,況我等小人? 儒家著重的,是行為上不違反「禮」,非禮者皆勿言、聽、視,但從未說非禮勿「想」,耶穌教則連想也不成。舉例言之,耶教的姦淫罪,不是指行為上和妻子外的女人有染,而是思想上對一個女人有不好的念頭(3)。孔子曰:「富與貴,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為也。」但聖經則認為:「貪財乃萬惡之根。」(4)所謂的全身皆罪的「罪」,並非全部如我國的罪,一色無二。而聖經上也有論及人有良心(5),但與我國陽明學的良知可成聖,及為一切之道德,又有顯著的不同。
2.對歷史認識的不同
作者引出唐先生闡述中古時期基督徒對非我教類的迫害屠殺,無可否認,此為今天教廷也毫不諱言之史實。但難道聖經在其時沒有被人扭曲利用,作剷除異己之工具? 馬丁路德、約翰胡斯等當年引用聖經提出教廷之謬誤,也是被教廷目為異端邪說,約翰胡斯更被活生生燒死,可見聖經被人用作排除異己之言非虛。
前文已述,歷史上的非聖惡君,多如汗毛。但自漢武獨尊儒術始,儒家學說在每個朝代是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但實踐起來又怎樣呢? 信人性善? 歷代篡弒之事,罄竹難書,更甚者,連自己的骨肉兄弟也可殺,也不放過!政治制度很多也是出於對人的不信任,落到民間的同罪連坐,誅滅九族,更是駭人聽聞,毛骨悚然。
政治上,我們可以說內法外儒,是明幹好事暗幹壞,但下到民間,我這等平民階層呢? 之前做清代經濟史報告,意外發見明清時民間的合約,原來古人對入贅、結婚等,皆會立字為據。合約出現的最大原因,是口講無憑,深怕對方反口。由此觀之,即對人的不信任,在中國民間也自古存在。
那麼,我是否欺師滅祖做漢奸,否定我國文化,視新文化運動各旗手為聖賢,搞二次文化大革命,批父鬥母,下課立即揍老師一頓? 非也,我國歷史上如此,是儒學被扭曲,如西方聖經一樣使然也。至於民間如此,國學不普及也。
還記得零五會考考世界歷史科時,看到晚清改革的目標是1%的人口識字。那時我吃了一驚,那豈不是九成九以上的人不識字!當然,古代的計算是有誤差的,但即使是相差十倍,也起碼有九成文盲呀!怎麼可能一個國家的教育政策爛到這個程度,受教育人口少到這個數字? 要記著,識字未必對我國文化了解,我讀了二十多年國史,也只是國學幼兒生而已。
3.對民主見解的不同
唐先生的孔子與販夫走卒對比論,單對單來說,合情合理。然而,在他的時代,還未有九年免費教育,小學也要收學費,我的父輩很多大字不識一個,而即使是我年輕的時代,很多管理高層也只有中五學歷。我大學畢業,但數年來做的工作,十居其九是基層。唐先生的論點除受時代影響外,舉的例子也太極端,我相信今天不用說在香港七百萬人之中,即使加上台灣的二千三百萬,也未必找到一個孔夫子。
今天台灣的民主雖然為很多人批評,但為華人世界之驕傲及我香港人所羨慕,實至名歸。唐先生所說的選民被愚弄和候選人的品德問題,在每個地方也曾出現過,台灣當然不例外。但台灣民主才行了數十年,而歐美則行了過百,甚至二百年。數十年對一個人很長,但對一個政治制度來說,還是很年輕,中間經過一些痛苦是必定的,也是必然的。
我的結語
宏觀全文,閱讀起來不算困難,但美中不足的是辯證法方面,可以解釋多一點,而結語內的《文化宣言》、「良知的自我坎陷」等,也應該多作闡述。唐、牟兩先生的文章我看很少,故結語部分我是一知半解。還記得入大學修第一科便是中國哲學與宗教,老師第一課便說千萬不要看牟先生的書,謂我們是看不明白的,即使是她也看不懂。那時還年輕,自信無比地借了一本看,結果是頭昏腦脹,半懂全不懂。
唐先生說的推選在今天看起來還過於理想,對新儒家這幾代學人(包括我的老師們)來說,要做到是不難,但要去到全國以至全世界,也不是不能,但還有一段長途要走。至於翟先生說的要求過於嚴苛,我認為很正常。金耀基先生的愛徒,資深傳媒人劉細良先生便說過,中大人是講理想的。唐先生為新亞創辦人之一,心態理想是肯定的,理所當然的。
注釋:
(1) Jonathan D. Spence, The search for modern China, New York : W.W. Norton, c1999.
(2) 王曾才,《西洋現代史》,台北,東華,民國80年,頁178、209
(3)馬太福音第五章第27-28節,聖經,中英對照(新譯本.NIV)神字版,環球聖經公會,2006,頁1470-1471
(4)提摩太前書第六章第9-10節,同上版本聖經,頁1810
(5) 提摩太前書第一章第19節,同上版本聖經,頁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