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相的社會理論:馬克思主義與女性主義(下)
相較於男人而言,女人若是擁有許多性伴侶或參與虐戀活動,可能更不被社會所接受,因為性別秩序(gender order)將女人與清純(purity)及母性(maternal feelings)相連結;
作者:史蒂文•塞德曼(Steven Seidman)
譯者:李柏翰
【按:女性主義者一向強調,男女性別的區分是一種社會化產物。事實上,所有社會都建立其性階序(sexual hierarchies),以區分好/壞(正當/不正當)的性。但性別與性相之間的關係究竟如何?本文清晰地介紹了女性主義者的不同觀點。文章譯自《性相的社會建構》(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Sexuality)一書的第二章“Social Theories of Sexuality: Marxism and Feminism”。作者是美國社會學家史蒂文•塞德曼(Steven Seidman),現任奧爾巴尼紐約州立大學(University at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教授,專攻社會理論,文化,性別,比較社會學,民主理論,民族主義與全球化問題。本文小標題為譯者所擬,感謝譯者授權轉載。】
女性主義——「性別」與「性相」難分難解
若說馬克思主義創造出強大的社會理論,以解釋人的處境(human condition),並提供了足以扭轉階級社會圖景的政治行動願景;那另一個導致許多重大社會變遷的社會理論是女性主義,它為當代的婦女運動提供了思想、策略及啟發。
很多女性主義者也能認同馬克思主義的想法和政治目標,但他們更創造了他們自己有力的社會詮釋。女性主義的核心主張是:個人不只由階級位置所定義,更受制於其性別狀態。女性主義者指出,不論在什麼經濟系統中,我們所有人都以「男人」或「女人」的樣貌進入社會世界。性別身份(gender identity)不只是生活的表面,更重大地形塑了我們的人格與社會生活。
女性主義者視性別為社會身份(social identity),而一系列伴隨而至的規範,指導著我們的行為。我們並非天生男人或女人——我們透過社會學習的過程(有時是強制的)習得這些性別認同;因此女性主義者相信,我們關於性的慾望、感覺、偏好,都是由我們的性別位置所刻劃而來。女性主義者視男女之間的區別為社會化的產物,從社會的角度來看「性」,可以發現:個人是在發展性別認同時,習得「性之本質」(sexual nature)的。
不過,到底性別與性相之間的關係究竟是如何呢?女性主義者當中也有不同看法——有認為性別與性相是幾乎重疊的,也有認為兩者之間具有相當動態之拉扯的。在女性主義經典《母職的再生產》一書中,Nancy Chodorow提供了一個精神分析女性主義(psychoanalytic feminism)的觀點,其認為性別與性相之間是緊密相連的──在由女人擔當主要養育工作的社會中,男孩與女孩形構自我(self-formation)的方式大不相同,而這些性別上的差異對各自性相也產生深遠的影響。
對孩子而言,母親通常是愛的主要源頭,以及慾望的主要對象。當女孩在成長階段與母親保持親密關係時;男孩卻必須在年幼時與其母親區別並分開,以學習陽剛特質的認同(masculine identity)並學著如何成為男人。這個差異分別形塑了女孩與男孩的性心理特質(psychosexual character)。因為女孩與母親之間緊密的親密感,使女孩會發展出具有「鬆散的自我範疇」(porous ego boundaries)且以關係為導向(relationship-oriented)的心靈狀態(psyche),所以女人傾向將性與親密感連結,並將性視為分享與關照的方法。女人也較不會著重於性器跟愉悅,而更多是個人且情感的。
女人可能會把性當作提升溝通與親密感的手段,而不單單為了滿足情慾。反之,由於男孩通常在初期就驟然斷開與母親的連結,也很少與父親建立親密關係,因此會發展出「嚴密的自我範疇」(rigid ego boundaries)且大多是目標導向(goal-oriented)的──他們的性也較是追求爽快與表現的。當然,男人也會經歷到親密感,但他們表現性愛的方式可能與女人迥異。比方說,男人可能會把付出並取得情慾快感或高潮滿足視為「愛」的表現。
由於女人連繫了性與親密感,因此比較渴求單偶關係,而男人則多半較能在心理層面上「性愛分離」。然而,大部分的男孩與女孩會成為異性戀,是因為現代社會是以異性戀規範所組織而成的。Chodorow認為,兩者也以不同方式發展出異性性相(heterosexuality)。對男孩來說,他們與母親間原初的愛之關係創造了強烈的異性慾望。再者,男孩也被強迫認同父親的陽剛氣質,而那是與異性性相相關聯的。
相反地,女孩與母親之間的親密連結使得異性性相的實現變得更加複雜。雖然女孩被鼓勵要轉移他們的慾望目標——從母親到父親——但父親總是一個遙遠的對象;因此,女人的異性性認同在情感上是較為薄弱的。女人將可能更能接受雙性或同性性相,而更覺得性認同(sexual identity)只是一種選擇——而非必然。
這個觀點很重要,因為這假設了性相之產生源於個人的人格發展,而家庭在個人建立性自我(sexual self)的過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又,我們的性別身份與認同形塑了我們的性相。當男孩與女孩經歷了不同的「親職-兒童間的動態關係」(parent-child dynamics),他們就或多或少會習得不同的性價值與性傾向。
其他女性主義者也連結了性別與性向。在一篇極具影響力的文章《強制異性戀及女同志的存在》(Compulsory Heterosexuality and Lesbian Existence)中,Adrienne Rich主張:我們都被教導並強迫接受典型的性別認同,而在大部分的社會中,值得尊重的男人或女人是指異性戀者,而將個人形塑成完全異性戀男女是一個複雜的社會化過程——個人透過積極引導(如經濟誘因、文化上對異性戀的浪漫化等)成為異性戀者,但同時也因為懲罰的存在(諸如嘲弄、騷擾、暴力等)而傾向不成為性別錯亂者(gender deviants)或同性戀者。
然而,Rich認為,有一種信仰「異性性相才自然」的意識型態,掩護了創造性別區隔且強制異性戀秩序的社會壓迫。舉例來說,在歐洲和美洲,有許多人相信,人類是天生男女有別的,而兩性之間的性吸引也是天然的——男人與女人的身體和心靈是「天生」互補的。因此,異性性相被視為一種由兩種殊異人類(即男人、女人)共構之自然秩序的延伸。
可是歷史中有許多女人選擇維持單身或挑戰性別規範,也有女人選擇與其他女人共同組織生活,Rich因此提出了一個極具爭議性的主張:與其他女人共創生活的女人叫作「女同志」(lesbians)。女同志主義(lesbianism)並非本質上的性慾望或性認同,「作為一個女同志」(being lesbian)是指向其他女人作出社會及情感承諾的選擇。「成為一個女同志」(becoming lesbian)是一個政治行動——宣稱獨立於男人之外的女人,而這種女人自己定義追求跟慾望,並使其他女人成為生活的重心。
在這些女性主義理論的基礎上,Catharine MacKinnon亦堅持性相是完全社會意義的:「性相是由文化或次文化所定義而來的」。他尤其認為,性相是男人權力的產物,而性是男人控制女人的手段。的確,性是男性宰制的基礎——男人擁有權力決定什麼樣的慾望、感受和行為是與性有關的,也因此他們擁有權力定義女人的性,而得以控制女人。
例如在男人主導的美國,「正常」的女人應該接受陰道交(vaginal intercourse),並最終希望生育。這種觀點認為女人在本質上是異性戀的,而且基於他們的天性,也應該想成為母親。如Adrienne Rich和Catharine MacKinnon這樣的女性主義者,他們視「性」為完全社會且政治的。尤其是,他們認為,會被稱為「性」的事物──如慾望、幻想、愉悅、活動等──在在都揭示了男人的佔有與宰制慾。在男人主導的社會裡,性慾跟性行為是與性別抗爭(gender struggles)有關的。
從這個面向來看,女性主義批判「女人的性解放關乎女人主張他們『想要』的自由」這個想法,因為這只是在重覆男人對性自由的觀點。反之,女人的性解放應該由女人對性生活的理解來決定——以反映女人的需求、感受及慾望。因此,「將性自社會控制中解放」並非重點,因為這可能會導致更多暴力或非出於自願的懷孕,重點在女人應取回權力,定義自身的性慾,並建構屬於女人的「性與親密生活」(sexual-intimate lives)。
然而,有些女性主義者反對「性是性別之直接展現」的論點。比如人類學家Gayle Rubin就主張,這個觀點忽略了女人之間(及男人之間)亦有「性相」上的顯著差異——性相的確與性別有所連結,但同時也有其自身變動性,這表示性別這個概念無法全然作為理解性相的基礎。在《再思性》(Thinking Sex)中,他主張「性」在本質上是關乎情色的慾望、幻想、行為、認同與政治的——而這其中,沒有任何一項能被化約成性別關係。
「在分析意義上,性相與性別應該分開來討論」,而這其實有悖於當代女性主義思潮——即視性相為性別之衍伸。舉例來說,女同志女性主義(lesbian feminist)就經常以「女性壓迫」的方式來理解「女同志壓迫」,但事實上,女同志所承受的壓迫經常是更接近酷兒(queers)跟變態(perverts)的壓迫,是由性(而非性別)的階層化(sexual stratification)所運作而生。
對Rubin而言,所有社會都建立了性階序(sexual hierarchies)以奠定好/壞(正當/不正當)的性之間的分際。社會會將某些慾望、行動及身份,歸類為正常的、值得尊重的、好的、健康的,且合乎道德的;而其他態樣的性,則被視為不健康、不正常、罪惡且不道德的。社會也會因此支持並獨尊「正常且良好」的性相,並利用法律、暴力、嘲弄或汙名,懲罰那些被定義成「偏差且糟糕」的性——這個性管制的系統同時適用於男人和女人。
比如美國社會就視異性戀、單偶制、婚姻跟具有繁衍後代機會的「性」為好的且正常的性,它也因此把虐戀式的(sadomasochist)、交易買賣的、公共場所的、多重伴侶的「性」定義成壞的性。當然,有許多其他的性相落在好與壞之間——例如淫亂的異性戀者(promiscuous heterosexuals)和進入穩定且單一伴侶關係的同性戀者。
相較於男人而言,女人若是擁有許多性伴侶或參與虐戀活動,可能更不被社會所接受,因為性別秩序(gender order)將女人與清純(purity)及母性(maternal feelings)相連結;不過,這些行為對男人和女人來說都是「不好的」。所有從事這些行為的人——不分性別——都將被汙名化、成為嘲諷的對象,有時還會被視為犯罪。Rubin的觀察告訴我們:性別雖然會影響性的態樣,但仍有許多關於性相的構成及權力關係,是無法純粹以性別觀點來捕捉並解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