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王于漸】被誤讀的「租置旗手」?
香港大學首席副校長、經濟學講座教授王于漸多年來一直倡議「私有化公屋」,主張公屋住戶可以透過成為業主而令資產升值、增加財富;《香港01》多次直言不諱反對有關建議,指出在樓價與收入水平嚴重脫節的現實情況下,所謂幫低收入階層實現「置業夢」的願景只會製造更多「樓奴」,並且指出公營房屋資源應該用於保障市民的基本居住權。王教授早前在香港大學經濟及工商管理學院發表的《香港經濟政策綠皮書2021》裏,再度提出「解封」公屋價值,我們也就這個議題專訪王教授,令人多少有點意外的是,許多人眼中的「租置旗手」,對政府實施的租置計劃卻顯得頗不以為然……
1月15日,成立二十周年的香港大學經濟及工商管理學院聯同香港經濟及商業策略研究所公布《香港經濟政策綠皮書2021》,當中由王于漸撰寫的《解封58,000億元的公營房屋價值》(下稱《解封》)一文再次倡議透過「私有化公屋」應付置業需求,藉此縮窄因置業而引起的貧富差距、提升公營房屋資源配置的效率,從而修復政府受損財務狀況、刺激香港整體經濟復蘇。他在文中建議「向現有租戶出售其現居公屋單位」、「免除資助出售房屋部份待補地價」,並且開列兩種執行方案:第一種是所有資助出租房屋住戶套用舊有「租置」計劃條款,「售價相當於市價二五折,待補地價五成」,和居屋一樣在同類二手市場轉售免補地價;第二種是進一步豁免30%待補地價,讓資助出租和出售單位分別能以市價四五折和七折在公開市場上流通。
公屋本意非為扶貧,私有化不必然租置?
特區政府在1997年12月正式推出「租置」計劃,先後容許39個屋邨、約183,700個住戶認購他們居住中的單位,相關單位至今尚未全部售出,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2019年的《施政報告》中提出加快出售這些「貨尾」,坊間亦有聲音促請政府重推「租置」,助基層市民「上車」。王于漸憶述,早於衛奕信擔任港督的時期(1987-1992年),他已向政府提出租置構想,輿論多年也把他與「租置」劃上等號。然而,談及自己的主張與政府曾推行的租置政策的關係,他卻說:「政府當然不會(實)行我的方法。」
在接近兩個小時的訪談中,王于漸多次強調,「市場」與「業權」是理解其租置主張的關鍵因素。熟悉其學術背景的人對此必然不會感到奇怪,但對與他一樣被列為「芝加哥學派」門徒的香港政府,王于漸卻不太認同。他解釋,箇中原因在於政府的租置計劃不容許單位自由轉讓,住戶購置的東西屬於一種不完整業權,必須再補地價以後才能將其單位放上公開市場轉售。
補地價機制顯然是王于漸對租置計劃最為反感的地方。他認為,它一方面限制了業主的轉讓權,另一方面卻造成了一種畸型權利,他稱之為「公屋丁權」:「他(業主)沒徹底買下業權,因為你賣了給他的只是永久持續一個可以在這幢大廈、倒塌了再重建的新大廈的權力,包括可以做『無賴』的權力,包括不需要交雙倍租金的權力……這些就是租置計劃賣給人的。這些東西怎會是我的精神呢?」就連資助出售房屋,他也覺得存在類似情況,因為從1978到1981年推出的最初幾期居屋,根本就無規定須與政府攤分轉讓價值,但在1982年以後卻開始實施補地價後始得轉讓的限制,變相堵塞了房屋市場的流通。
「所以,我們房屋市場扭曲的程度、資源錯誤分配的情況高度嚴重。」王于漸甚至認為,社會對公屋政策的認知偏離了政策推出時的原意。他指出,港英年代設置作為公屋前身的徙置區,原本用意旨在收回城市周邊土地發展工業,石硤尾寮屋區大火不過是提供了一個契機,故此,它與整體社會收入分配其實沒有多少關係;至於社會大眾相信利用公屋扶貧,是「香港政府容許我們教科書裏面故意誤導底下寫出來的,來使它的房屋政策被美化,讓人們認為它是在幫窮人解決房屋問題……所有教科書在這個問題上全部錯誤」。他舉例道,在1981年人口普查數據中,公屋家庭與私人租住樓宇家庭收入分配水平相若,顯示當時「住公屋並非窮人」。
若就此以為王于漸空談理論,無視香港社會日趨惡劣的住屋問題,對他也不公平。他自言:「我現在建議出售公屋,與三十年前的建議也不一樣。」他解釋道,三十年前,他的主張立足於兩點,一是公屋缺乏流通,導致資源沒有得到最優化安排,「這是一個很簡單的經濟問題」;二是指出上述研究所得,即公屋政策被美化。不過,他認同今天的公屋居民「貧困化得很厲害了」,而他如今堅持主張公屋私有化,是「想解決香港社會的矛盾,為香港經濟注入動力」。
雖然《解封》一文中兩個「私有化公屋」方案都以政府的租置計劃作為基礎,但王于漸於訪談間不只一次表示,具體執行細節可以改動。譬如被問及如何應付租置計劃與居屋轉售現行售價首期水平均非基層住戶能夠負擔的難題時,他輕描淡寫地說進一步下調價格即可,「如果擔心他供不起,你便50萬元賣給他,喜歡的話,五萬元賣給他也可以。」他強調,有關安排等同給予住戶一個選擇及向上流的希望,甚至坦承其主張的其中一個目標是讓更多人有機會藉由獲得公屋的方式來增加財富。在談到公屋申請資格標準是否應改變至涵蓋「夾心階層」時,他直截了當地說:「這些事全部都可以調整,最終你沒有辦法不調整。」
仿傚星洲組屋政策,市場接軌不設管制?
「關鍵是要有一個市場,但市場一定要有業權,沒有業權就沒有市場;但你可以容許它去補貼,也可以與一手市場接軌。」這幾句話也許可以概括王于漸在這次訪談中談論公屋私有化的核心精神。有趣的是,縱使《香港01》過去多次就王教授的私有化公屋主張提出質疑,但我們也發現,在效法新加坡房屋政策一事上,彼此卻似是殊途同歸。當被問及是否想走新加坡路線的房屋政策時,他直言:「完全百分之一百走新加坡(路線)。」
組屋由新加坡建屋發展局承建,為八成新加坡人提供了可負擔的居所,當中絕大部份為自置。在一般人的理解中,新加坡不同收入階層之所以均有機會置業安居,主要原因在於政府以進取態度介入房屋市場,以轉售限制等方式防止組屋成為圖利工具。王于漸也認同,組屋存在政府補貼及禁止賣給外國人這一類「政治決策」,且出發點在於留住國民此一非純經濟性考慮,但由於組屋「可租可買,不用補地價,過了一段時間,可以在公開市場,而不是二手市場賣」,因此他認為新加坡的房屋市場並沒有「管制」。
王于漸稱讚新加坡「國父」李光耀當年來香港學師後擬定的組屋政策「高瞻遠矚得多」,又指香港今天不像李光耀那樣由零做起,屬於「半途出家」,要照顧「這麼多代錯誤政策遺留下來的後果」。他認為,這不是單純「房屋改革」,而是一場「社會改革」,「因為我們有太多代前後矛盾的政策,不要被以前矛盾的政策阻礙我們前進,我們有太多東西因為歷史(原因)阻礙我們前進了。」從這個角度來看,王于漸的主張與香港政府長年信奉的自由放任經濟意識形態似乎也不一致。他在訪談中便一度激動地指出:「我這個政策怎麼會是資本主義?是社會主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絕對是的。」
王于漸對香港樓價與市民整體收入水平嚴重脫節有清晰的認知,《解封》一文中也附有圖表說明香港私人樓宇價格與家庭入息中位數的差距如何急劇拉闊(圖一)。話雖如此,對於傳媒經常刊登港人收入增幅落後樓價的報道,他卻不太認同,直斥這類比較不屬於客觀分析,「其實樓價周圍都升,紐約也升,三藩市也升得很厲害,每個地方都升,有什麼地方不升呢?」根據這位擔任大學管理層多年的經濟學教授的看法,應該把港人收入增長慢、香港樓價增長快分成兩件事情來看,前者是政府教育投資不足、人口技術水平低下的惡果,但香港樓價並不全然由港人收入支撐,「全世界在『支撐』我們的樓價,因為我們是全球性經濟……我們的經濟遠超過香港的地價。」
他表示,之所以主張公屋私有化,是因兩種處理樓價與收入失衡(圖二)的方法都不切實際:一是強行壓低樓價,但會帶來難以承受的經濟惡果;二是提高收入,到頭來要提升人力資本,「起碼要二十多年才見效。」他強調樓價與收入脫節是世界各大城市都面對的困局,「唯一好處是香港真的夠運,還有80萬公屋、接近30萬居屋,可送一部份財富給市民。」
樓價升勢無從壓抑,居住面積難以增加?
「香港樓價已去到一個地步,你一定要補貼人民去做業主,而且要長期政策、永久政策!不能停!」針對樓價居高不下,王于漸如此作出結論。或許正是基於對樓價跌不了或跌不得的信仰,他對增加人均居住面積的主張顯得不以為然。「沒得救了!這是做不到的,一做也只是會令到樓市崩潰。為什麼呢?」他在回答有關問題時斬釘截鐵地表示:「這就是歷史對你的專政!」他解釋,當年作為徙置區的公屋單位弄得很小,同一個住戶多人被迫生活在狹窄的單位裏,結果那時的建造標準便一直沿用下來,「開始200呎,以後都200呎,慢慢先變250呎」,久而久之,資助出售房屋與私人住宅市場亦受其影響,「公屋300呎、居屋500呎,那私人樓便剛好接着它們,由600呎開始。」他形容,這種情況已形成了一個「永久的烙印」,現實中沒有選擇可打破市場上這種「常態」,一旦突然出現更寬敞的公屋,反而可能帶來新、舊租戶之間的矛盾,以及導致樓市崩潰。
「沒得救」的背後是對政府行為的不信任,這又讓人看到「芝加哥學派」的身影。有別於認定補助市民置業應為港府「長期政策」、「永久政策」的立場,對於《香港01》一直以來有關從公營房屋着手逐步擴大房屋單位面積的倡議,王于漸卻抱持明顯的懷疑態度,「再做十年……那就做吧!你、我都死了,鬼知咩?誰可以保證那個政府這樣做呀?有什麼政策可以綁死一個政府三十年都不變?沒可能,真是太遙遠了,這些東西做不到的,講一下可以,講完也沒有意義。」他甚至將今日香港人均居住面積愈趨狹窄的現象,比喻作跟德國人屠殺猶太人一樣無法改變的「歷史的錯誤」,認為除非哪天全世界的房屋資產泡沫大爆破,才有機會逼得某個有智慧的政治領袖決心實行長遠改革,而且,即使如此,也未必能保證其繼任人可以一代一代堅持下去,「這些只是寫科幻小說的橋段吧。」
無論如何,撇除有關政府與市場角色的分歧,王教授與《香港01》在要求政府廣建公屋一事上可以說是有所共識。以往他較少提及香港公營房屋的長期供應問題,他的私有化公屋倡議很容易讓人聯想到要減少興建公營房屋,不過,這次他卻說:「『政府樓』(公營房屋)是要繼續(建)的,賣了現在的,不表示不再建屋……(公屋輪候冊上的人)照樣給,而且賣的時候是可租可買,這個政策不是停下來的。」他又舉出英國戴卓爾夫人(Margaret Thatcher)時期停建公營房屋作為反面例子,用以突顯香港未來仍要持續興建更多公營房屋,「只不過我們日後建的樓,可以有公屋,又可以有居屋,但都應該享有剛才我所說可以出讓給他(住戶)的權利……我不會反對多建一些這樣的房屋。」
王于漸再次提出私有化公屋的倡議。王于漸認為,在政府的租置計劃中,住戶購買的是一種不完整業權。
後記
王于漸歷年在多個不同範疇擔任公職,為政府出謀獻策,但論及自己對公共政策的影響時,他卻謙稱:「其實我沒有做很多事情,我只是你有興趣聽便聽,我出了一本書,你訪問我就訪問一下,政府問我什麼,我就答,我又不是從政的……這個不是我的工作。」而在當局有否採納其倡議一事上,他估計:「雖然沒接受我的這些政策,但我支離破碎的東西,在不同時候,政府或房委會都用了……所以沒有根本解決問題。」不難看出,相比起在談論樓價時所展現的對市場力量的堅信,他對公共政策本身的可持續性抱持強烈懷疑態度,不認為藉制訂政策改變諸如提升香港當前極不合理的人均居住面積等等長遠改革舉措是可行的。
這個態度多多少少流露了自由市場派經濟學者的本色。在這次訪談中,我們未能對王教授的學術領域裏最惹批判的自由市場信念作深入討論,不過,無論是新加坡組屋制度,還是他對自己所主張的公屋私有化的解讀,都足以看作政府對市場的一種積極介入,就算不稱之為「管制」、「干預」,它們的客觀存在已證明了單靠市場調節作用分配有限資源並非完全可靠,所以政府才不能袖手旁觀。
事實上,王于漸在幾年前曾撰文解釋自己作為一個自由市場派經濟學者,為何甘冒大不韙「鼓吹有損個人自力更生意欲的民粹式社會主義政策」。他為此追溯至西方古典哲學的自然秩序與公義原則,指出「若把公屋單位私有化視為干預,以致有損自由市場秩序,當然屬於不公義;反之,若視之為可藉以恢復自然秩序,並在公平競爭環境中恢復正常運作,又可避免『長痛』式調整期的措施,則自不然可說合乎公義。」這一切難道都還不足以提醒我們破除長年瀰漫在香港社會的市場教條主義、破除對「自由放任」的迷信?
上文節刊載於第252期《香港01》周報(2021年2月8日)《專訪港大首席副校長王于漸 被誤讀的「租置旗手」?》。如欲閱讀全文請按此試閱周報電子刊, 瀏覽更多深度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