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亞綸涉偷拍性愛片調解成功 耀樂:冀案件儘快落幕回歸正常生活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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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藝人炎亞綸2023年遭控拍攝並持有未成年少年私密片,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一度遭台灣檢方起訴並限制出境、出海。
3月11日,士林地方法院展開第3次庭審,傳喚炎亞綸及留存影片的陳姓被告。台灣傳媒報道,雙方已調解成功,涉案的網紅耀樂露面表情輕鬆表示,「希望這個案件可以儘快落幕,回歸正常生活」。

2023年,網紅耀樂指控在其未成年時期與炎亞綸交往,遭炎亞綸拍攝私密片並外流。士林地檢署偵查時諭令炎亞綸新台幣60萬元(折合約14.9萬港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去年11月,士林地方檢察署依製造少年為性交行為電子訊號罪、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2罪起訴炎亞綸。士林地方法院並於去年12月、今年1月開庭,本案採不公開審理。

另外,炎亞綸被控強制性交罪部分,檢察官認為罪嫌不足不起訴;被害人耀樂向台灣高等檢察署聲請再議,去年駁回再議,炎亞綸不起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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