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子野騎「恐龍抗狼車」上街遭拍 台警方:違法可開罰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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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會有一隻恐龍經過!」「是恐龍!」「真的是恐龍!」一對男女開車跟著恐龍玩具車後方驚呼,事後還把拍攝影片上傳台灣網絡社群,就連社群小編都註解,「想買一台來玩玩!」引起網民熱議。
台媒《聯合報》報道,台灣高雄市鳥松區日前有男子騎乘恐龍玩具車在廟前巷弄間逛街,遭後方民眾逕自拍下並上傳網絡,下區仁武警分局表示,儘管並未接獲民眾報案,但騎乘玩具車在「道路」行駛,已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警方提醒,最重可罰新台幣3600元(約合港幣880元)。
據了解,這部影片於本月24日在鳥松區大昌路巷弄間拍攝,男子就坐在野生版恐龍抗狼車,沿著街道巷口亂竄直行,由於恐龍造型逼真,讓拍攝影片的男女忍不住好奇,追著男子恐龍車後方行駛還拍攝影片上傳。
「這樣的行為恐已觸法!」仁武分局表示,影片中民眾騎乘恐龍玩具車的行為,涉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2-1條,「於道路上行駛或使用,非屬汽車、動力機械及個人行動器具範圍之動力載具、動力運動休閒器材或其他相類之動力器具。」警方提醒,違者最重可處行為人新台幣36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