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亞綸涉偷拍未成年性愛片 獲准保釋限制出境

撰文:蕭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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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炎亞綸遭控偷拍私密片案,士林地檢署7月3日晚間召開偵查庭後,勒令炎亞綸以新台幣5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炎亞綸受訪時簡短表示,有些事情會努力捍衛自身清白,但因偵查不公開,無法透露更多細節。

士林地檢署指出,當局偵辦藝人炎亞綸案,於6月28日向法院申請搜索票,並於3日指揮台北市婦幼警察隊搜索炎的住居所、工作室等3處地點,已於下午執行搜索完畢,扣取手機等證物。炎亞綸自行到署,在律師陪同下接受偵訊。

炎亞綸晚上辦理交保後,於士林地檢署門口接受媒體聯訪,被問到有沒有什麼話要跟粉絲講、是否覺得委屈,以及在庭上是否有提出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炎亞綸回應,現在最重要的還是全力配合司法調查,他也會努力捍衛自己清白,但因偵查過程中,他現在不方便說,也不能去公開或說任何事情;他也不會透露自己情緒,因為這不重要。

炎亞綸日前被爆於網紅耀樂16歲時,發生關係並偷拍性愛影片,由於當時耀樂尚未成年,遭警方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