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全面禁止電子煙 禁煙年齡提高至20歲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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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自周三(22日)起全面禁止電子煙、納管加熱煙及載具,並將禁煙年齡提高至20歲。

台灣衛福部周二(21日)表示,立法院1月12日三讀修正通過《煙害防制法》部分條文,根據健康署發出的通知,即日起針對電子煙、加熱煙違法產品執行查緝項目,將公布周知稽查成果。

健康署重申修法重點,除了全面禁止電子煙之外,還包括煙品容器警示圖文標示面積增加至50%、校園全面禁煙、香煙產品不得使用經主管機關公告禁用的添加物,擴大禁煙室內外公共場所,加重罰責。

若涉及製造、書瑞、販售、供應、廣告類煙品或未審查通過的加熱煙及載具,將處以1000萬至5000萬元新台幣(約合259萬至1294萬港元)的罰金,並令限期改善、回收、銷毀,屆期未改善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