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航44年來首次 台灣桃園機場3月31日起向旅客收取轉機費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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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交通部宣布,3月31日起,向每名轉機過境旅客收取轉機費500元(新台幣,下同),由航空公司隨機票代收,是桃園國際機場營運44年來首次實施的新措施。
交通部航政司副司長韓振華介紹,桃園國際機場開航44年來,首度收取「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主要是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且鄰近的日本成田、韓國仁川及新加坡樟宜等標竿機場,都已向轉機過境旅客收取相關費用。
韓振華介紹,「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由航空公司隨機票代收,收取時間以開票日為準,轉機過境旅客如持有未含轉機費的機票,應於辦理轉機過境報到手續時,向航空公司櫃檯補繳。
若繳納費用但未轉機過境,旅客可以申請全額退還,因轉機過境旅客以外國人士為主。
目前,桃園國際機場的航線共可連結29個國家地區、63個航點,每周約1400航班,較2019年每周約近2300航班,已恢復約6成,預估今年訪台旅客量應可超過2000萬人次以上。
參考2019年轉機過境旅客比例預估,今年在台灣轉機過境旅客約可達120萬人次以上,其中桃園國際機場占比約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