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12月起禁一次用塑膠飲料杯 循環杯新制明年上路

撰文:陳鄭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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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意識在都會消費抬頭,過去多是商家自發或透過民間組織發起,如綠色和平去年11月底在荃灣試行「唔該借借」重用餐具社區實驗。爾今,台北市府最新宣布,因應國際趨勢,落實減塑,自今年12月1日起,台北市轄內飲料店將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包含生物可分解塑膠材質之PLA杯,9成以上業者經輔導後都已準備得差不多。

台北市環保局指出,今年6月及8月即已派員至轄內列管飲料店業者進行宣導,包括法令公告事項、相關宣導單張等,確保業者瞭解政策內容,11月中旬再逐店宣導,經訪查結果,目前已有9成以上列管業者均已備貨完成,皆可於12月1日依法配合實施,期能藉由此政策上路,有效減緩塑料污染對環境的危害。

據統計,台灣人1年可喝掉10億杯的手搖飲料,有將近新台幣1500億元商機,但也造成大量一次性塑膠飲料杯的垃圾問題。(Dcard圖片)

此外,台北市環保局表示,循環杯新制也將於2023年1月1日上路,規範連鎖便利商店業及連鎖速食店業者至少須有5%的門市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台行政院環保署已訂定「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指引」,針對材質及標示、借用及歸還、清洗、檢驗、環保理念溝通、良好服務標誌等六大面向規範,確保循環杯服務系統的衛生及品質。

台北市環保局指出,自7月1日起實施四大連鎖業者應提供民眾自備飲料杯購買飲料享新台幣5元以上價差優惠後,讓消費者自備飲料杯有更大的誘因,選購環保杯的熱度也因此上升,自備杯比率更從過去的6%提高到16%,有部分連鎖超級市場自主提高至8元的優惠,進一步吸引消費者自備杯具消費,都有助減少一次用飲料杯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