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偷食6年 小三每次上床收5000共收167萬元 人妻一計次數崩潰

撰文:ET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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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一人妻發現丈夫偷吃小三長達6年,小三還傳訊給他說「你睡我的時間每天5千元」,並計算6年來每周見面1-2次,2人共睡了334次,共達167萬元(台幣,下同),讓人妻看了崩潰,怒向小三提告。台南地院審理,認為小三侵害配偶權,判小三應賠人妻30萬元,案經上訴到二審仍維持原判,全案定讞。

正宮指控,小三和她丈夫交往6年,期間發生數百次超友誼關係。

小三還換算這些年上床的價值,傳微信給人夫說:「你睡我的時間每天新台幣5千元,2014年11月至2019年10月,每周見1次面整天,每次休息4個小時,一年54週,共約270次;2019年11月至2020年2月,每週見2次面整天,每次休息5小時,共約64次。270次+64次=334次x5000元/次=167萬元……」

讓正宮看到大受打擊,打電話要求小三不要再與她丈夫聯絡,結果在去年4月又發現2人有金錢往來,讓她崩潰不已,對小三提告求償1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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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審理時,小三承認和人夫交往,但表示去年2月接到正宮的電話後,就和人夫分手。

她不但支付人夫分手費,她的直銷事業也因被人夫和正宮檢舉,被處高額罰款而歇業,她是中低收入戶,又要扶養父親和未成年女兒,無力賠償鉅額求償。

法官審理後,判定小三侵害配偶權屬實,審酌人妻為無收入的家庭主婦,小三名下財產總額也為0元,判小三應賠30萬元,案經上訴到二審仍維持原判,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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