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3歲女童逃洗澡被罰站後摔死 父親管教過當被判9年

撰文:梁子傑
出版:更新:

台灣一名多重發育遲緩的3歲謝姓女童,因不想洗澡說謊開溜,遭父親毒打並命罰站,她罰站時重心不穩跌倒,傷及腦部,其他傷勢也引發橫紋肌溶解症,後送醫不治。
桃園地方法院認謝父管教「沒有節制」,依傷害致死罪判謝父9年徒刑,台灣高等法院24日駁回他上訴。

台灣媒體《聯合報》報道,女童去年8月4日晚間因不想洗澡,藉故上廁所開溜,被父親處罰,她的腳底、手掌、四肢和胸背都遭木製「不求人」毒打,臉頰也被甩巴掌,還被命令站上31公分高板凳罰站。謝父命令罰站後就去睡覺,女童站了近2小時後重心不穩跌倒,頭部撞上前方木椅,接著倒臥在地。

謝父聽到跌倒聲響起身,將女童抱上床睡覺,沒注意她始終無動靜,直到隔天一早,女友才發現女童口吐白沫,雖緊急送醫但女童已死亡。

謝父坦承體罰,但否認有傷害致死犯意,辯稱自己只有徒手打臉,沒有打其他部位,且力道不大,女童是自己從板凳跌落撞到頭而死亡。謝父主張犯傷害和過失致死罪,不是傷害致死。

台灣桃園地方法院。(聯合報)

台灣桃園地方法院調查,謝父動手時,他的女友在旁聽聞他叫女童把手伸出來,也看見他打女童腳底和屁股,持續10到20分鐘;女童跌倒被抱上床,她還數次確認女童是否有呼吸及脈搏,認定謝父下手不輕。

謝父也承認女兒不會跑跳,平衡感不好,在板凳上罰站可能跌倒,但他為了管教,仍在沒有任何防護的情況下,命令女童長時間站在板凳上,桃園地方法院也認為有傷害的不確定故意。審酌謝父管教手段沒有節制,一審判他9年徒刑。

不服一審判決,謝父上訴,但法院審理後認為桃園地方法院已查明案情並審酌量刑輕重,維持一審見解,判上訴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