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女在台命案|嫌犯一審五大理由判死刑 死者母:滿意判決結果
2020年10月台灣長榮大學一名24歲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學生,遭28歲男子梁育誌勒斃再棄屍於高雄一處山坡,震驚台馬兩地。經過一年多的審理,高雄橋頭地院今(18日)宣判凶嫌梁育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也列出判決死刑的五個理由。遠在馬來西亞的死者母親得知判決結果再度落淚,她表示自己雖然滿意這個判決,但更希望能早日三審確定。
2020年10月28日,鍾姓女大學生當晚從校園返回宿舍,步行經過台鐵沙崙支線高架橋下便道時,被陌生男子梁育誌強拉上車,慘遭性侵後勒斃,遺體被棄置在高雄市阿蓮區一處山區。
梁男落網後曾供稱,他行兇時特意藏身在陰暗處,鎖定落單女性,發現目標後便以麻繩勒住對方拖到車上。事後,梁男父母曾發出一封129字的道歉信,表示希望能速審速判還受害者公道,「以命償命」也是對女學生父母最好的交代。
橋頭地檢署曾表示,梁男為滿足私慾隨機挑選長榮大學另一名落單女學生性侵未遂後,反而變本加厲,性侵殺害鍾女。梁男在偵查期間未曾向死者或其家屬表達歉意或悔改,僅一再詢問判刑有多重、會否被引渡到馬來西亞等。最終,檢方依性侵未遂、性侵殺人、強盜殺人、遺棄屍體等罪起訴,檢方認定其沒有矯正或監獄教化可能,遂向橋頭地方法院求處死刑。
法院一審判決梁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法院列出五大理由,一是認定他是預謀犯案,二是手段凶殘,三是犯後沒有悔意,四是而且再犯率高,五則是社會危害程度高,其中「再犯率高」是關鍵原因。高雄橋頭地院庭長楊智守透露,「預估(梁男)十五年後,再犯性侵案件,或是其他暴力犯罪類型的機率,高達百分之五十以上,而且被告的態度防衛。」
事件爆發後也各界也批評長榮大學的校園安全問題,當時擔任長榮大學校長的李泳龍引咎辭職。長榮大學表示,過去這段時間「設立校安中心,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二十四小時全時監控校園內1300多支的監視系統,校內緊急求救裝置大約一百五十公尺、兩百公尺即設有一支」。
此外,該名女學生遇害路段黑暗路燈年久失修,引發外界抨擊。校方表示,目前已與警方及社區共同組成夜間巡守隊每天下午四點到凌晨兩點共同守護師生與社區居民的生活環境,更與台南市政府各單位、歸仁區公所、歸仁分局緊密合作,力促校園周邊路燈全面改善為LED燈並升級為智能路燈,形成更加緊密安全防護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