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總統專機走私香煙案14被告全判有罪 國安局2官員判囚逾10年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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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審結國安特勤走私香煙案,時任蔡英文總統府侍衛室少校侍衛官吳宗憲、張恒嘉均被判定貪污罪,及以公務車載運漏稅物品罪,分別被重判入獄10年4個月、10年2個月。同案被告、華航前副總經理邱彰信涉犯幫助圖利罪、逃漏稅罪,也被判刑2年8個月。

國安局官員吳宗憲(中)和張恆嘉遭爆利用蔡英文出訪勤務走私煙品。(中央社)

案發在2019年7月22日,蔡英文結束12天「自由民主永續之旅」返台,調查局攔查發現國安局官員趁總統出訪機會夾帶近萬條走私香煙,企圖透過國賓禮遇通道闖關入境,創下桃園機場夾帶私煙最大數量紀錄。涉事香煙數計有10009條、市值約600萬元(新台幣.下同)。

案件在兩年後宣判,國安局人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以公用運輸工具裝載漏稅物品罪」,除吳宗憲、張恒嘉被判刑外,上士劉尊彰被判7年;押車官黃柏維、司機李君偉、特勤人員潘秉忠、葉信宏,均判處6年4個月徒刑;司機張家維判刑6年2個月。

法院依《稅捐稽徵法》逃漏稅捐罪,判處負責買煙的國安局上校林志建6個月有期徒刑、罰款18萬元、緩刑2年、繳稅33萬元;跟吳宗憲買煙的櫃枱員工劉品纖被判6個月徒刑、罰款18萬元。

華航人員部分,空品處前副總邱彰信被判2年8個月徒刑;協理于堯判2年半徒刑;職員陳穎彥獲刑2年,組長黃川禎判囚5年4個月。

蔡英文得知該案後震怒,當時她責令國安局依法行政調查,並配合司法單位偵辦。(中央社)

據台媒《聯合報》報道,走私香煙案起訴時,外界質疑「基層頂罪、高層逍遙法外」,檢方當初說,其他涉案人會續查,但幾波緩起訴後,並未追究華航更高層、國安特勤將官級及總統府人員,最後均全身而退。台北地檢署對判決結果表示尊重,華航則對判決結果表示深感遺憾,將協助員工續行救濟,維護法律權益。

另有法界人士指出,被判重刑的是國安特勤人員中負責登記團購者,因香煙尚未發送,犯罪金額也都算在吳宗憲身上,訂煙的將官或總統府與官邸人員都獲緩起訴,等於是重罰兩個借名登記的團購者,但卻沒論與真正買煙者之間的行為分擔與犯意聯絡,「見樹不見林,就像黑幫犯罪只有跑腿小弟被認定是主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