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7歲童學柔道腦死 律師:「摔還沒學會被摔的小孩」才是問題
台中市7歲的黃姓男童21日學習柔道,遭到教練、學長不斷側摔,最終宣告腦死。對此,台灣律師林智群點出問題的所在,「『摔還沒學會被摔的小孩』才是問題。」
黃姓男童21日到私人柔道館上課,被67歲的何姓教練、小四的學長不斷側摔,90分鐘內摔了27次,儘管不斷求饒,2人依舊沒有罷手。
黃姓男童後續出現嘔吐、腦震盪、顱內出血等狀況,送醫後宣告腦死,家屬一度想要放棄治療,沒想到拔管以後,男童還有呼吸心跳,求生意志強烈,醫師也建議家屬不要放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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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林智群在臉書上分享,若男童最終有救回來,案件應該會依照「傷害致重傷罪」,判處3到10年有期徒刑,若最後不幸身亡,則會成立「傷害致死罪」,刑度為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加上是對兒童故意犯罪,還要加重二分之一,至少是10年6個月起跳。
不過,若沒有辦法證明「傷害故意」,就只能以「過失致重傷罪」起訴,最重3年有期徒刑,「所以法院認定(是否為故意犯罪)很重要。」
林智群認為,依照教練的行為來看,一摔再摔,是故意傷害,但對於男童「嚴重受傷」或是「死亡」的結果,則是教練進行行為時沒有預見到的,「所以不會成立殺人罪,頂多就是傷害致重傷罪、傷害致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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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指出,以一般運動而言,都有阻卻違法的部分,例如打籃球折到手指、棒球球員被擊飛的棒球打中,不過這件案子裡的訓練過程,明顯超出男童能夠承受的強度,「我不認為可以阻卻違法。」
此外,林智群也提到,他曾被父親帶去學習民俗體育,當時人力不足,會找高年級的學生來當「師父」,還能夠使喚他們,但「用學長帶學弟,那個輕重能夠拿捏嗎」,有名同學曾練到大腿抽搐,「師父」還以為同學是在裝,要求繼續練習,回想當時的狀況,「沒出事真的是運氣好。」
儘管有人說,柔道的基本功就是被摔,林智群也相當同意,但在孩童掌握技巧之前,不應該如此大量地摔,「『摔』不是問題,『摔還沒學會被摔的小孩』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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