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太魯閣號出軌|增至48人身亡 每位罹難者理賠450萬新台幣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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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太魯閣號列車今日(2日)在花蓮縣內的大清水隧道內出軌,事故造成至少36人死亡,司機員也確定殉職。肇事原因初步查明是有工程車從上方溜逸滑落下方軌道,並撞向正在高速行駛的列車。
金管會此前表示,每位罹難者可理賠250萬(新台幣,下同),隨後又發出最新訊息指出稱,產險公司共有兩大承保保險,包括太魯閣號的台鐵旅客運送責任保險、每人死亡250萬元,以及工程車強制車險、每人死亡200萬元。因此總計每位死亡旅客合計理賠450萬元。

消防人員協助傷者脫困,送醫救治。(中央社)

金管會表示,台鐵依《鐵路法》第62、63條及鐵路機構行車與其他事故損害賠償及補助費發給辦法規定投保,法令規定為死亡者250萬元,重傷140萬元、傷害40萬元。

太魯閣號相關保險即台鐵旅客運送責任保險,由國泰世紀產險為主簽單,每人死亡250萬元,重傷140萬元、傷害醫療40萬元,每1次事故2億元,保險期間累計8億元。國泰表示會積極與台鐵聯絡並關懷保戶。

至於工程車相關保險是強制車險,明台產承保,每人死亡200萬元、失能最高限額200萬元,每人傷害醫療最高限額20萬元。明台已啟動花蓮緊急應變機制,於花蓮分公司設立服務中心,並跟台鐵聯繫。

也就是說,兩保險相加,每位罹難者可理賠4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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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表示,初步研判事故原因疑為工程吊貨車沒有停好,滑落邊坡高速撞上太魯閣號。據查,肇事的49歲李姓司機為義祥工業社負責人,停車後往辦公室走去,不明原因該吊貨車滑落鐵道,導致前五節車廂受困於隧道內。

目前李男由花蓮警察局新城分局偵查隊帶回至崇德所詢問,警方表示,由花蓮地檢署統一對外發言。據了解,檢警懷疑是李男沒有拉手煞車而釀禍。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周芳怡稱,檢方目前已成立專案小組並抵達現場,在不影響救難下,已進行現場蒐證調查。

(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