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華強父子申請赴台依親居留被拒 台媒指官方以「國安理由」駁回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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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陸委會早前證實,香港著名電影監製向華強及兒子向佐向移民署申請赴台依親居留。台灣內政部移民署今日(25日)表示,經審查後決定不予許可居留。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同日表示,尊重主管機關的決定,但不評論個案,「他可尋求相關救濟,或重新提出申請案。」

移民署發布的新聞稿指出,有關向華強父子日前申請在台居留案,經會商相關單位審查,認為有「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22條所規定的不予許可情形,依規定不予許可居留。

「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的第22條規定,列出不予許可的十種情形。(網站截圖)

另據台媒《自由時報》報道,台灣移民署、國安局和陸委會等機關的聯審會議是基於「國安理由」,駁回向華強及向佐來台依親居留申請案,相關文件也已寄出通知當事人。

向華強的太太陳嵐及向佐的太太郭碧婷均是台灣籍。陸委會去年年底證實,向華強及向佐2020年9月初以商務履約名義申請入境,可在台停留3個月,必要時可再延長3個月。二人在台停留期間,向移民署提出依親居留申請,將依法規予以審核。

當時台灣就有輿論指,向華強曾公開支持香港《國安法》立法,妻子陳嵐曾在香港反修例期間發表譴責香港青年的文章,向佐有共青團旗下「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委員的身分,呼籲陸委會應就政治立場嚴審兩人的居留申請。

對此,向太今年1月10日在微博發文回應輿論,強調辦理依親居留只是為了疫情下能夠團聚。她轉述向華強稱「年紀大了73歲已退休還有一點錢,為什麼要做特工呢?應該找些不顯眼而且低調又年輕的人做特工吧」,並指「台灣政府英明神武的不會及不能只拿媒體報道來做證據和理由」。

陸委會則表示,政府已修正《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22條、第30條,若有曾任中共黨政軍職的背景,就會經過聯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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