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團嚴懲萊豬跑票立委 停權3年罰款3萬元新台幣

撰文:林仕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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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立法院上周表決攸關萊克多巴胺美豬進口的九項行政命令時,過程中民進黨三名立委棄權,引起黨內非議,民進黨立法院黨團12月30日決議,對棄權的林淑芬、江永昌、劉建國三位棄權綠委,予以停權三年、罰新台幣三萬元的處分,也將依黨團組織規程送民進黨中央黨部作提名參考。

在表決過程中,林淑芬(右)、劉建國兩位民進黨籍立委多次棄權不投票。(陳卓邦/多維新聞)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今天黨團會議結論可分兩部分,第一是依據黨團組織規程第31條規定,送民進黨中央黨部當作提名參考,接下來看民進黨中央如何處理;第二是根據黨團組織規程第6條及第30條規定,包括罰新台幣三萬元的處分,以及停權三年,限制選擇委員會、擔任黨團幹部的權力,當事人有三天申覆時間。

林淑芬受訪時表示,尊重黨團決議,劉建國說「任憑處置、一切泰然」,江永昌則稱,黨要有紀律,他接受黨團的決議。

民進黨中央表示,只要收到黨團移送的相關文件,就會依照相關規定,送民進黨中評會討論及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