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涉以「螺紋保險套」諷台網紅羅文 判拘役20日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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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遭槍擊的台灣知名網紅「館長」陳之漢近日再陷法律糾紛,其被另一名有「公民老師」之稱的網紅羅文(本名羅碩文)指控直播時利用「螺紋保險套」來諷刺他。館長先是否認犯罪,後再改為認罪,「我嘴賤就負責任」。
台北地院周三(23日)依妨害名譽判他拘役20日,可用2萬新台幣(約5584港元)罰款代替刑罰,該案可上訴。
事源羅文與館長政治立場不同,其中羅文於去年7月9日發片批評館長是「新民粹型領袖」、「綠色麥卡錫主義」等。館長在先前開庭時曾作無罪答辯,表示直播時有網民告知其羅文拍片罵他,惟他根本不認識羅文,於是為了取悅觀眾,便隨手拿起電商即將推出的「螺紋保險套」罵了一通,強調其性質是網紅、表演藝人的發言而非侮辱羅文。
館長又稱,其經紀人和廠商口頭約定由泰國廠商負責生產保險套,惟由於疫情關係,延誤多久上市仍未知,只確定會在明年上市,保險套也會掛他的姓名。惟他同時表示,經今次事件後備感晦氣,故未來上市未將「螺紋保險套」放入銷售產品中。
檢方認為,館長直播相當鮮明,惟罵「螺紋保險套」時顯然特別激動,不僅事前宣告針對特定對象、以擦邊球方式隱射,更曾稱「你告我啊!誰告我誰是王八蛋!」,認定涉罪明確,故起訴。館長之後強調他沒做錯事,只是與觀眾互動,但他明白已觸犯法律,便乾脆認罪,又曾稱:「現在直播也變得比較保守,這件該怎麼判就怎麼判,我嘴賤就負責任。」
最終法院審理後認為,館長本於發洩情緒的動機、目的對羅文發表人身攻擊言論,客觀上達到貶損羅文名譽及尊嚴的程度,但審酌其坦承犯行及當庭表達願意深切檢討自己,遂作上述判決。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