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防止疫情復燃 12月起進入台灣需附陰性證明

撰文:陳炯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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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新冠肺炎疫情秋冬季復燃,台灣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在11月18日宣布,將啟動「秋冬防疫專案」,強化邊境及社區的防線,要求入境及轉機旅客在登機前均需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指定場所強制配戴口罩等,違反相關規定者也將開罰,時間自12月1日起。

台防疫指揮官、台衛福部長陳時中宣布,12月1日起指定場所應戴口罩,但他也表示會考量人性,不可能要求人們在運動喘不過氣或吃麵時戴口罩。(台灣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首先,在嚴防邊境方面,台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出,自12月1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啟程地時間),入境台灣機場或經台灣機場轉機的旅客,均應檢附「表訂登機時間前三日(工作日)內的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吿」,始可登機赴台,且不論身份為台籍或外籍人士,以及赴台目的是求學、工作或外交公務等。

若旅客赴台後發現檢測報吿不實,或拒絕、規避、妨礙相關檢疫措施,將依法處1萬元至15萬元(新台幣,下同,約合2700至4萬港元)的罰鍰。且檢測報吿不實部分,亦將追究偽造文書印文罪之刑責。

其次,在社區防疫部分,台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自12月1日起,進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八大類高風險傳染場所時,由於不易保持社交距離,或是容易近距離接觸不特定對象,因此需強制佩戴口罩,勸導不聽者將依法開罰新台幣3000元(約合800港元)以上15000元(約合4077港元)以下罰鍰。

不過,台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補充說,如在上述場所內有飲食的需求,在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的前提下(如餐廳或小吃店),可在飲食期間暫時取下口罩。